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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老三眼前一亮,一个冒险者被扔在街角,身上已经盖了一层厚厚的霜雪,敞开的胸襟似乎述说着他昨晚狂饮的豪迈,已经僵硬的脸上犹自带着几分惹人发厌的醉意。
刁老三像一条腐食的鬣狗奔过去,拂开雪层,伸手探进冒险者的胸襟里摸索着,期待着今天的第一票就能有让他满意的收获。忽然,刁老三警惕地抬起头,像鬣狗护食一般望向寒意滚滚的晨雾中,一个女人从晨雾中走出。
女人披着棕色的斗篷,戴着兜帽低着头,看不清面容,斗篷破旧而肥大,遮掩了女人的身材,女人似乎是患了病,不时伸出手捂着嘴咳嗽两声,这世道什么稀奇古怪的病都有,寻常人见了女人这副样子恨不得躲得远远的,哪怕那双捂嘴的手白皙修长惹人遐思,总得有命享受才好。
刁老三可不是寻常人,说得难听点,他就不算人,他就是一头荒野中靠着腐食过活的鬣狗,只要今天能活下去,什么肮脏龌龊的事对他来说都没有障碍。
见到不是同行,刁老三略微放松了一些,眼珠转了转,站了起来,两手拢在袖子里,耷拉着眼皮,像是刚刚早起准备上工的苦力,趿拉着步子向女人凑过去,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刁老三把肩膀偏了偏,正好撞在女人的肩上。
只是轻轻一撞,刁老三却姿态夸张地向一边倒去,仿佛是下意识地想抓住什么,扯了一把女人的斗篷,女人的斗篷并不合身,被这一扯顿时拉偏了一些,戴着的兜帽被拉下了半截。
“啊!”刁老三一声惊叫,松开了抓住斗篷的手,连步后退,跌坐在地,这次他可不是装的,他是真的被吓到了,女人兜帽下露出的半边脸长满溃疮,恶心而可怖,刁老三乍见之下,哪里定得住心神?
女人从容地正了正兜帽,重新把脸遮住,走到刁老三面前,轻松地说道:“你是捡冰棍的?收成如何?”
声音带着些烟嗓儿的沙哑,却并不粗砺,让人听了只觉得骨子里都痒痒的。
刁老三两脚蹬地又退开了一点,陪着笑说道:“刚出门,还没开张,我不是故意冒犯你的,只是起得早,没睡够,走路没长眼睛……”
女人的右手再次从斗篷的袍袖中伸了出来,只是这次不是捂嘴咳嗽,那只白皙的右手中攥着一支亮银色的长管手枪,冰冷的枪管抵在刁老三的咽喉,女人轻抬枪管,托着刁老三的下巴,刁老三就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没开张?呵,”女人笑了一声,“然后你就想看看我的成色如何?要是能值个三两杯酒钱,恐怕你是不介意费些力气把我绑了卖掉吧?”
“怎么敢!”刁老三咽了口唾沫,喉管耸动触碰到枪管,让他浑身又是一个激灵,“是我没长眼!大姐,您行行好,权当我是街边的一坨屎,不小心脏了您的鞋,您要出气踹两脚好了,这玩意,您可当心走火……”
刁老三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女人的反应,缓缓地抬手,伸出两根手指从侧面轻轻地推开枪管,他是识货的,这种长度近30公分的枪管肯定是自己改的,别看是手枪,威力大到吓人,万一走火,他整个脖子都能被轰碎。
“哦?”女人笑了一声,“要是我就想被卖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