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渐渐更加明白和坚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她,甚至爱她,这是从未有过的。虽然刘逸宸身边自中学起就不乏优秀的追求者,但他从未动心过,在他的认识里,学业、事业永远是第一位,他像汉代的那位将军一样,秉承着立业成家的念头。而且,他自来心高,在同学朋友都追星的青春期,也没有一位明星能入得了他的眼。
曾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为哪个女人动情,况且,他几乎从不考虑这些“很无聊”的事情,谁知道一旦开始,它就郁烈如溃堤之洪,让他招架不住。
她不见他,怎样都不见,他有时会想起古诗里的一句:上穷碧落下黄泉。喜欢的人失踪,确实足够让人发疯地去找,但自己的意中人并没有失踪,甚至就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不想见他。
相距不远却不能相见,咫尺之间,隔花荫人远天涯近。
真让人伤心透了。
刘逸宸坐在自己客厅的地毯上,眼睛不由自主望向对面那扇小小的窗子。
不知谁家的音箱开得好大s的《becauseiloveyou》从窗口飘进来,落在心间。
……sandipleadedwithyou
bewithyou
medown
ifiholdyoutight
ifisaidthatiwouldloveyoueverysinglenight
medown……
ifisaidthewayifelverchange……
down……
如果我跪下向你请求,如果我横渡亿万个茫茫大海,如果我攀过最险峻的高山,只为与你相依,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如果我穿过长河,越过群山,只为呼唤你的名字……如果我说,我爱你,在每一个孤寂噬骨的夜晚,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
他披衣起身,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独自吞咽这苦痛,会承受不住。
小区清幽石径旁的银杏,他和她无数次步月随影而过,此刻一树浓碧,将要枯黄的最后辉煌,西风刮过,翠叶沙沙,仿佛无数扑棱棱的蝴蝶翅膀。
绕过银杏林子,拐个弯,就到了玫瑰圃中,残墨公寓所在的小洋楼。
残墨喜欢玫瑰,房中总插着大把,粉如朝云,白如暮雪,精灵般在一个角落闪闪发光,谁也无法忽视;在他和她对坐闲聊时,那令人沉醉的甜香总在鼻端萦绕,让他的整个夏天都仿佛在玫瑰园中度过,除去童年,一生再无的单纯记忆。
他的手不禁抚上玫瑰枝叶,心下愀然。
刘逸宸从小好强,任何事都不甘人后,付出的努力是他人不可比拟的,取得的成功也是足以令自己欣慰的,可是啊,她是永远不会被打动的,狠心的女人,她是在利用他啊!
刘逸宸握拳,玫瑰的刺深深扎进肉里,他丝毫不觉得疼,花儿如此娇嫩,长着尖利的刺,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饶是如此,也敌不过风刀霜剑,辣手摧残。
说不定,她真是有难言的苦衷。
刘逸宸看了眼近在咫尺的门洞,他想上去瞧瞧。
没有坐电梯,徒步上到三楼,在那面猫眼贴着水晶胶的门前停下。
他看着这扇门,虽然知道她不可能在里面。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