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听到了脚步声,洛鑫微微睁开了眼,特警部队的训练使她练就了良好的警觉。
“王妃,您醒了吗?让奴婢侍候您起床吧?”透过纱帐,她看到一个红衣小丫鬟端着脸盆推门走了进来,那丫鬟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扎着双髻,白净的小脸上一双水汪汪的杏仁眼,模样颇为可爱。
洛鑫放松了手里的金簪,将簪子随手插到了头上,撩开了帐子。
“啊!”丫鬟第一眼看到她,吓得往后直退,手里的铜盆应声而落,小丫头害怕的遮住了眼睛,满以为会听到乒乓的声音,谁知道,等她睁开眼睛,那铜盆稳稳的落在王妃的手上。
小丫鬟跪在地上,惊恐万分的磕着头:“王妃恕罪、奴婢……奴婢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
洛鑫将脸盆放在架上,抚了抚脸,自嘲的笑了笑。
望着吓得浑身发抖的小丫鬟,摇了摇头,将她扶了起来,说:“以后别下跪了,女儿膝下有黄金,懂吗?”
小丫鬟懵懂的抬起了头,瞪大了眼睛瞅着洛鑫,她真的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话,也没有遇到过这样好心的王妃,不由得眼中蓄着泪哽咽着说:“奴婢知道了。”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叫爱喜,”小丫鬟乖乖的回答。
洛鑫看的出她是个老实的丫头,笑道:“不用自称奴婢,你应该说‘我叫爱喜’”。
“我……叫爱喜?可是奴婢怎么敢……”
“看,你又来了吧?听我的话,不然罚你哦。”洛鑫发觉逗这丫头还挺有趣的。
“哦。”爱喜挠了挠头,乖乖的应了一声,心想,王妃虽然人好,却有点怪怪的,她做了这十几年的丫鬟,从来没看到有哪个丫鬟跟主人你呀我的。
“对了,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吗?”
“现在只有奴婢一个人过来,原本还有人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今天一大早都给叫走了。”
“哦?是吗?”洛鑫笑了笑,心里明了,那个王爷肯定嫌她丑陋,将原有的佣人都调走了。她知道古代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多是没有见过面的,想不到自己竟然嫁给了一个王爷,而且还被嫌弃,才新婚就当了弃妃,如果是一个古代女子,可能这就是一生悲剧的开始吧,不过对她来说,最好不过了。
或许,她真的可以告别以前走钢丝般惊险的日子,当上一个坐吃等死的米虫也说不定。
走到梳妆台前,对着半人高的铜镜坐下,洛鑫随手打开精雕细琢的檀木锦盒,里面倒是有各色的金银珠翠。
“不错。”洛鑫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没想到这辈子成了富婆,手里有了这些,出了王府也不愁没饭吃。
爱喜走过来拿起象牙梳替她梳理头发,她动作熟练,手指灵巧,不一会儿便在她头顶上盘出了一个花髻。
“爱喜,我最近得了一种头痛病,许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甚至连现在是哪一年,哪个朝代都不知道,最近发生的事情都记不得了,你说给我听听好吗?”洛鑫扶着额头,皱起了秀眉,微微偏着脑袋,佯装头又开始痛了。
“王妃,你没事吧?”爱喜慌忙问道,“要不要去请御医?”
“不用,只要你说了,我一定会记住的,也许以前的事情就会想起来了。”洛鑫一手擎着下巴继续做戏。
“哦。那我把我知道的全都说出来,王妃可以记牢了。”
洛鑫点了点头,仔细的听着,将她的话一一记在脑中,时不时问上两句,要不了一会,她对于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便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据爱喜所说,现在是大洪皇朝,皇上宇文夕,膝下四子三女,洛鑫嫁的宇文逸南是皇上第四子,封逸王,生性风流、狂放不羁。母亲黎妃,三年前去世。他们现在住的是逸王府邸。太子宇文涵住在太子府邸,二王爷宇文筱,封号筱王常年征战疆场,现在仍在南疆打仗。七王爷宇文帛因为年幼还没有封王,住在宫里。
洛鑫的身份是卫伯侯的女儿卫倾城。民间传言,卫伯侯曾经只是个小兵,因为当年战场上救了皇帝一命才得以同皇室联姻。
宇文逸南?生性风流,狂放不羁?她的脑海里浮现出昨晚那个俊美的如同妖孽的男子,她的夫婿?一个令人讨厌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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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御书房。
“皇上,这可如何是好?逸王的奏折像纸片似的奏上来,都是参奏卫伯侯的。”一个身着黄衣的老太监一脸忧虑的望着身边一身明黄的长者。那老者捋了捋白须,道:“放着吧,朕自有处置。有句老话说的好,这姻缘天定,丑也罢、美也罢,都是他们的造化。”
黄衣太监一愣,皇上这意思明摆了是袒护卫伯侯了?不过说来,卫家千金和四王爷的婚期在一年前就订下的,据卫伯侯所说,他女儿变丑也就这一年的事情,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皇上是一诺千金,岂能轻易更改。
他禁不住替四王爷叹息了一声,只能说,他比较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