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雷神1》的剧情里抽身出来,感觉有些说不上来,我需要换个环境缓缓,点击领取了《美队1》的主副线任务。
角色介绍:
姓名———琳琅
年龄———17岁
背景———幻术家族最后一代继承人,12岁那年因国内战事频发,便去投靠住在美国的姑妈,(姑妈是普通人)寻求安生之处,现与姑妈相依为命,以卖绣品为生。
技能———幻术、剑术
雷神1通关奖励———傀儡(附身)娃娃一只
大致了解清楚,进入世界。
好久没做过这种精细活了,要知道拿惯了剑的手,再做这种事儿,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好在我也不是没做过。
这日我正坐在店铺里绣一个香囊,听见门口传来铃铛声,也没有抬头,继续着手里的活儿。
“请随便看,喜欢的话,可以买个带回去。”
我想这就是我迟迟不能暴富的原因,生意上门都不知道起身相迎,一直做着随缘的生意。
“那能不能打折啊。”
闻言我抬头看去,是个长得很英武的男人,年纪不大,最多二十四五,笑起来有些坏坏的,总得来说绝对是那种姑娘们最喜欢的类型。
“好啊,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喜欢哪个?给你打五折。”
“那我就要你手上这个。”他指了指我手中的半成品香囊。
“这个?可是这个还没有做完啊。”
“没错,不过我就喜欢你……”他盯着我的双眸看了许久“手里的那个。”
挑起柳眉瞅着他,嘴角撩起一抹笑容,低头快速的穿针引线,将原本的丛花图案绣成两朵樱花,递给了他。
“呐~给你,八美元。”
他将钱递了过来,微笑着开口道:“小姐,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去看个电影或者喝杯咖啡。”
“这么直接的么?可是我连你姓甚名谁都不知道,难道就因为你买了我一个香囊,便和一时兴起的你去看电影么?我很忙的。”
“我是詹姆斯巴恩斯,你可以叫我巴基,其实我也不是一时兴起,我就住旁边的公寓里,每次回家我都会看你一会儿,但我不想就此而已,因为你早已经占据了我的身心。”
他的表白听得我一阵错愕,原来每天那一小会儿的被注视感,是来自于他,不过这个时代的男人都是这么直接的么。
“既然你说一直都有看着我,那你应该知道我对流氓痞子是怎么样的。”
像他这样斯文邀请的不是没有,只不过都不是我的菜,而且大部分的男人都是看我一个“柔弱女子”在店里,不是劫财就想占我便宜,(姑妈因为身体原因很少会在店铺),最后都会被我痛扁就是,但最近不知道为何少了不少。
“当然知道。”他指了指我放在桌上的鸡毛掸子,“你用这个把他们抽得吱哇乱叫,不过我绝对不是什么流氓地痞。”
巴基的话才落下,门口又进来一人,他用脚踢开了店门,这个动作就让我极为不爽,而且他进来也没看店中有何人,开口就说。
“臭娘们,你可以啊,是不是知道我要来,居然还找了个保镖在门口,今天看他不在,我定要……”
狠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看到了一旁站着的巴基,额角瞬间出现一层密汗,转身撒腿就跑,速度快得我都怀疑他见了鬼,不过他的话也让我知道,最近小流氓消失的原因是为何。
“谢谢你的帮忙,不过我不能和你一起去,晚上我要回去陪我姑妈,今天是她的生辰。”
“没关系,那我们周末约好不好,琳琅,(见我奇怪的看他)额,我听你姑妈这么叫你过。”
“好吧巴基,我可以和你去看电影,不过得麻烦你去买票。”
听到我同意和他去看电影,他笑得很开心,连连称是,离开了店铺没多久便跑了回来,将买来的电影票递给了我,明明约看电影的时间是周末,他还每天坚持固定时间跑来陪我聊天说话,顺便带些好吃的来,这样都搞得我心思动摇了呢。
“琳琅!琳琅!别做了,时间快到了。”姑妈说着就把我手上的绣帕拿走了。
“姑妈,还早得很啊,离电影开始还有三小时呢。”
“好了,琳琅,你去约会难道不要时间梳妆打扮的么,快点快点。”
我理解姑妈的心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一直都不怎么出门,而且从来没有答应过任何男人的邀请,每天不是在绣绣品,就是在舞剑练习幻术。
她有相当长得一段时间都觉得我有自闭症,所以这次我好不容易答应了一次约会,她激动的堪比当事人,可她又怎么知道,我那是得什么自闭症,而是在心焦自己的实力不足啊。
只是我也不能拒绝她的要求,听话的换了身衣服,划了个淡妆,接过她手中的电影票,往电影院走去。
因为我和巴基是约在电影院门口见的,所以并没有让他来家里接我,而且我来得有些早,(能不早么,提前两个小时了)
没事干的我,在电影院门前买了瓶可乐,正要开瓶,就被一个跑出电影院的男人撞到了,玻璃制的可乐瓶摔在地上砸了个粉碎,连裙角都被可乐染脏了,我还没怎么的呢,那个男人就破口大骂,中间停了一下,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
“长得挺漂亮啊,让我亲一下,就原谅你。”
“嘿,放尊重点。”只见一个金发瘦小的“男孩”(男人?)对他怒目而视。
我诧异的看着这个“男孩”,即使是一副弱鸡样,还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
“小子,你还真是不怕死,打断我的好事,你就更别想活了,跟我来。”那个痞子对他勾了勾手指,率先离开了,而他竟然也准备去应战。
“哎,等等,你别去,你这无疑是去送死。”我拉住他的手腕。
“不,我必须去,小姐,谢谢你关心我,但也请你相信我,我会赢的。”他拍了拍我的手背,让我松开了他,跟上了痞子离去的方向。
还真没见过这样“傻”的人,明明弱得不行,还要为自己心中的正义而战,我可不能让这个为我出头的“小男孩”出什么意外。
跑过一条巷子,听到了里面传来击打声和闷哼声,就知道他们定在里面,没走几步,便看到那个瘦小的“男孩”,已经被打得浑身是伤,嘴角流血,可就算是如此,他还硬是起身,对抗着痞子。
“你就是怎么也不屈服,对吧!”
“我可以和你耗一整天。”
痞子不屑一笑,对着“男孩”的脸挥了下去。
“嗷~我的手!痛痛痛!放开我!”
我抓住痞子的右手狠狠一扭,立刻就让他的手臂脱臼,扣住他的脖颈便往地面按,以膝盖抵住其后背。
“欺负人家一小男孩,你还真有本事啊,欺凌霸弱是吧!老娘骨头都给你碾碎!”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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