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然的话,苏昱也不可能拿到群星的经纪人合同,那么多公司拿不到这份合同,但他偏偏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拿到了,从中可见一二。
所以,对于这三份合同的内容,徐静初也不觉得奇怪了。
这三份合同,除了名字不一样,签名的人不一样,内容都是完全一样的,都是一份自由度非常高的合同,甚至是一份不平等合同。
但这个不平等,指的是对公司而言,对于艺人而言,就太平等了,堪称是最好的合同了。
可以说,新潮流传媒公司只有投入多少资源,才可以得到多少回报,而在很多事情上,都无权干涉他们。
对比其他苛刻到极致的艺人合同,这份合同,的确是对艺人最好的合同。
在娱乐圈中,或许也只有天王巨星这种级别,才有可能得到类似的合同,地位稍微低一点的艺人,都不可能得到这种合同的。
正常来讲,江弦影和白晴宁都不可能拿到这种合同的,哪怕她们现在的人气不低,也一样是如此,就算是群星,都不一定可以拿到这种合同。
当然,考虑到新潮流传媒公司现在的情况不好,凭着群星现在的人气和潜力,还是可以拿到这份合同的,只是在其他大公司里,是不可能得到这么好的合同,其他公司会拿出更高的签约金,但应该就不会给出这种合同。
只不过,新潮流传媒公司是苏昱自己的公司,那当然是要对自己好一点,江弦影和白晴宁都是一样,他自然是要照顾好的。
所以,在合同上,当然是要做到最好。
对于合同内容,徐静初也没有意见,她也知道以新潮流传媒公司现在的情况,如果不出重本的话,是不可能争取到优质艺人,更不可能签下群星这种艺人的。
而且,群星他们的合同也算是不错了,虽然义务少了一些,但也没有要求要签约金,也没有规定底薪,这对目前的新潮流传媒公司来说,应该是非常宽容的,如果要求高额签约金的话,公司现在还真没有能力拿出这笔钱来。
在看完合同内容后,徐静初就直接签字盖章了。
这一签字,就代表着群星他们三人,都是新潮流传媒公司的正式艺人了,以后都会由公司负责包装他们,也会为他们安排一些通告。
当然,有苏昱这么一层关系在,就算是公司,也没有办法像对其他艺人,一样对待群星他们。
在签合同之前,他都已经跟徐静初说好了,以后群星他们三人的工作安排,都需要先让他过目,确认没有问题后,才可以开始安排,他不同意的工作,一概不能让他们做。
因为,苏昱不想江弦影和白晴宁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工作,那在通告上,就必须先经过审核才行。
群星他们三人,就是要特殊对待,这就是他的要求,而徐静初也同意了。
不过,新潮流传媒公司现在最需要的是,群星他们三人可以为公司撑场面,来提高知名度,赚钱倒是其次,那这些条件也都是无关紧要的,特殊对待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