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术课时间,我与伏琳踏入教室,儒家弟子们都睁大了眼睛看向我们,他们一定以为我们走错了地方。我走到台前,清了清嗓,稳了稳气势,道:“今日算术课,你们三师公有事务缠身,由我来上课。”
台下弟子都面露惊讶,一阵议论。我刚想开口让弟子们安静,教室里突然已经鸦雀无声,他们目光转向了门口,张良的声音徐然响起:“云儿,很准时哦。”
我不明所以地扫他一眼,他不在藏书楼在此作何?是来拆台还是来压场?
他走到我跟前,淡淡道:“云儿第一次上课,我自然要来旁听,考察是否真的能胜任。”
紧接着他又转向弟子们,说道:“你们三师娘会代劳上几节算术课,如果你们觉得三师娘的课有上的不好的地方,尽可以告诉我。”
弟子们对张良的说明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但他们似乎还是很难以理解为什么会偏偏由我来代课,看向我的眼睛里,明显不是学生该有的求知的眼神,而是一副等待看好戏的散漫。
张良悠然的摆了摆衣袖,坐到了教室的最后,清雅一笑,同样一副等待看好戏的摸样……
既然弟子们都很不看好我的样子,我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出题。
先伏琳读题:“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这个好耳熟,好像是剩余定理吧?印象中应该是出自《孙子算经》,难道秦朝就有了这个算法?关于剩余定理,还是在高中的时候接触过些,但早就还给了老师,还好不用我亲自绞尽脑汁真是省力不少。
轮到我读题:“我的题目非常简单,假设官府抓住了两个合伙偷盗的盗贼,但获得的证据并不十分确切,对于两者的量刑就可能取决于两者对于盗窃事实的供认。官府将这两名盗贼分别关押以防他们串供。并告诉两名盗贼,如果他们都交代犯罪事实,则将各被判5年牢狱;如果他们都不交代,因为证据不足则有可能只会被以较轻的罪名各判1年;如果一人交代,另一人不交代,交代者将功抵过会被立即释放,不交代者则将被重判10年牢狱。对于两名盗贼来说,怎样才是最好的选择获得最小的惩罚?”
弟子们相互眼神探询,窃窃私语,有些摸不着头脑,子慕站起来质疑道:“三师娘,这种题目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答案了吧,还用算吗?”
“看来这种简单不能再简单的题目的确难不倒我们最聪慧的子慕同学,不过现在是做题时间,子慕请你保持安静,不要影响其他弟子思考。”
子慕向来飞扬跋扈,自己很了不得似的,我这话反倒让其他弟子听着很解气,都埋头窃笑起来。
子慕悻悻然坐下,没多久就交上了答案,还是一副自傲的摸样。
上课时间过半,我便请弟子们都交上答卷。我和伏琳各自统计答对的人数,由伏琳先公布答案。
“答案是二十三,凡三三数之剩一则置七十,五五数之剩一则置二十一,七七数之剩一则置十五,一百六以上以一百五减之,即得……”她把具体的解题方式详细说了一遍,说真的我真没听懂所以然,本来就已经晕乎的数学计算,还用那些绕口的书面古文语句来解释,我整个脑子一片浆糊。我只好自顾装模作样的点头,表示赞同,表示我在听,表示我听懂了…..自己的神思已经飘到了老远。
其实说到剩余定理,虽然是在《孙子算经》里面首次记录,但秦朝就有明确的计算方法也不无可能。因为我记得关于这个概念还有一个传说故事,就是韩信点兵。
说是韩信计算士兵数目的方法十分特别。他先命令士兵三人一排列队,再是五人一排,然后是七人一排。他只将三次排列最后一排所余的士兵数量记下来,就知道了士兵的总数。
现在看来,这个传说的可信度还满高的,说不定历史上的兵仙果真数学也很厉害。如果韩信生活在现代,说不定他的数学头脑也可以混个数学老师的工作。我想起上回桑海街头偶遇韩信,他身背宝剑,面色冷峻,很酷很有气势的摸样。脑海突然闪现他一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拿着教棒上课的情景,不禁好笑。没想想的太投入,还没注意到伏琳已经讲完。
“师姐?!”
“嗯?”我回过神。
“我已经说完了。”
“哦,好。”我讪讪一笑,走上教室中央,公布道:“我的这道题,只有1个人答对了。”
“啊?怎么可能?”弟子们都难以置信。
我不以为然,继续道:“这个人就是子明。”
教室里一片哗然。
“啊?!子明!”
“他?不会吧!”
我展开天明的答卷面向大家,上面赫然写着两道题的答案,都只是三个字:不知道。
顿时引得弟子们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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