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放学的时候,当所有学生都离开教室去吃饭的时候,整个教室空无一人的时候,叶曦悄声又回来了。
叶曦迈步走到明凯的书桌旁,打开他的课桌,小心的翻动着,对于高三的学生而言,翻开了一大堆课本、教辅、试卷之后,叶曦在课桌底部看到了一本恩索的《自杀的艺术》,没想到他还留着这本书。但这不是叶曦要找到,她拿起那本书想要放到旁边,结果手感有点儿不对,这本书的中间好像比旁边厚。
叶曦翻看着这本书,当她看到书页中夹着的那几页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的时候,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意,果然,明凯把这东西放在了这里,这倒也是个好地方,一般谁会翻一个高三学生的课桌啊!谁会想到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会被这么简单的夹在一本书里。
就在叶曦翻看着明凯的课桌的时候,明凯正在和宇衡在学校门口的一个小饭馆里吃饭。
这是很普通的小饭馆,一个狭小的门面,左右各四总共八个桌子,说不上有什么装修,甚至墙面有的地方还有脱落,但至少桌椅是比较干净的。
别看这家店面很不显眼,甚至不起眼,但这家的一道杂碎汤做的特别的好,说实话,宇衡从小是不怎么喜欢吃杂碎的,他总觉得那东西有点儿不干净,但自从有一次偶然间进了这个店,随便的点了一碗汤,无意识的尝到杂碎汤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世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从此以后,如果中午有时间的话,他就会走进这个小店要一份杂碎汤,一份饼丝,把饼丝泡在汤里面,慢慢的享用。
宇衡的这个习惯知道的人并不多,比如说和他一个兴趣小组的明凯今天是第一次知道。
看着宇衡熟练的把饼丝挑起来泡在汤里,明凯说道:“没想到你这么个富二代还有这种爱好。”说着也有样学样的泡着饼丝。
宇衡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什么爱好啊?”
明凯说道:“据我所知这么一碗汤再加一份饼丝不过十五块钱吧,这么便宜的东西你也吃得下?”
宇衡说道:“有什么吃不下的?你也不用把所谓富裕家庭的生活想象的有多特别,就是和普通人一样,再自己可选择的范围内选择自己最喜欢,最舒服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我们的选择范围比你们宽罢了,但并不是比你们高。当然,这世上确实有那种每餐必用银质餐具的所谓的贵族,但那种贵族除了让一些矫情的小资情调的人羡慕之外没有任何用处,他们注定不适应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不过是一群遗老遗少罢了。”
明凯笑着说道:“我怎么听说我们隔洋而对的那个阿美瑞肯邦的新一任当选总统就是个特别大的富豪,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些照片,他们家可是金碧辉煌,别说餐具了,连马桶都是金的。”
宇衡夹子一块杂碎放进嘴里,说道:“那又如何,阿美瑞肯邦工人的最伟大的总统还不是死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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