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好眠。
第二天清晨,宋默迷迷糊糊的坐起身,刚睁开眼,就险些被一屋子金币宝石亮瞎。
不信的揉揉眼睛,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几次之后,屋子里的金币宝石依旧没消失,堆在地上,挑战着宋默的神经。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这件事是谁做的,想也知道。
“亲爱的,喜欢吗?”
一双白皙的手臂从身后探出,搂住了宋默。宋默侧过头,“这些哪里来的?你又打劫了谁的库房?”
“没有。”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和脖颈,像一只想要讨好主人的猫咪,“这些都是梅尔斯家族的财产。”
说着,向宋默亮出了戴在右手拇指上的银色指环,“记得吗,权力之戒,有了这个,我已经可以行使梅尔斯亲王的权力了。”
“所以……你打劫了自己家的库房?”
“从现在开始,也是你的了。”
“什么?”
“我说,”殷红的唇在宋默的耳后轻吻,“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了,亲爱的。”
宋默的脸有些发红,恶声恶气的说道:“胡说八道,放开!”
瑞斯不但没放开他,反而得寸进尺,搂在宋默腰间的手不断下滑,缓缓的擦过宋默的小腹,继续向下……
随着那只手的动作,宋默浑身打了个激灵。
男人在清晨本就容易冲动,被这么又搓又揉的,没反应,才奇怪了。
宋默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自主的向后靠在了瑞斯的怀里,反手抓住了瑞斯的肩膀,仰起头,唇间溢出了压抑的呻--吟,瑞斯低头吻--吮着宋默的脖颈,留下了几枚鲜红的痕迹。
“亲爱的,”瑞斯舔了一下自己留下的痕迹,轻轻含住了宋默的耳垂,灵巧的舌勾画着耳垂饱满的形状,“给我,好不好?”
宋默的身子发热,脑子已经成了一片浆糊,瑞斯偏偏在这时候停住,恨得他咬牙。
“废话什么,继续!”
瑞斯笑了,“遵命。”
有力的大手托起了宋默的腰,让他坐在了自己的腿上,瞬间的冲击,让宋默觉得眼前一片白光闪过,控制不住的惊叫出声,却立刻被一只手捂住了嘴唇,手指探进口中,挑-逗着柔软的舌,宋默用力的一口咬下,没给那根手指造成任何伤害,却险些崩掉了一口白牙。
宋默泪了,他怎么总忘记这家伙不能咬,咬了疼的也是自己。
瑞斯咬住了宋默的后颈,像是一头动-情的雄兽,乌黑的发丝滑过他的脸颊,带着宋默特有的气息,让他沉迷。
温柔的动作开始变得凶狠起来,宋默的双手没有任何着力点,只能向后抓着瑞斯的肩膀和手臂,没过一会,手臂就开始发酸,身体像是颠簸在海浪中的小船,控制不住的左□倒,腰部发软,连腿,也开始颤抖起来,他开始觉得莫名的害怕。
宋默一把抓住了扣在自己腰间的手,“让我看你,让我看着你!”
瑞斯闷哼了一声,下一刻,视线转换,宋默被瑞斯放倒在了床上,视线对上了那双海蓝色的眼睛,终于松了口气。
搂住了瑞斯的颈项,抬起头,主动吻上了瑞斯的嘴唇。
热-情仍在继续……
在领主卧室没有找到宋默的侍女安妮,被管家老约翰告知,去瑞斯的房间找,到了门口,敲了敲房门,却久久没有得到回应。
几个捧着盥洗工具的的侍女面面相觑,互相交流了一下意见,随即恍然大悟。领主大人在情人的房间里,还能做什么?
管家大人没来,她们该怎么做,继续敲门,还是等在这里?
就在侍女们不知所措的时候,房门突然开了,只简单穿上长裤,披了一件衬衫的瑞斯慵懒的靠在门边,单手搭在门框上,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褐色的长发从脸颊边垂落,红得仿佛滴血的唇,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餍足后魅惑的气息,让在场的侍女都开始脸红心跳。
不愧是领主大人选择的情人,够味!
当然,侍女们只是纯欣赏,对瑞斯不会生出别的心思。在格里兰人的心目中,领主大人至高无上,任何胆敢冒犯或者挑衅领主大人的家伙,都该被打进地狱!
要找男人,领地里多得是。
“有什么事?”
瑞斯的声音略有些沙哑,却异常的诱人。
侍女安妮上前一步说道:“领主大人是否已经起身?”
