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定然不怎么样。但他们似乎忘了,之前大家普遍认为,李凡先生的那首《斯卡布罗集市》,只是一首普通好歌,但结果呢?所为,我认为,李凡先生之所以决定,只用几天的时间创作新书,是因为他只需要几天的时间就足够了,正如他之前只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便能够创作出最完美的《斯卡布罗集市》一般。”
李凡听后,很是赞同小伙子的话,笑道:“我想,你的想法是正确的,这本书应该不会让你失望。”
小伙子点头道:“当然,我非常肯定这一点。”
说完,小伙子从书架上取出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与李凡道了声再见,拿着书去柜台处结账去了。
小伙子走后,李凡几人也随后出了书店。
李凡进店主要是想去,确认一下书的印刷质量,确认完了,自然就离开了。
至于销售情况,李凡一直都不担心,别看现在的销售似乎不怎么样,但绝对用不了太长的时间,便会被书迷们争相购买。
出了书店,李凡几人继续去游玩,今天已经27号了,再过两天,他们就得回华国去了。
……
《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目前的销售不怎么样,但也并非无人问津,总有一些侦探迷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购买,就像李凡之前在书店里,遇见的那个小伙子一般。
他们拿到书之后,先是仔细的看了看封面的人物插图,只感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悸动。
然后翻开封面,便是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这还是一个系列故事?”这样的疑问,在他们的脑海里一闪而逝,然后便开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一八七八年,书迷们对此并不奇怪,很多的侦探小说,都会选择上个世纪作为背景。
只是,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为主角的第一人称写法,这让书迷们稍微有一皱眉,他们还是更喜欢看第三人称的作品。
当然,他们虽然有些皱眉,但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选了继续往下面看。
看着看着,他们不禁眼睛一亮,他们发现,这部作品的撰写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个叫做华生的“我”,似乎并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有意思。”书迷们啧啧道,他们看了许多的小说作品,这样的撰写角度,还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的开头是说,华生读完了军医的课程之后,在兰国的一只军队里做了军医,他在一次战争中受了伤,又染上了伤寒,身体变得非常虚弱。
不久后,华生回到兰国休养,他的经济状况有些糟糕,因此他决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处。
有一天,他在一个叫做克莱梯利安的酒吧门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小斯坦弗。
华生告诉小斯坦弗,他打算找个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住处。
小斯坦弗则说,另外有一个家伙也跟他说了,也要找一个价钱不高,又舒适一些的住处。
那个家伙叫做福尔摩斯,在小斯坦弗的口中,福尔摩斯是一个有些古怪的家伙。
“福尔摩斯?”一众书迷点点头,福尔摩斯很是显然才是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