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灯红酒绿的大城市不同,当红日渐渐升起的时候,在位于祖国南端的余丁村看不到车水马龙、人流如潮的情形。
没有喧闹,没有快节奏,有的只是宁静。
晨辉下,几缕青烟几栋瓦房的烟囱冒出,早起的中年妇女们已经开始烧火做早饭了,而她们的男人则会等她们做好饭后,才起床,填饱肚子,出海打鱼。
因为临近大海,捕鱼和种地是余丁村人们的收入来源。
只是——因为余丁村所靠的海域没有天然的渔场不说,鱼并不多,为此,当许多渔村已经通过捕鱼发家致富后,余丁村依然贫穷、落后。
纵然余丁村十分贫穷落后,不过靠着国家政策,有一条乡村公路可以直接通往村口。
清晨,当余丁村的男人们填饱肚子、收拾好捕鱼工具打算出海的时候,一辆在余丁村绝对可以算得上罕见的奥迪Q7沿着乡间公路驶向了余丁村。
汽车里坐着三男一女。
唯一的女性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鹅蛋脸,大眼睛,五官算不上精致,但组合在一起,即便是素颜也能给人一种极为协调的美感。
单论脸蛋,这是一个不化妆便能划入美女行列的女人。
如果加上身材的话,只是美女二字都不足以形容,要在美女前面加上极品二字。
挺拔的圣女峰,纤细的柳腰,笔直而匀称的长腿……她有着女人梦寐以求、男人为之疯狂的魔鬼身材。
相比女人而言,坐在女人身旁的男人,准确地说是男孩,则属于那种丢到人群中不会被关注的类型。
她们是姐弟,可是单论长相一点也不像姐弟。
“晓云,前面就是你老家了吧?”
当只有不到三百户的余丁村出现在前方的时候,坐在副驾驶上位置上一名佩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回过头,一脸微笑地冲坐在后排的庄晓云问道。
晨辉穿过汽车玻璃,射进汽车里,映照着男人脸上的笑容,可以让人清晰地感觉到,男人的笑容里没有丝毫猥琐的感觉,眸子里也没有一点点欲.望。
没有**不是他觉得庄晓云不够诱人,也不是他的控制力极强,而是因为不敢。
是的,他不敢。
纵然他是东玥娱乐公司的实权人物之一,手握艺人的钱途、前途,可以令得许多艺人哭着、喊着求着让他潜规则。
可是——面对获得《想唱就唱》冠军,一举走红的庄晓云,他没有一点非分之想。
因为……他知道,在娱乐圈有着辣手摧花恶名的方旭伟曾经想潜规则这个平民出身、曾经流落街头在酒吧卖唱的女孩,结果被打断了双腿,灰溜溜地滚回了南港。
而且动手的人是东玥帮的人。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他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暗中保护庄晓云,但在他看来,那个人既然可以动用东玥帮的人去对付东玥娱乐公司的合作伙伴,自然不是他能够招惹得起的。
“嗯。”
听到佩戴金边眼镜男人的问话,庄晓云面色复杂地看着即将抵达的余丁村,准确地是看着村后那座不算太高的山,表情略显悲伤,声音中带着几分颤音。
仿佛能够察觉到庄晓云的悲伤似的,佩戴金边眼镜的男人没再说什么。
根据公司的安排,他负责将庄晓云带回余丁村,等庄晓云祭拜完她母亲后,再带着庄晓云一同前往南澳,与其他《想唱就唱》成员一同举行南澳演唱会。
相比庄晓云而言,一向喜欢闹腾、号称智慧老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庄碧凡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在即将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后,出奇地安静了下来。
他戴着一顶帽子和黑框眼镜,坐在庄晓云的身旁,一声不吭,心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余丁村难得一见的奥迪Q7即将驶到村头后,引起了不少孩子和村民的注意力。
“晓云,需要跟这里的人打声招呼吗?”
看到村头黑压压的一群人,佩戴金边眼睛的男人再次扭头冲庄晓云问道。
“不用。”
这一次,不等庄晓云开口,一直沉默不语的庄碧凡开口了,语气斩钉截铁不说,话语中还流露着几分恨意。
庄晓云沉默不语,佩带金边眼镜的男人一脸愕然。
在他的记忆中,很多参加选秀脱引而出的选手,回到自己的故乡后都会被当成上帝一般围着——这对于平民出身的选手而言,算得上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了。
他不知道的是,当年,当凌华强,哦,不,是当庄虎因为不甘心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走出余丁村后,在那个人人以吃饱肚子为目标的年代,村民没有能力地给她们帮助,相反,因为家里没有男人,庄碧凡、庄晓云的母亲没少被村里一些男人的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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