瑞斯扫了一眼侍女们手里捧着的盥洗用具和一整套衣服,向后看了一眼,“还没有,他需要休息。”
“是否需要把早餐送来?领主大人醒来可以用。”
“不用了。如果需要,我会叫你们的。”
话落,房门关上,室内的一切,都被挡在了门后。
安妮默默的站了一会,对其余侍女说道:“大家干活去吧,估计领主大人一时半刻不会起身。”
“可……”
“领主大人最近都没有睡好。”安妮指了指下眼睑,“大家应该都看到了领主大人脸上的黑眼圈。难得能睡个好觉,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了。”
侍女们想了想,同时点了头。
安妮却在暗暗揣测,管家没有如往日一般,和她们一起来叫领主大人起床,是不是早就料到了现在的情况?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立志成为格里兰最优秀侍女头子的安妮,拳头用力一握,要学习的事情还很多,必须继续努力!
宋默睡得很沉,汗湿的发黏在额头,让他有些不舒服。皱了皱眉,却没有醒来。
瑞斯靠在床边,翻着一本书,见宋默皱眉,大手覆上了宋默的额头,一行黑色的符文缓缓在宋默的额前流淌,带起一股沁凉的气息,睡梦中的宋默舒展了眉头,呼吸变得平稳起来。
褐发蓝眼的魔族轻笑一声,俯身轻轻亲了一下宋默的脸颊,“亲爱的,好好睡吧,我会守着你的。”
一整天,宋默都没有走出瑞斯的房间。直到傍晚,才被轰鸣的肚子叫起了床,靠在床头,看着窗外的漫天红霞,才意识到自己到底睡了多久。
“难得能睡这么久。”
宋默单手搭在后颈,晃动了一下脖子,骨头发出了轻微的声响,一只白皙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背上,“亲爱的,是这里吗?”
随着轻缓的揉捏,因为睡得太久,有些不适的脖颈,也变得轻松。
“恩,好了。”
宋默推开瑞斯的手,走下床,全身上下只披着一条床单,走到衣柜前,拉开,空空如也。
宋默有些傻眼。然后想起这不是自己的房间,回头看向瑞斯,“衣服。”
瑞斯靠在墙上,单手托着下巴,笑得不怀好意,“我觉得,你这样子,挺好。”
“好你个头!”
宋默随手抓起一件东西就朝瑞斯丢了过去,瑞斯侧过头躲开,打了个响指,宋默身上的床单突然落地,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长裤,包裹在了他的身上,衬衫领口镶嵌着透明的水晶,一粒粒组成了梅尔斯家族的家徽。
袖子有些长,在手腕处收紧,并不会显得拖沓累赘。
宋默举起手看了看,衬衫的材质他没见过,穿在身上却很舒服。
“这是魔族独有的布料。”瑞斯走过来,帮宋默系上了衬衫的扣子,一颗接着一颗,都是用珍珠镶嵌而成,“和我想的一样,很适合你。”
“魔族独有的吗?”
“恩。”
指尖擦过衣领上的梅尔斯家徽,瑞斯的眼中闪过一抹隐晦的笑意,随即又取出了一枚蓝宝石领扣,宋默忙推开他,“我不用这些东西。夏天,热。”
“这上面有个小型魔法阵。”瑞斯干脆自己将领扣给宋默戴上,“可以降温。”
宋默不说话了。
整理好着装,瑞斯又打了个响指,根本不需要宋默动一动手指,洗脸刷牙一气呵成。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瑞斯梅尔斯,居家旅行必备,杀人放火必须。
连忙摇摇头,什么乱七八糟的。
宋默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就算肚子饿,晚餐也不敢吃得太多。两碗米饭下去,摸摸半饱的肚子,放下了筷子。
“不吃了吗?”
瑞斯也很喜欢米饭的味道,他还不习惯使用筷子,只能用刀叉,动作却十分优雅。和优雅动作相对应的,却是极不优雅的饭量。
宋默刚吃完第二碗,他已经五碗米饭下肚了。
“晚上不能吃太多。”
“哦。”瑞斯了解的点点头,让侍女帮他盛了第六碗米饭。
宋默:“……”
深吸气,他不和非人类比饭量!
