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二十万。”随后,脸上又露出一丝惋惜的表情,“可惜了!”
“可惜了?父亲什么可惜了?”苏丹红听不明白老人话中的意思。
“丹儿,你知道原定于十年后举行的龙门大会,提前到明年二月初二举行。你弟弟资质我也已经求人测试过了,极好!在明年的龙门大会上极有可能被仙师选中,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这支万中无一的玉参能够有五百年以上的火候,选拔时送给仙师就能确保万无一失。”
说着,老人慈祥地看着苏丹红,“现在苏家看似风光,实则危机重重。我一旦倒下,那些对手就会对天草阁发动进攻,将天草阁撕碎吃掉。如果你弟弟能被仙师选中,他们也许还能有所顾忌,让苏家渡过危机。”
“父亲!”苏丹红叫了一声,泪水滚滚而下。
冬季的雪后,清冷而孤寂,什么声音都不见,只有双脚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嘎嘎,单调而刺耳。
凤初离用一支在大白那里讹来的最次品的玉参卖了十万两白银,虽然他对这个世界的货币价值没有太深的了解,但是也大概猜出是一笔巨款。原本他想在小镇上住上一夜的,但是难保不被小偷惦记上,加之经过休息,吃了一顿饱饭后,身体也不那么难受了,为了避免麻烦,决定连夜离开。
在他走出东来顺大门时觉察到的几道含着恶意的目光让他明白有些麻烦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人的贪婪还在。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白银这东西虽然好,但是只对普通人有吸引力,以他现在的修为,只是不是真正的修仙者他根本无惧。
走了大约十里路,小镇再已被丢在后面,看不见了。凤初离有些诧异了,难道那些家伙天良发现,放弃了,也好,省得麻烦。
又前行了五六里路,凤初离来到了一片树林之中,不过树叶都落了,像一片钢铁雕塑,冰冷而生硬,一根根树枝直直地指着苍天。等到他走到树林中间的时候,目光一扫,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强盗们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但在他锐利的目光下根本无法遁形,拴在远处的马匹、从树干旁露出的衣角、呼吸喷出的白气、兵刃的反光……
不过,凤初离却没有喊破,他还是希望那些强盗能够自己退去,毕竟一个人在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独自生活了一年多,见到同类后难免产生了一丝莫名的亲切感,他不希望自己的手上马上就染上他们的血。自然如果他们主动进攻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送他们上路。
事实上,在强盗们看来凤初离是绝佳的下手目标:单人、身揣巨款、貌似很弱小。当他经过他们面前时,那些强盗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嗷地一嗓子就跳到了他的面前,拽出兵刃就将他围住了,一双血红的眼睛放射着贪婪的光芒。
平时他们盘踞在小镇周围,混得相当不如意,那些来收参的大药材行他们不敢染指;小一些的药商只要舍得花钱雇人,他们也惹不起;至于单身的参客,这些年好参越来越少,偶然找到的好参都在穷山恶水处,而能够采的参客,自然都有着不错的身手,他们也不敢贸然去抢。
现在他们只能做一些小买卖,抢一些周围知根知底的小参客,他们没有什么本领只能捡一些大参客的撒脚货,再加上药商逐年压低低年份人参的价格,偶有所得也收获有限,这还要冒着被强盗抢的风险,这样采参的小参客就越来越少,自然强盗们的日子就越加难熬了。
现在遇到凤初离这么一条大鱼,虽然他们对他不了解,可能有风险,但是十万两白银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只要这一票成功了,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分得好几千两,那样他们就可以金盆洗手,圈上一片良田,买一座大宅子,雇请一堆佣人,再娶上几个漂亮的小姑娘,过上他们表面憎恨其实心中一直向往的的富人生活。
