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一个黑暗的时代。
百姓过的日子,和牛羊差不多。
儒家思维下的中原王朝,已经没有了汉唐时期的辉煌。
无论宋、明,都有着致命的缺陷。
满朝文武,都缺乏一种“铁血”“狼性”。
永乐一朝过后,大明也将走向衰弱,领土不断地缩减。
明朝能够称为开拓者的,只有朱元璋和朱棣。
王守敬任重而道远。
他没有接见暹罗的使者。
毕竟王守敬只是宁波知府,贸然接见,容易变成勾结番邦。
胡惟庸的罪名中,就有这一项。
他派遣魏宗,安抚暹罗使团,而后通告京师。
朱棣刚忽悠完安南,忽然又杀出来暹罗。
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刚登基就万邦来朝?
市舶司的贸易,才是真正吸引番邦的地方。
“哼。”
“这些所谓的使团,把朕当成什么了?”
朱棣冷哼一声,充满威严。
“爹。”
“您这是怎么了?”
“这么大火气。”
朱高炽嬉皮笑脸地凑上来。
“还不是暹罗的使团作祟。”
“他们不满意市舶司给的价格,非要上贡。”
朱棣心生不满。
江南水患减产,北方流民还没有安居。
也就市舶司,能够给朱棣些许慰藉。
“番邦来朝,这不是好事吗?”朱高炽疑惑道。
以前朱棣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得位不正,需要为自己“正名”。
这些番邦的到来,可以壮大朱棣的声势。
可王守敬的奏书,打断了朱棣的念想。
“国主雄,则国威立。”
大明无论何时,都不需要撮尔小国的认可!
朝廷要威服诸国。
总不能混得比元朝还差吧?
朱棣的好胜心被激起,自然看不起暹罗所作所为。
通过拙劣的朝贡手段,赚取财富。
这是小国的生存之道。
朱棣没有赶尽杀绝,只是安排礼部官员至宁波府开设一个衙门,专门官吏番邦之事。
他对王守敬的信赖,提升到了新的档次。
但有些事,王守敬的确不适合逾越。
管理宁波府,决策市舶司,是王守敬的职责所在。
具体和番邦使团打交道,应该交给朝廷,交给礼部。
暹罗使团苦等半月,结果只有礼部的官员接待,他们的如意算盘空了。
就在此事,市舶司抛出了新的诱饵,以大价钱购买“乌香”。
“大明每年需要大量的莺粟乌香,不知贵国能否提供?”
王守敬在礼部官员的陪同下,和暹罗使团进行谈判。
使团的代表是吉尔斯,暹罗王室的供奉。
莺粟是一种药材。
在大明,只有达官贵人和皇室才能使用。
价格极其昂贵,普通百姓根本购买不起。
暹罗进贡,也不过带来三百斤罢了。
“每年一千斤,我国还是能够凑出来的。”吉尔斯的官话,极其生涩。
王守敬勉强能够听懂。
“太少了。”
“我们要十万斤。”
吉尔斯当场愣住了。
这可不是十万斤大米!
怎么说得如此轻巧、简单?
“只要暹罗能够提供,一切都好商量,包括价格。”王守敬坦然道。
果然。
吉尔斯双眼璀璨,根本遮不住他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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