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可能,就是他的王妃。
别人或许不知,但姚之麟跟随大王子有一段时日,这其中的典故,自然十分清楚,大王子一露面,就给姚之麟来了一个下马威,姚之麟怎么能不急。
伊勒德笑道:“索雷姆,不,姚大人,本王子只是倾慕文学士,所以送她一匹马,这有何不妥?”
福娘的目光,已经转到了纳美身上,纳美只有两岁不到,一双深深的大眼睛,带着一种草原上才有的灿烂的笑容,那是一种自由的快乐,福娘一下子被它的目光和它一身如水缎一般的枣红色毛皮吸引住了。
“姚之麟,我为什么不能收下这匹马?”
“福娘,这匹马,是大王子准备送给心爱之人的,你不能收。”
“错,姚大人,本王子只是说,纳美是我心爱之马,希望送给有缘人,这匹马是否与文学士有缘,还未可知,若是纳美接受了文学士,那就证明,文学士也是喜欢我们草原的,正如姚大人一样,对草原也是眷眷深情。”
姚之麟颓然的闪到一旁,大王子把缰绳递给文福娘,文福娘一步步走过去,纳美突然低下头碰了碰福娘的脸颊,福娘伸手搂住它的脸,纳美乖顺的一动不动,任她抚摸。
“福娘,不如你骑上试一试?”唐弘毅也十分喜欢这匹马,一看就知是千里良驹,再加上这是一匹母马,若是真能带回大晋,对于改良大晋的马匹质量,可是大功一件。
不仅是他,就是昭云公主,以及在场的所有晋人,都是这种想法。
福娘或许是唯一一个真心喜欢这匹马,而且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战争离她太远了,她所接触到的战争,至多不过是电视,网络上一些画面而已。
众人的鼓励,让福娘跃跃欲试,大王子笑道:“文学士,纳美对不熟悉的人,十分抵触,你是第一个接触它的陌生人,我想,它一定不会反对你骑上它跑一圈。”
福娘纵身上马,她优美的身型,令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颤,这样的女子,怎能不令人着迷。
纳美慢慢的跺了几步,步伐变快,福娘拉住缰绳,纳美却驰骋起来,碧草下,一抹绯色的身影,如一道彩虹,隐没在草原之中。
众人赶紧上马追了过去,大王子笑道:“不必着急,有马格在,纳美不会跑远。”
福娘脱离了人群,纵马驰骋间,仿佛天地只剩下她一个人,所有的烦恼,忧愁,都统统抛诸脑后,福娘忍不住仰天大吼出声,压抑太久的情绪,此时完全得到了释放。
以前,工作上压力大的时候,她会去爬山,爬到山顶以后,对着远方大喊一通,远山回音后,将她所有的郁闷一起带走。
来到这个世界,一切都要循规蹈矩,每一步,都是战战兢兢,若非遇到欧阳先生,她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现在仍然是姚之麟的妻子,毫无人身自由的女人,一辈子水波不兴的过日子,每一天,都如行尸走肉般了无生趣。
大王子的马最快,第一个追上福娘,此时,福娘已经勒住了缰绳,认纳美悠闲的低头吃草。
大王子跳下马,来到福娘身边,纳美看到马格过来,打个响鼻,又继续吃草。
福娘急忙道谢。
大王子笑道:“文学士客气了,看来,纳美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
福娘抚摸纳美的马背,及的姚之麟曾经说过,草原上的人,从来不会把牛马当做畜生看待,他们之间,就像是家人,所以,草原上的人,看到爱护牛马的人,也会非常的尊重。
这一路上,姚之麟都在跟他们讲述草原上各种的禁忌,习俗,礼仪,还有一些简单的用语,福娘很有语言的天分,她是这些人中,学的最多最快的。
可能这归功于以前学英语的基础吧,想起以前学英语的时候,福娘总是一阵心寒,在她原来的世界,英语大行其道,在学校和社会上,英语的影响程度之深,大大超过了母语,无论是幼童,还是已经工作的成人,都在为了英语拼搏,似乎英语已经成为了人生向上行进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