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天地万物,一切都有灵气,只不过分强弱而已,鬼魂虽然灵气比重不大,应该还是可以炼化成灵气。
“随便你,不过我先说,不加工资噢!”马小玲每次都一副地主莫样,使劲得克扣金正中和吴良的工资!实际上,金正中主要是寄给其父母,至于吴良的,孤身一人,他也不知道马小玲准备寄给谁?
“吴良,你刚刚才受伤,何必要跟着小玲去呢,不去你工资也不会少嘛……”王珍珍夹了一块肉给况着:“可以让天佑去,反正谁去都是帮小玲的忙!”
吴良摇摇头,道:“我想看看,恶鬼能不能提炼化灵气!”
“你不会是想吞噬他们吧?”马小玲问着,她的眼眸之中带着深深的戒备。
“鬼吞噬鬼,之所以会陷入疯狂状态,主要是因为鬼的体内有太多的杂质和血性因素。”吴良夹起一个肉沫,一边吃一边谈:“原本得鬼,自身也带有血性因素,他不动如何将吞噬目标体内的杂质和血性清除。吞噬之后,自身血性因素超标,自然会陷入疯狂之中。”
他用筷子指着炒鱼,回看众人,说:“这好比,大鱼吃小鱼,小鱼体内有毒素,大鱼吃得越多,体内毒素越多,等到一个上限,大鱼便会被毒死,或者说是局部瘫痪。”
马小玲回看吴良一眼,眼眸之中带着一丝赞赏,垂发飘拂之美,实在难以言语。
王珍珍,可以说是三分
静雅、三分优雅、三分若软和一分温馨。
马小玲则是三分俊美、三分成熟,三分好强和一分爱心。
两者都是极为好的女孩。吴良不经想着王珍珍将要死在堂本静手里,便有种提前将堂本静打死的想法,
“那你呢?”马小玲问着。
“我?”吴良咀嚼完口中肉沫,说着:“我乃是玄门正宗出身!我提炼灵气,自然会将动物、或是鬼魂其余杂质和血性清除,然后收取剩下的最精华的灵气。”
“所以,我不会因为吸纳灵气而走火入魔。”
金正中狼吞虎咽的吃饭完,说着:“我觉得我有必要提前去买些东西。”
一会儿后,众人吃完饭。金正中一身飞虎队的装扮,抱着一柄仿真枪走进来,“师父,你看我帅不帅?”
“看来我又得扣你工资了,都有钱买防弹衣和仿真枪了。”马小玲每一句,对于金正中来说,都是噩梦。
马小玲带着吴良和金正中回到自己家,对准马丹娜的照片,每人上了三炷香之后,才出发前往目的地,天悦大厦。
“诶,师父。天悦大厦的鬼,到底有多少鬼啊?”金正中把握着自己的佛掌,时不时回看后面的吴良。
自从收了吴良为徒之后,马小玲便将两人坐的跑车卖了,重新买了一辆宝马。毕竟一趟出去,少则数万,多数几十万,一部宝马还是买得起,不然三人出去抓鬼,只能两个人坐车,一个打出租。
马小玲没有理
会金正中,一心开车,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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