权级别的PG。”主持今晚选秀大会的艾克·别林卡说道。
罗斯显然是所有人的答案,两位解说员都认定公牛队会用第一顺位选择这朵准备绽放的玫瑰。
“直到比赛陷入苦战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一名球员的心脏有和获胜欲望有多大。当子弹开始穿梭,当比分需要你来改变,当球迷开始声嘶力竭地呐喊,当比赛依然胜负未判,这就是你了解这位年轻人到底怎样的最好时机。而德里克在这种令人窒息的环境中所做的事情,就是提升自己的比赛水准。他会做一切事情来帮助自己的球队取胜,他不仅仅是站出来得分,他会抢篮板,他会抢断皮球,他会在防守端阻挡对手——送出盖帽,发动快攻,打出一个2+1,投进一个三分。”
“德里克会无私地把所有的注意力留给自己的队友,他并不是想要自己来做孤胆英雄,他想要让队友们也参与进来,这让他变得非常特别。”
听到解说这般热捧,连白已冬都对这个新星产生了兴趣,“你和他交过手吗?”
“嗯。”赵黎点头。
“感觉怎么样?真像他们吹的那么玄乎吗?”白已冬笑问道。
赵黎说道:“罗斯很强,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那场比赛他打得好像我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人类一样,完全压倒了我。”
让人觉得你很强不难,难的是让人输上心服口服,时过境迁依然心存恐惧。
“好吧,那就让我们看看他会不会成为状元秀。”白已冬看了眼远处的年轻人。
正巧,罗斯也看到了白已冬这边。
如果说今天有谁可能抢了罗斯的戏,那这个人只能是白已冬。
贵为篮坛霸主、NBA现役第一人、史上最佳小前锋——省略无数头衔——的人,足以抢走所有的风头。
罗斯轻轻点了下头,算作示好。
“选秀大会即将开始,让我们篮筐今年谁是状元。”
“每个预测榜单上罗斯都到了比斯利前面。现在他仿佛已经铁定要去公牛了,尽管他们已经有了一名控卫,而且极度缺乏内线得分手。”
“不要紧,就像森林狼证明的那样,1个超级巨星加上11个角色球员一样可以拿到总冠军,只要每个家伙都在防守端拼尽全力,大家相处融洽,以及至少有两个家伙可以杀进内线并且为其他队友创造投篮机会。罗斯完美地符合了这个公式如果德里克·罗斯是你队上最好的两名球员之一,那么有朝一日你必能进入总决赛。所以他是我的选择,即便要在家乡打球让我对他有一丝担心。”
斯特恩走到台前,笑容可掬,接过选择信封,他是全世界第一个知道公牛队用状元签选择了谁的人。
“芝加哥公牛以首轮第一顺位选择了…德里克·罗斯,来自孟菲斯大学!”
几乎没有悬念,罗斯戴上帽子,按照自己计算好的步伐走到台前与斯特恩亲切握手。
罗斯的脸上充满笑容,对他来说,这是人生的重大里程碑。
没人知道这个天之骄子将迎来怎样的未来,白已冬看着远处那个看似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心里默默地祝福他。
“芝加哥果然选择了玫瑰,没人任何意外。”
“接下来轮到迈阿密了,帕特·莱利现在对于选择迈克尔·比斯利还有着太多的顾虑,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莱利要如此担心一个还在成长,喜欢玩乐,长在南海岸的19岁孩子。”
单论天赋,剩下的球员里很难找到比比斯利更强的球员。从数据上来说,他的大一赛季比杜兰特的还要杰出。
比斯利的篮板能力强于杜兰特,外围远投更为优秀,同时他还有一双大手以及不知疲倦的双腿。
就像杜兰特一样。
他是场上的冷血杀手,在NCAA联盟能够破解三人包夹成功得分,这种球员按理说绝对会成为明星。
“热火要是用第二顺位选了别人,那他们一定是疯了。比斯利是这届新秀中对NBA准备最好的球员之一,在任何范特西选秀中都会锁定前15的顺位,然后在下个赛季用他22+10的数据奖赏选择自己的家伙。”
白已冬第一次听到比斯利的大名是因为他惊人的大学表现,从数据上看,他是那种一进联盟就能带来较强即战力的球员。
唯一的疑问是他的心智,他的即战力毫无问题,但外界对他的心理成熟度心存疑虑。
他真的准备好打NBA了吗?
尽管诸多波折,热火的选择也不出意外。
“迈阿密热火以第二顺位选择了迈克尔·比斯利,来自堪萨斯州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