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洒遍战场,连男儿看了都忍不住辛酸掉泪,为性命担忧不已,她却披了铠甲冲锋至队伍最前端,敌人的头颅在她的红缨枪上挂了一个又一个,万骨枯终为她功成名就做了祭奠。二八年华,别家女子已及笄成人,嫁了如意郎君,而她却骑了搞头大马自边疆凯旋归来,一身银白色的铠甲比月光清冷,却比日光还要夺目。
红毯铺了十里迎接她,她踏着红毯走过,马蹄声哒哒,与不远处传来的曲声遥相呼应。入宫那一刻,她回头去看,视线尽头队伍绵长,一色喜气,新娘子在花轿中坐得稳当,要去往夫家。
女子笑笑,昂首挺胸进了宫去,自她诞在这世家中,那些女儿家的情事,便再不属于她了。
这一日,她被封了将军,是族中平辈中第一人,这一年,她十六岁。
便是在这最好的年华见到了那位高高在上的君主,全大瀛翻云覆雨的那一人,为她青眼有加。
“萧家女儿巾帼不让须眉,朕之万幸,大瀛之万幸。”
从未在爹爹口中听过的赞扬被他说出,仿佛一切努力终于开花结果,在这威严的只她二人所在的金銮殿上,她嚎啕大哭。
这位帝王自王座上走下,轻抬起她的下巴,用自己矜贵的手为她拭了泪:“是你的出生决定了一切,身为萧家的女儿,你已做得很好,若累了,便说给我听。”
从此,她的畏惧与孤独可以毫无顾忌在这位帝王面前展示,帝王许诺要给她一世平安,不过半年光景,他二人的心便紧紧系在了一处。
也只有来到宸曜宫时,她才会换上女儿装扮,美貌是只属于帝王一人的,在满朝文武面前,她永远只是冷着一张面孔的萧将军,巾帼不让须眉的萧将军。
深夜相依相偎时,她也曾问过这位帝王,为何不让她像其他女子一般入宫服侍,帝王的回答出乎她意料:“入了宫,你便再不是你了。”
她心中感动无比,却没想到,便是在说完这句话的三日后,帝王一道圣旨下,将她派往西北苦寒之地的小国中做了诸侯王,从此往后,不得踏入京城半步。
她带着一身情伤离开,入主胡地,半年后,帝王薨。
她独自一人坐在这小国中空荡的王座上,日日品尝着那人曾品尝的寂寥,孤单之至,却一世平安。
自那之后,她身上的男装便从未换下过,因为这世上,再没有欣赏她女儿身的那一双眼睛。
宫殿上的更漏清寂而幽长,萧胡女终于将不算冗长的故事讲完,身上已冷得没有了温度。她静静看着一直默不作声的秦牧眠,等着他的回答。
“人死不能复生,你还希冀什么?”
“我要让他的灵魂安息。”
“他早已预知自己命运,提早做好了准备,他去得安详,如何不曾安息?”
“你没我了解他,眼睁睁看着百年基业被奸人所夺,他如此爱着这片土地,不可能瞑目。”
“萧王的意思是……”
“血债血偿,我要那人的脑袋。”
一阵沉默,秦牧眠忽然笑了:“崇华帝这王位坐得还真是辛苦,天下人想要他的脑袋,他只一颗脑袋,如何够天下人来分呢?”
“我知道黎王不是等闲之辈,东儒国微兵贱,不足以与崇华帝抗衡,可你黎国不同。更何况,我不信你没有野心。”
“上楚,素荒皆与黎国势力相当,萧王为何会选择黎国来一偿夙愿呢?”
“因为你是邻天看中的人,在你还是少年的时候,他便已看中了你。”
这话着实让秦牧眠惊讶,他原以为自己已隐藏得很好,不料却被君邻天看得一清二楚,这一场博弈,君邻天虽于地下冷眼旁观,可他秦牧眠输了。
一切被勘破,秦牧眠如释重负,轻松道:“我要这天下。”
“我帮你夺,只是,记得把夏侯仪的头留给我。”
“成交。”
夏侯眉妩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于马车里,路不好走,马车颠颠簸簸,是让她醒来的缘由。秦牧眠在身旁坐着,正捧着一卷书在看,窗外阴沉沉的,可听见寒风呼啸,布帘虽厚重,可仍抵挡不住这狂风,时而掀起,有片片雪花飞入。
原来下雪了。
马车内的火升得很旺,丝毫不觉得冷,夏侯眉妩伸出手来扯了扯秦牧眠的袖子:“阿眠,我们这是去哪里?”
秦牧眠放了书,俯身看她:“我们回家。”
行过荒原,沿路便设了驿站,不用再露宿荒郊野岭。夏侯眉妩这一路走得辛苦,腹中孩子让她反应剧烈,无论吃什么,都尽数吐了出来,最后竟一丝胃口全无,每日只恹恹躺着,颗粒不进。
她始终未将怀孕的事情告诉秦牧眠,只说是在东儒呆得久了,水土不服。这借口着实拙劣,秦牧眠看她的眼神也有些许怪异,找了冷煜来为她把脉,被她回绝,秦牧眠的脸便变得益发冰冷,直至后来,二人虽日日呆在一起,却连一句话也不曾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