睡了一整天,有了精神,宋默开始处理堆积的公务。瑞斯房间里的金子宝石,宋默没收进自己的库房,他最近被黑炎弄得差点神经衰弱,收礼,还是这么大的礼,有压力。
黑炎的宝石可以用糖果葡萄酒交换,瑞斯的金字……用他自己?!哪怕瑞斯说是白送他的,宋默也不敢相信。
领主大人已非吴下阿蒙,深知做人不能太傻太天真。
非人类的钱,不能随便收。
管家老约翰送了一壶茶到宋默的书房,房间中,宋默正精神百倍的伏案工作。
哈洛德送回的报告上详细讲述了卡里城现在的情况,死硬分子都被送回了奇萨王都,纳顿约什也识时务的将手中的权力移交,卡里城的居民对此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反应,整座卡里城,都已经在哈洛德的掌控之下。
当然,明面上还要打着纳尔逊的旗号,不过知道内情的人,全都明白,卡里城,现在已经改姓格里兰了。
“管家,地下商业街可以开工了。”
宋默放下哈洛德的报告,对老约翰说道:“我和罗德,加兰德都提过,他们对这个提议也很感兴趣。”
“还是由地精和侏儒设计建造吗?”
“恩。”宋默点点头,随即说道:“我已经有了腹案,具体怎么建造,我会和他们当面说一下。罗德和加兰德都会出资,另外,我还想和杰里斯谈一下,看他有没有兴趣。”
“精灵?”
“是的。我分了精灵那么大一块蛋糕,总要做点表示。我打听过了,精灵和其他种族做生意的渠道并不多,售出的商品也有限。其实,他们还有很多好东西,只是他们习以为常,不觉得有多稀奇,其他种族却会十分感兴趣。”
“精灵会有兴趣吗?他们不缺钱。”
“谁会嫌手里的金币多?”宋默勾勾嘴角,“如果他们真那么清高,干嘛还死守着葡萄酒和制糖的工艺?无非是为了垄断,多赚钱罢了。”
“这倒也是。”
“何况,等将来纳尔逊坐上了王位,我手里的地盘会是现在的几倍,再从老胡里安身上割点肉,我能建造的,就不是一条商业街,而是一座地下商业城!”
宋默越说越兴奋,“到时候,不管是什么种族,只要想做生意,愿意守规矩,都可以到这里来!沿街的店铺还可以出租收取费用,又是一笔收入。”
老约翰没说话。
宋默还在滔滔不绝,“或许还应该给那头大肚子龙送个消息,甭管他最近是发--情还是怎么样,肯定对赚钱还是十分有兴趣的。”
老约翰:“……”
想到就做,宋默之前已经有了腹案,又花了一夜时间完善计划,给两个矮人和黑炎都写了信,另外开始在领地里寻找杰里斯的踪迹,他觉得杰里斯应该没离开格里兰,只是躲起来了。至于为什么会这么想,低头看看左手背上的绿色花纹,领主大人撇了撇嘴。
就在宋默热火朝天的实施地下商业城的建造计划时,纳尔逊公爵的军队,终于和奇萨国王的亲军,正面遭遇了。
纳尔逊的自信,几乎在这场战斗中消耗殆尽。
看着自己的军队被国王军队打得丢盔弃甲,鬼哭狼嚎,在后方观战的公爵大人,脸色惨白。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身后的文官和几个贵族家族的代表,都听到了纳尔逊不断翻来覆去的说着这句话,想要提醒公爵大人应该想想办法,至少不能全军覆没,可公爵大人仿佛傻了一般,什么都听不到。
最后还是队伍中一个不怎么起眼的文官和纳尔逊说了一句话,才让纳尔逊冷静下来,“公爵大人,如果再不想办法,您就什么都没有了。”
“……”
“领主大人让我告诉您,格里兰的小黑屋,随时欢迎您。”
文官话落,纳尔逊公爵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抽--出长剑,大吼一声,亲自带着后军直接冲向了战场!被公爵大人身先士卒鼓舞的叛-军立刻斗志昂扬,虽然没能最终挽回败局,却也没有如对方指挥官所想的那样,一溃千里。
回到军中,几个贵族代表纷纷涌上前,赞扬公爵大人的勇敢,并在给家主的信中对纳尔逊今天的行为大加赞扬,也让老约什和老卡梅等人有了一个错误的认知:纳尔逊公爵,十分的勇武!之前的不靠谱,都是年轻人的血气方刚。
事实上,纳尔逊公爵为何会爆发出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大概,只有他自己和远在格里兰的领主大人知道了。
总结下来一句话:壮哉我小黑屋,威武霸气!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lofi,kkkkkkkk,甜宝宝2009,二牙,的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