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蚱,必须互利互助才行。”
我知道小恭说到了正题,于是连忙问道:“到底怎么样,你就直说啊。虽然你害过我,可是我还拿你当兄弟。如果能帮忙的话,我一定会帮你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帮忙,你刚才就应该死在这,那样我就可以魂归地府投胎了。可是你的运气太好,让那只狼狗着了道。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你帮忙了,咱们是合作。你已经猜到那个菲菲姐跟我认识,不过我可跟她不是一伙的,而是她其中的一个倒霉蛋而已。但凡是想要找替死鬼的人,都要到她那里去送人。只要她看中的人,才会有幸喝到那杯原来属于她的酒。这种药片,实际上就是用这些倒霉鬼的精魂所化。如果咱们吃了,肯定会中招,她吃了会永葆青春,这就是她的目的。现在我已经失手,没有办法再让你当替死鬼了,只有魂分魄散这一条路。不过如果你能杀了她,我一样可以脱离束缚魂归地府。”
听完小恭的解释,我冷笑道:“既然你已经没法让我当替死鬼,那我干嘛还要替你做事。如果那个那个女人是鬼,我去找她不是自投死路吗?如果她是人,我不就犯了杀人罪吗?”
“你以为你没杀人吗?那么昨晚被你推下楼的那个女生难道就白死了?”
“你看见了?”我有些吃惊,“难道昨晚不是幻觉,而且今天上午我看到擦窗的人也真的是你?”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幻觉?或许你真的看到了一些幻象,可是并没有改变你杀了人的事实。这只是一个开始,你的症状以后会越来越严重。在你看来,周围人都想杀你。为了自保,你只有不断的杀人,彻底变成一个只知杀戮的疯子。这还算是一个好的结局,如果更惨点,你会在变疯以前就活活痒死。”
小恭说完以后,又阴笑起来。看到他的笑容,我顿时觉得浑身那种又痒又痛的感觉又回来了。小恭似乎对我发病的样子不感兴趣,他一边往外走一边留下来一句话:“你发病的日子会越来越频繁,这一次我能帮你遮掩,下一次可就没这么好心了。你想活,只有去杀了菲菲姐。”
我实在是站不住了,一下子倒在了地上。那种如同万蚁噬心的感觉,让我彻底的迷失了自己。我不顾一切的跑到那只狗爆头的地方,贪婪的****着地上的血肉。虽然明知道这些血肉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里面有哪些药片的成分。这种成分能够暂时缓解我的疼痛,可是也仅仅是暂时缓解。而且吃了这些血肉以后,会让身体里面的毒素越来越多。等到积累到一定的限度以后,说不定我也会像这只狗一样爆头而亡。更何况即使是那样,也要有足够的血肉才行。可是地上的血肉就这么一点残渣,恐怕等不到我爆头,就会彻底痒痛而死了。
****了一阵血肉以后,我感觉自己身上的痒痛缓解了一下。我站起来看了看屋里挂着的那面孤零零的镜子,发现里面那个人是如此陌生。他的头发又脏又乱,皮肤又粗糙无比。更吓人的是他的那双眼睛,是那样的血红。这还是我吗?
我走出了小院,临走的时候带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把折叠刀。我要去杀人,杀一个曾经很动心的女人。这个女人到底是不是真如小恭所说的那样是幕后黑手,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此刻的我,单纯的只是想杀个人而已。
再次来到那个酒吧门前的时候,我已经冷静了下来。不管那个女人是人还是鬼,总归是一个恐怖的存在。要想杀掉她,单单一把折叠刀,恐怕根本就起不到作用。我站在酒吧门前徘徊了好久,始终没敢进去。
到底怎样才能杀死一个人,同时又能杀死一个鬼呢?我苦心思索,想到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如果成功,不管里面的是人还是鬼,都能让她永不超生。
我到菜市场买来一条黑狗,然后再去旧货市场买来一辆旧摩托。之后我辗转于全市的各个旧货市场,不断地将摩托车加满汽油。之后我在僻静处,将车中的汽油倒进一个大桶里面,然后再去下一个加油站。
周转数次以后,桶里已经差不多要满了。我把桶盖打开,然后一刀捅死黑狗,将它的血倒了进去。在搅拌了一会以后,我拎着桶走回了菲尚酒吧。此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可是酒吧里面仍然灯火通明,看起来倒是热闹的很。
门口的一个保安朝我嚷道:“小子,你是干嘛的?”
“我是来讨债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