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翠雾笼罩,松柏一片澄碧。蔓草萋萋,野花芳菲。风暖飞絮迷人眼,紫陌红尘笙歌醉。
这“笙歌醉”不是凤翔府最豪华的酒楼,确是凤翔菜味最佳的酒楼。楼上单间,装潢典雅。楼下大厅,宽敞明亮。
墙上挂的隶书字画,门楣悬的招牌匾额,都出自先秦名家程邈之手,程邈,字元岑。陕西渭南人,善长篆文,相传为县之狱吏时,因性情耿直获罪始皇,下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大悦,赦其罪,赐封御史,以其书文字便于隶人佐书,故曰隶书。程邈字字珠玑,每幅墨宝都堪称佳作,市面难觅,这酒楼居然挂了三幅。
识风雅者寥寥无几,知美味者络绎不绝。这笙歌醉,日日宾朋满座,笙歌缭绕。若非提前预定,虽一席之地难求。亦有食客,为大快朵颐,每饭时门起长龙。较它处酒楼之冷清,“笙歌醉”也算一道风景。
这时,两匹骏马飞驰而来,停在门口。马上男子,衣袂飘飘,英姿飒爽。伙计疾步上前牵马缰,掌柜喜笑颜开,一揖到地,抱拳道:“大少爷,二少爷,您二位可有些天没来了。我早上差人给府上送去的臊子肉夹馍,这会都快到家了。”
“谢谢掌柜的,莫不是心有灵犀?早上才想这馍,就送去了。”东方逸辰爽朗的笑道,他身材伟岸健硕,明亮的星眸神采飞扬,一件湖色蜀锦长衫,腰间系一条玉色鸟纹宽带,外系黑色风氅,举手投足间,有些玩世不恭,眉宇英气逼人。
“可不是吗?二爷是不吃肉夹馍心里落寞,我是研究出菜品没二爷点评,心里落寞,这菜呀,二爷说好,小的才有信心。”掌柜姓吴,身材很胖,人称吴胖子。
“哈哈,掌柜,你看我弟都长十多斤肉了,你俩再这么惺惺相惜下去,这店门迟早要拆了小门换大门了。”东方逸仙笑道,他身材挺拔,略显清瘦,一双睿智的俊目,仿佛能洞穿人心扉,鼻挺唇薄,气质高冷。他身着一件冰蓝丝缎长衫,腰系青色蛛纹宽带,温文尔雅。
东方逸仙是东方华府的大少爷,比东方逸辰年长几岁,已能独当一面,帮父亲东方景云打理家族生意。
“哈哈····”吴掌柜大笑道:“如此说来,我这门拆的,拆的····”三人大笑着,吴掌柜引两位少爷至一安静的角落,翠竹镂空的隔断包间,被繁茂的紫藤花围绕,串串花絮悬挂于碧绿的藤蔓之间,微风摇曳,阵阵花香疏影,美不胜收。这里视野好,听曲看戏极佳,是专门为贵客布置。
东方华府在凤翔算是首屈一指的富商,产业庞大,茶园,银号,医馆,绸缎庄,菜园,酒坊,醋坊·····几乎所有行业都有涉猎。
吴胖子的这个酒楼,也是东方家的产业。东方景云看好吴胖子的厨艺,安排他独立经营。未派遣一人参与,足见信任。
吴胖子感念东方老爷的知遇之恩,用心经营,不断研发新菜品,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就是改良过的臊子肉夹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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