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早,老早就点好了东西,一直没上而已,很快几个伙计就送了扎啤和肉串上来。
刀疤哈哈一笑:“十斤,够爽!”
小方倒是有点微微诧异,不过还是没说什么,等到几人满杯,诺大个一斤杯子被鱼哥儿提了起来,举起来道:“今晚的事情谢谢两位了,来,干!”
“鱼哥儿你说的哪里话,跟你做事情,就一个字:痛快!”刀疤笑呵呵道。
三个人大男人举杯,一开始小方还以为鱼哥儿是随随便便敷衍了事,哪料到他居然咕咚咕咚喝起来,看那势头,是要把酒一口干光啊。
他这才上了心,也不甘示弱的灌了起来,他虽然身材偏瘦,但喝酒却是一把好手,跟刀疤拼酒拼惯了,酒量小不到哪里去,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鱼哥儿竟然先一步把酒干完,第一个把空杯子放在了桌子上。
“哈哈,爽啊,喝酒就该这么喝。”刀疤抹了抹嘴巴放下杯子,转头看了眼小方,“怎么样?”
“爽快!”小方也说了句,待到酒倒满,这次却是主动举起杯,道:“鱼哥儿,这杯酒我敬你,一开始是看在钱哥的面子是帮你办事,听刀疤天天吹嘘你够意思,现在我知道了。”
“好,干!”鱼哥儿没多余话,又是一口闷,跟这两个家伙干完。
这次的事情是他给钱锦打电话,本来是按照买家卖家的格式付钱雇人,不过被钱锦一口回绝了,于是性质就变成了朋友间的帮忙。刀疤还好说,这个小方鱼哥儿不认识,跟他没什么交情,雇佣公司就是干的踢人分忧的勾当,不是朋友哪有随意帮忙的道理,鱼哥儿这才在这里摆下摊子请了一顿酒。
跟这些江湖人打交道,在哪里吃饭喝酒,都不如这种大排档或者烧烤摊爽快,鱼哥儿深谙这种心理,所以把位置订在了这里。
其实小方表面上看起来吊儿郎当,实际上心傲气着呢,这是之前钱锦提醒过的,一身虎胆天不怕地不怕,绝不会干一些趋炎附势的勾当。
因为鱼哥儿的身份,所以潜意识里,小方心里抵触和他太过热络,刀疤是个直性子他知道,但他自己不是直性子,做不来刀疤那一套。
知道鱼哥儿肯和他一口闷这杯酒,他这才知道,这个身份不一般的年轻人是刻意去除掉自己的光环,以平等朋友身份来对待他们。
被鱼哥儿征服算不上,但小方却因此接纳了鱼哥儿。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聊得开了,酒也就喝的开了,很快三人就进入状态,喝酒吃肉好不惬意,小方也渐渐和鱼哥儿熟悉了起来,三人一二来去,又要了十斤酒也全部干光,一顿饭吃的相当爽快。
趁着酒意,鱼哥儿拍了拍小方的肩膀:“我看得出来,你是什么样的人,不过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也肯定看得出来,话不多说,就这样了!”
小方点点头,回拍了鱼哥儿,眼神也因为酒意炙热了不少:“我明白!”
两人相识哈哈大笑。
随后鱼哥儿才上了车,前一刻还醉醺醺的样子,下一刻眼睛亮如繁星,咧了咧嘴巴,自言自语道:“这钱锦手下还有小方这么号人,果然不错。”
在他心里,对小方的评价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