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青睐有加了?
方程耸了耸肩,还是自己的朝夕靠谱,赶快回去找她吧!
港城最著名的古董街便是活道街这里,因为有文武庙在此,所以附近有很多的文物古董店!这里每天都有很多喜爱古玩的人活跃在这里,每天都有人收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可能因为朝夕是收藏大家的孩子,所以她每到一个地方最先逛的并不是一般女孩子喜欢的商场、公园之类的,而是古玩市场!这会儿她就自己在古玩市场里转悠着呢,而其他人都在附近的商场里逛街购物呢!
方程匆匆赶到的时候,朝夕正在仔细的看着一根金簪,看样子似乎是很喜欢!那只金簪的颜色微微有些发深,上面带着的一些锈斑证明着它是一件老物件儿,金簪的图饰很简单却很精致,是一只含翅待飞的蝴蝶!方程大概看了一眼,这只金簪应该是明代中期的物件儿!
只见朝夕面含微笑的盯着眼前的那只金簪,就着镜子在头发上比了又比,看样子是非常喜欢了,方程悄悄的将一旁的店老板叫过来,问了价格之后付了钱,这才缓缓的走了过去!
“在看什么?”
“诶,你回来了?”
朝夕看到他那个开心的说到,
“我在看一只金簪,明朝的,很漂亮!”
“恩,的确很漂亮,那就买下来!”
方程顺势说道,
“不能买!”
朝夕摇了摇头,看着金簪的表情有些遗憾,
“为什么?你不喜欢?”
方程有些惊讶,她看上明明就是很喜欢啊,
“喜欢是喜欢,但是这只金簪要价一百九十万港币,合人民币要将近一百七十万!贵不贵的先不说,金簪本就是女性使用的物品,比较偏门,而且收藏大家们都觉得它的收藏价值不够高,在古董界一直属于比较冷门的东西,所以这东西买回去……”
朝夕还是受了收藏大家族的影响,觉得这东西如果没有足够的收藏价值的话,就不应该入手,
“喜欢就要买,只要你喜欢,它就值得……”
方程的话还没说完,从后面就挤上来两个人,一男一女,穿得都很考究,
“老公,就是这个啦,我喜欢这个……你买给我啦!”
女人撒娇的对身旁的男人说道,听着她说话方程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好啊,不过就一只旧金簪嘛,老公买给你!”
男人掏出钱包,财大气粗的说到,
“老板,这个多少钱啦?”
“这……这个物件儿这位先生和女士还没有掌眼结束呢,您这样……不和规矩!”
老板见站在一旁的方程和朝夕,有些抱歉地说道,
“我刚才都听到了他们说不买,看他的样子就不像是能买得起这么贵重物品的人,那既然买不起还在这里看什么?还不嫌丢人吗?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的?真的是走了狗屎运了……”
男人的眼睛扫过朝夕的脸,眼神中闪过一丝赤裸裸的*,
“找男人还是得找一个能满足自己愿望的!连给自己女人买礼物的钱都没有,还算什么男人?老板,你别跟我说什么合不合规矩,我就问你……这东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