看了看围住自己的近二十个强盗,老的须发花白,小的嘴唇上刚刚冒出一抹淡淡的绒毛,凤初离冷哼一声,“你们快滚!否则后果自负!”他自己都有一些奇怪:自己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脾气啦,换作往日他早就下杀手了。
“哈哈……”领头的光头大汉纵声大笑,“兄弟们,你们说好笑不笑?这只肥羊居然说要让我们罢手!我镇关西什么空过手?小辈,如果你怕了,只要献出银票,跪在地上给大爷们磕上十七八个响头,说不定大爷们一时心软放了你。”说着,他悄悄向凤初离背后的一个瘦高个使了一个眼色,让他准备偷袭,他看见凤初离表现的如此镇定,心中就开始泛起了嘀咕,怀疑遇上了硬茬子了,所以他故意大声说话,迷惑凤初离,好给同伴制造机会。
凤初离暗笑光头大汉自作聪明,有趴在他肩上的小龟给他留意身后,他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死角。微微一侧头,当他眼睛的余光看见瘦高个捧着雪亮的牛耳尖刀狠狠地扎向他的后心时,凤初离终于动了杀机。
一抬右腿,一记后踢虎尾脚,后发先至,砰地一声踹在了瘦高个的胸口上,巨大的力量将他的胸骨全部踹断。瘦高个一声惨叫都没发出来就飞了出去,落在十几米外,连抽搐都没抽搐就死了。
与此同时,凤初离朝前一路翻滚,身体原来所在的位置则插着好几根颤抖着的弩箭,有一支上还沾着一撮动物的毛,那是他坎肩上的。
光头大汉和他同伙看见瘦高个一照面都没打就被踢死了,心中一慌。这时光头大汉心一横,一咬牙,大喝喊道:“兄弟们,别怕!他是偷袭!我们有十几个人,每个人都家伙!大家一起上!收拾了他,我们就有大把大把的银子,想什么就能干什么。二牛你不是喜欢怡红院的小翠花吗?黑铁头,你不是想盖一座大宅子吗?老捻子,你不是想给你儿子挣钱娶媳妇吗……只要我们杀了这头肥羊,我们的目的都能实现。我们……啊……”
凤初离没有想到这个光头大汉居然有他前世做传销的那些“经理”的几分“神采”,不过他不想再等了,既然动手了,就要将事情做完。
一个近身,一个假动作晃过光头大汉的眼睛,用虎牙军刀拨开他砍来的大刀,欺入他的怀中,眼睛中寒光一闪,猛地一记膝撞,重重地顶在了他的小肚子上,强大的力量将他顶起了近十米高,挂在了一棵大树上。
身体往后一撤,面对着一群已经被光头大汉引发了心底最深处,并拥有强弩的强盗,凤初离不敢贸然进攻,防止被弩箭所伤,乘强盗们上弩箭的时候,向前抢出两步,扫出了一记势大力沉的扫堂腿,一蓬雪雾立刻升腾而起,遮住了强盗们的眼睛。
乘着强盗们视野不清,无法瞄准之际,凤初离猛地扑出,高出他们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身体素质,让他无论是出拳还是踢腿都快如闪电,强盗们尽管疯狂进攻,但是由于视野不佳,无法形成有效攻击,对他的危险并不是很大,只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了数条豁口,还是被他纷纷放倒,等雪雾散去,还能够站着的强盗已经是小猫三两只了。
面对着已经吓傻了的强盗,凤初离并没有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就罢手,而是用几记重拳将他们全部击倒。他知道一旦他放过了这些穷凶极恶的强盗,他们就一定会在他的背后放出恶毒的冷箭。
因为他在特种部队服役的经历告诉他对待敌人必须斩草除根。在一次任务中,如果不是因为总部营救及时,他最好的手下,也是他最好的兄弟就魂断沙场了,虽然最后抢救了过来,却因为伤势过重,落下了残疾,不得不伤退回家,毁了他整个人生。
其原因仅仅是他一时心软,违背了战友的意思,放过了一个重伤的敌人。然而让他更难接受的是,敌人的子弹射向的是他,而他的兄弟却为了挡了子弹。所以从那时起他给自己订立了一个原则:对敌人特别是结下血仇的敌人必须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击倒所有敌人后,凤初离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以当特种兵养成的习惯,开始点名,没有死亡哪怕只剩一口气的都补上一刀,连挂在树上的光头大汉也不漏过了。
之后,他将所有的尸体集中起来,放到一个不显眼的地方,用大雪掩盖起来,然后消除雪地上存在的打斗痕迹,并将所有的马匹杀死放入九龙神火鼎中,才不紧不慢地离开了。
