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够和他匹敌,而且元闵翔早年征战北疆,对北疆的气候地域人文都是了如指掌。
论实力:元闵翔武功高强,而且领兵布阵又是好手中的好手。
论人心:元闵翔曾经是三军统帅,驻守边关的军士,都是他的老部下,若是他过去统帅众军,那必定是众望所归。
从各个方面来看,元闵翔都是此次战役挂帅的不二人选。
只是,大家也不乏担忧。
“痛失了闵王妃,闵王爷一蹶不振,这次战役非同小可,那凤狼可是狼子野心,若是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节节败退,闵王爷,真的可以吗?”
“闵王爷连早朝都有两三个月不来上了,听说是日日把自己关在房间中,不停的绘闵王妃的画像,这锄头三两个月不用,就会生锈,闵王爷也三两个月不出来,身子骨,会不会也不如从前了?”
“关键是闵王爷,他愿不愿意,他的脾气甚是古怪,若是他不愿意的,谁都逼不来的。”
“是啊,前段日子,不是不肯陪凤侧妃回去探望北疆王,我猜,要把他从房间里拉出来,这事儿——玄!”
这些话儿,大家都是私下里三五成群的讨论,自然不敢传出去。
十月十三日,出征挂帅大典,就在大家都在议论到底会是谁挂这个总帅的时候,元闵翔身着一袭将军铠甲,面色冷峻的骑着高头大马从九重宫门外步入了大典广场。
原来,真的是闵王爷。
看着闵王爷的神色,倒不如外界传闻的颓靡,只是比之三个月前,略显消瘦了。
这次征战,不是元闵瑞去求他的,而是元闵翔主动接下的。
儿女私情虽重,他却也不能将国家社稷抛诸脑后。
他们元家的江山,容不得任何人挑衅觊觎。
穿上铠甲,佩上宝刀,骑上大马,将对闫素素的相思埋藏在了心底深处,他悄悄的告诉自己:“素素,若是你还活着,就助我大败敌军,若是你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就在战场上,带我走吧。”
*
云顶山的小屋里,一个身着素色长群的女子,倚靠在窗栏边,看着窗外的一池残荷发呆。
连身后传来的脚步声都不曾听到。
“看什么,看的如此认真?”
知道男人的声音响起,女子才收敛到了目光,转过了头。
“肖遥,你来了。”
“今天晚上,他就出发了。”任肖遥不但来了,还带了元闵翔的消息。
三个月前,使了计把闫素素带到残月那里,因着残月不肯收留闫素素,只肯借其中一间房舍给闫素素,所以他就挑选了云顶山的这处房子,他不知道,这房子里,留了闫素素和元闵翔,最初的回忆。
“哦!”她淡淡应一声,对于任肖遥时不时,有意无意带来的元闵翔的消息,每次的反应,都是极其的冷漠。
“素素!”任肖遥目光深邃的看着她。
“恩?”闫素素应。
“我也要随主子走了。”他道,“此战凶险,可能是有去无回,临走之前,能不能问你要个东西?”
“什么?”闫素素不认为,任肖遥会像元闵瑞一样,不顾她的意愿,为了自己的满足,要她一个吻。
事实也就是如她想的,任肖遥不会做让她为难的事情。
“我能不能,要你一缕秀发,当做平安符。”
这个要求,让闫素素哑然失笑:“平安符,看不出来,你还如此迷信。”
“呵呵,当我迷信吧,不用很多,放在这个荷包里就可以!”一个浅蓝色的绣制着虎纹的的荷包,他居然连荷包都准备好了。
闫素素轻笑,起身走到桌边,捡下了一缕长发:“给你!够吗?”
任肖遥结果,如获至宝:“够!足够了。呵呵,希望你的头发,能给我带来好运。”
“就你去吗?其余三人呢?”
“你是说四公子是其他三个?”任肖遥问道。
“恩!”闫素素理了理头发,将那尖端的发梢,隐入了乌黑的秀发之中。
任肖遥则是便小心的将她的发丝饶在手指上,边回道:“残月回去,杭姚做秘密后盾,供给我们粮草战车,至于星月!”
“星月?”闫素素皱眉,不是蝶谷仙吗?
任肖遥似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了,忙改口:“至于蝶谷仙,他……”
“肖遥,不要和我说假话,你一说谎,脸就会变红。”这个特点,是闫素素这几日的相处发现的,只要说话,他的眼神就会飘忽,脸也会变的一片通红。
任肖遥支支吾吾:“我,我没有!”
“他座下的四公子,没有蝶谷仙是吗?”
知道是瞒不住闫素素的,任肖遥也不想对闫素素撒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是,四公子,没有蝶谷仙,其中一个,是星月,你见过的,在碧水山庄。”
上次就看到了星月的身手不凡,不想她居然也是四公子之一,一个女子……
“那蝶谷仙呢?他为什么要骗我说蝶谷仙是四公子之一?”闫素素看着任肖遥的眼睛,仔细的观察着任肖遥脸上的表情。
蝶谷仙的脸,又红了,不想撒谎,却又不能说,他只能道:“我不知道,素素你不要问我,这里是五百两金票,是杭姚让我交给你的,这几月,我们不在京中,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说罢,不等闫素素开口,他逃命似的终身飞出了小屋,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闫素素的眼前。
这个任肖遥,她到底瞒了她什么?
只是人也走了,要问都是问不到了。
此去经年,不知何时再能相见。
这一场恶战,只祈求他们平安无事,包括他。
虽然恨他,但是,为了腹中的孩子,她还是希望他平安无事。
素手抚向有些微微隆起的小腹,谁都不知道,这里头,在失去了一个小生命后,又迎来了第二个心跳。
是造化弄人吗?
第一个孩子,突如其来,完全不在预料之中。
第二个孩子,一举中的,来的让她措手不及。
只是两个孩子却是一样的可怜,第一个死在了他父亲的手中,第二个,注定一出生,就没有父亲。
闫素素永远都忘不了,感觉到这第二个孩子存在的那天,她的震惊,矛盾,和纠结。
她承认,她曾经残忍的想放弃过这个孩子,但是汤药都到了嘴边,想到第一个孩子,她砸了碗,如此,她和元闵翔有什么区别,第一个孩子被他杀了,第二个,难道她还要狠心的自己扼杀掉吗?
矛盾痛苦了一天一夜,最终,她心平气和的,打算把孩子留下来。
只是,她不会告诉孩子其父亲的存在。
虽然知道元闵翔已经明白了他误会了她,并且为此痛苦不堪,但是这种痛苦,如何比得上闫素素当时的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有什么痛,比得上被心爱的人,亲手扼杀了属于他们两的孩子更痛的?
她断不可能原谅他,从服下藏红花的那天开始,她和他之间,就没有了永远,只有了永别。
不是天人永别的永别,而是即便见面了,也只是陌路人的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