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义死了,死在了秦朗的怀里,跟胭脂一样,都是他眼睁睁去的。
秦朗嚎啕痛哭,老天爷为什么这样的残忍,把这样的好人都要带走。
秦朗的哭声在空寂的山谷里回荡,泉水呜咽,山河动容。
太阳从东方地平线上穿透了厚厚的云层出来的时候,秦朗脸上的泪痕已经干了。
他又想起来第一次跟王明义见面的时候。
那时候,秦朗上大一。
生活的窘迫让秦朗想办法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
他出去找过各种工作。家教,遇到了黑心的雇主,快到半个月的时候,说他的讲了狗屁不是,孩子本来能及格的英语现在都不及格了。
秦朗那天晚上是从那个畜生不如的家里走着回到学校的,距离是十公里。
回到学校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秦朗抓着手里临走的五块钱,保住清水溪旁边的一棵大树放声痛哭。
他不明白,为什么人和人之间会这样,达尔文为什么会把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公之于众,让原本冰冷世故的世界更是雪上加霜。
生活还要继续,秦朗第一次学着拾荒的那些人开始了他的征程。
虽然像做贼一样,甚至还被一个老头用拐杖指着他骂了一顿,说秦朗抢了他的地盘,可是到手里的十块钱,秦朗感觉比任何时候都踏实。
他认识到,男人真的不可以贫穷。
废品收购站的老板是一个五十六七岁的男人。
一米八的个头,说起话来声音就像洪钟一样,震得人耳朵眼儿里一个劲的发痒。
就在秦朗要离开的时候,那个男人叫住了他,说:“那个小子,你跟我过来。”
秦朗不知道他叫自己干什么,跟着他穿过了如山的垃圾堆,来到了一个玻璃瓶子搭建成的房子。
房子有一个后门,穿过后门,秦朗惊讶的呆住了。
他没有想到,在这个收垃圾的地方,居然还会有这样优雅的环境。
后院不算太大,但是也不小,差不多有半亩地。
四周是高大的白杨树,一条用青砖铺成的小路把成方形的土地分为左右两块。
左面是一块菜园,整整齐齐的菜畦里旺盛的生长着,茄子,豆角,西红柿,小白菜,水萝卜,甚至还有通红的草莓。
右面是一垄一垄的鲜花,虽然叫不上来名字,可是群芳斗艳,心情一下子变得好了起来。
那个男人指了指放在花池旁边的一个马扎说:“坐吧。”
秦朗莫名其妙,心里头有些不安的怦怦乱跳,心说。这个老家伙不会又要生出什么事端吧。
男人给他倒了一杯茶,是菊花茶,香味淡淡的。
“我这里缺一个人手,你能不能过来帮帮我,每天两个小时,一个月五百块。”那个男人说。
秦朗长大了嘴巴,五百块钱,够自己的生活费了,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怎么会落在了他的脑袋上。
那个男人以为他嫌工资少,说:“六百也行啊。”
秦朗赶紧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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