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茗训登基,依然辅佐龙族,比他父兄更忠心,这样过了几十年。
一次,龙王来玄火金魇族视察,没想到金茗训居然暗下毒手,埋伏甲兵,要不是一干勇将拼死护主,龙王就要重复金乌尔的悲剧了。
金茗训即位这几十年来,对外中庸平和,忠心耿耿,暗自厉兵秣马,励精图治,龙王虽然活着回到龙宫,但金茗训的军队也到了,打龙族个措手不及,要不是龙族实在实力雄厚,这东海就该姓金了。
从此,龙族和玄火金魇族战事不断,一度形成对峙,在五百年前,现任龙王敖淩的父亲敖叔元将玄火金魇族的族魂封在一颗夜明珠里。所谓族魂就是玄火金魇一族所有妖魔魂魄的根,毁了族魂,他们将全部灰飞烟灭。敖叔元不得已的做法,才使玄火金魇有所顾忌,全族迁到了赤御海沟,这才得以相安无事。
金乌尔的子孙虽然被尊为王,却形同虚位,吃穿用度极尽所欲,国事半分不让沾,政权全掌握在金茗训一脉手里。如今的玄火金魇族大王,正是濯清王的孙子,名为金叔翰,继位没多久,年轻气盛,睥睨东海。
此刻,这颗珍稀的灵珠从残墨口中逼出,被灵气护着到了李邺掌中,这颗玄火金魇一族的命根子不过樱桃大小,发出荧荧淡光,像个小巧素雅的少女,李邺将它吞入口中,运灵气将它与自己的灵珠融在一起,这样做,谁要强抢族魂就很难了,李邺还可以随时和族魂同归于尽。做完这一切,他轻轻吁出一口气,神色平静,虽然此去凶险,前途难卜,但他要在气焰上完胜。
在漫长的岁月中,李邺经历太多,多少次比此行凶险何止万倍?他也早练就了泰山崩于面前不改色的沉着和瞬息扭转乾坤的应变能力,所以,对于此次任务,他并不担忧,可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刘逸宸,想起初次见他,他的表现,他的镇定与机敏,这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子,是怎么练成的?对于刘逸宸接受过的教育,李邺很有兴趣。
分神这一会儿,主仆俩已经走到了海沟边沿,残墨看了眼深不见底、黑暗到吞噬一切光线的海沟,面露惧色,李邺微微一笑:“怎么,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残墨垂头说:“属下不敢。”
李邺笑笑,从脖子上卸下龙骨,挂残墨脖子上。
残墨忙道:“主人,这使不得。”
李邺不理她,纵身一跳,已经跃进了无尽的黑色中,残墨带着主人的龙骨,仿佛有了保障,恐惧减轻许多,也跃入了黑暗之中。
降落了两公里路,才隐隐看到宫阙的轮廓。
“主人,早都听说玄火金魇族特别会享受,又喜欢攀比,所以住的房子越来越豪华,都赶得上水晶宫了。”
“他们的房子虽然豪华,但是不伦不类,俗艳不堪,而且盖得毫无章法,完全就是堆砌贵重金属和石头的垃圾。”
说话间两人已经落了地,残墨见果然如李邺所言,玄火金魇族的房子都盖得甚是奇葩,其间街道纵横交错,各色店铺星罗棋布,行人如梭,具是停下脚步打量他们几眼,然后继续前进,黄发垂髫,少女儿郎,大都容貌艳丽,衣着华贵,这里赫然便是一个小小的王国,而且还是个富裕、安宁、和乐的王国。
拐个弯儿,一个更加惊天地泣鬼神的建筑出现在两人面前,他们都驻了足。
“主人,这就是王宫?”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倒抽一口凉气。看来玄火金魇族的王甚爱翡翠,这看不到尽头的王宫全是用名贵翡翠砌成的,因为匠心别致,整个建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形态存在着,看起来像一疙瘩表面凹凸不平、溃烂、生锈的铜块。
“真真是暴殄天物圣所哀!”残墨由衷地感叹。
他们到达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