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来,只是觉得你眼熟,之前,在路上我见过你坐在车里,当时就觉得……”
“你叫什么?”女孩问。
“我叫林默,你是叫小雨是吧?”
女孩一愣,随即想起来刚才她的朋友叫过她的名字。
“我叫楚雨!”
她更正了一下。
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彼此都觉得对方很眼熟,可偏偏就是想不起来以前见过,甚至不太可能有什么人生交集。
楚雨那两个朋友一个劲儿的说肯定是错觉,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可能认识?
催促着楚雨离开。
或许真的只是错觉,林默也准备走。
他要去网吧放松。
楚雨被两个朋友拉走,不过过了一会儿,她又跑过来追上林默,说咱们加个联系方式,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想起来了。
林默说行。
交换号码,林默电话响了,是舍友打过来的,问他在哪儿,要不要晚上包宿。
“包,当然包,还是老地方,你们带点喝的过来……”
所以说生活还是需要调剂的,也是有一些美好在里面。
有人说这是短暂的欢愉,是类似于精神鸦片的东西,只会让人产生短时间的快乐,在这极短的时间里,可以忘记一切烦恼。
而在这种短暂的快乐之后,依旧是一地鸡毛的烦恼,该来的,还是要来,甩不掉的,还是甩不掉。
道理谁都懂,但有几个能只专注于解决烦恼,尤其是压根儿解决不了的烦恼。
年轻人还有一个好处,就算是熬了一夜,第二天还能继续上课。
这就很牛皮。
虽然也很困,但身体的确是非常能抗。
临近暑假,课程也少了很多,自然快乐时光也有很多。
在回落雁市的车上,林默睡了一路,他又梦到了刘佳。
当然这个事儿他不会告诉任何人。
男人,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老爹老妈张罗了一桌好饭,都是林默喜欢吃的,饭桌上一家人其乐融融,关于刘佳的事儿,老爹老妈没提过。
显然是知道了他们两个分手的事儿。
甚至,有可能就是刘佳直接打电话说的。
林默很了解刘佳,那丫头能干出这种事儿。
回到自己的房间,林默躺在床上补觉。
房间里的摆设过去几年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以前的东西,只不过很多都已经不再使用。
例如书架上的书籍。
又例如那台老掉牙的电脑。
自从上了大学,林默就很少碰它们,或许再过几年,就会被当成几块钱一斤的垃圾,让收废品的师傅拉走。
睡了一会儿的林默起来喝了口水,无聊的他打开那台老旧的电脑,打算看看现在最新的游戏,这台电脑还能不能跑起来。
不出预料,非常卡顿。
林默退出了游戏,然后无意间,看到了自己当初写的小说文档。
这玩意当初也没写完。
为什么没写完这事儿早忘了,反正就是没写完。
虽然是他自己写的,但具体内容也早就忘了。
此刻再看,文中有太多幼稚和莫名其妙的修饰词,整体框架也有问题,林默自己看的都直皱眉头。
看不下去了。
这时候林默想起来,当初刘佳还说要第一个看这一本小说,不过这件事最后也没成。
“所以,人生就是这样,不是每一件事都能达到最初的设想,当初的我认为可以写完这一部小说,那时候的我们也认为可以一直在一起,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拆散我们,毕竟,我们是青梅竹马……”
“扯淡,还是年轻啊,太幼稚,这世上没什么恒定不变的事情,东西是如此,人心也是如此。”
林默感觉自己成长了。
所谓的成长,就是接受一个又一个让人不爽的现实。
“我草你大爷!”
林默骂了一句。
他自己也不知道在骂谁,反正就是想骂一句。
打开书柜,翻了翻以前的漫画书和小说,当然,还有很多画。
林默想起来自己放弃的另外一个爱好。
画画。
所以翻看这些画的时候,林默感觉像是在看自己的墓志铭,因为有些东西被埋葬了,腐朽了,最操蛋的还是自己亲手埋葬的。
翻到一页画的时候,林默愣住了。
这是一个女人的画。
身材高挑,穿着黑裙,长裙如夜幕,裙子里似乎有厉鬼游荡,她的皮肤白皙的可怕,很漂亮,能感受到一种让人惊悚的怨念恶意,可给林默的感觉,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是这个女人的样子。
林默这个时候眯着眼。
“我知道为啥看她那么眼熟了。”
林默说的是楚雨。
他还有对方的联系方式,那天之后他们互相联系过几次,当然也只是简单的问候了解和讨论。
讨论没有结果。
因为他们彼此都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对方。
后来就没联系了。
现在林默想起来在哪儿见过楚雨了。
是这幅画。
画上有日期。
大概是五年前画的,五年前,那时候自己还是高中生,不可能见过楚雨,所以为什么当时会画这么一幅画?
盯着这一副画,原本一些尘封的记忆也被从最深处的犄角旮旯里翻了出来,慢慢的,呈现在林默面前。
“我想起来了!”
林默眯着眼。
他想起来了五年前的一场梦。
一场极为真实的梦。
足足坐了半个多小时,该想起来的都想起来了。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周庄梦蝶,他既是周庄,也是蝴蝶,淳风啊淳风,你这一招的确高明,但你忽略了一件事。”
林默笑的很诡异,他拿出手机,找到通讯录里‘楚雨’的名字,拨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