至于大雪融化露出强盗们的尸体,凤初离一点都不担心,因为现在是冬季,天气很冷,大雪一时不可能融化。即便融化了,他盖在尸体上的雪很厚,要想完全融化,也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那时他凤初离早就不知道跑到了什么地方,找到他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了。
其实他还有个更为简单而保险的方法就是将尸体撞在九龙神火鼎中带走,但是自从上一次它在血雾的手下自动变大救了他一命后,他对它的控制就不能随心所欲了,就像他想将强盗们的尸体放入其中,它就是不肯打开顶盖。
杀死一群拦路的强盗对凤初离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很快就忘了。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修习五行拳外,他就在小龟的指点下寻找一些灵气相对比较浓郁的地方,毕竟他距离化气期已经不远了。到了化气期对灵气的需求也就格外迫切起来,那可是关系到今后的修炼的速度:两个同样资质的修仙者,因为练功环境的灵气浓度不同,甚至可能出现一个比另一个快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情况。
但是现在修仙者的数量大增,稍微灵气含量高一点的地方早就被瓜分殆尽了,并被设上了隐盖踪迹的幻阵。凤初离忙忙碌碌了接近一个月,不但所谓的修炼宝地没找到一个,而且连看到也没有看见几个,大多数环境好的山川都蒙上了一层终年不散的大雾,贸然闯进去了,如陷迷宫,方向感顿失,连北都摸不着,往往是在雾中转了半天,累个半死,最终走了出来,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远处,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直到一天,凤初离在一家大酒店吃饭时,从一群脑满肠肥的家伙那里听到了一个好消息,他才改变了这种盲目而效率极低的寻找,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好机会!‘);
明年二月初二龙抬头,各大修仙门派在天木山举行龙门大会,公开招收门徒。听到了这个消息,凤初离心中一愣,修仙门派什么时候这么高调了,居然开始公开招收门徒了?不过转念一想,他就想明白了,在“遗忘之角”中各大门派因为所谓的妖皇太一墓葬,死了很多人,急需补充人手,要想补充那么多的门徒,而且要保持一定的质量,只有高调出击,才能吸引足够多的人才去供他们挑选。
和小龟商量一番后,凤初离决定去碰碰运气,尽管他的体质不大符合现在各大修仙门派的择徒标准,但是万一被哪个门派挑中了呢。能不能得到该门派的真传,能不能修炼该门派的功法,都不是问题,他只不过想找一个灵气充沛的地方修炼而已。
既然做了决定,那么就要行动。凤初离通过打听知道,天木山位于天木王朝中间靠北的位置,距离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足有两千里之遥。不过没有关系,现在距离二月初二还有近两个月,以他的脚程每天走三百里都不是问题,时间绰绰有余。
于是凤初离并没有改变平时的作息,还是吃饭、睡觉、修炼、外加寻找灵气充沛的修炼地,他去参加龙门大会只是为了撞大运,被各大门派收为门人的机会并不是很大,如果不能成为各大门派的弟子,他为了修炼还是要寻找灵气充沛的修炼地。
就像人们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去刻意寻找某样东西,怎么找都找不着,一旦不找了反而会自动出现在你的面前。
一天,凤初离来到了一个叫做李家屯的小村子,很小,整个村子只有不到五十户。凤初离在靠近路边全村唯一一家鸡毛小店里吃饭时,偶然听见村民说起了村子东边的小黑山,说那里挺奇怪,过去寸草不生,今年却长满了树,而且还长得特别快,不到一年的时间,树就长到了碗口粗细。
凤初离一听就留上了心,吃完饭,他向开店的小老头打听了小黑山的方位,就和小龟兴冲冲地去了。小黑山离小黑山村并不远,只有不到五里远,不足一刻钟,凤初离就来到了小黑山的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