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是米国人。
福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出事地点,到达出事地点之后,福尔摩斯并没有立即去查看尸体。
而是先仔细的观察了,被其他人忽视,且不认为会有什么作用的,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等等,最后才去看尸体。
……
接下来,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之后判断,死者是服毒身亡。
该案件是仇杀或者情杀,并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习惯以及职业。
后来,死者的秘书兼同伴斯坦节逊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
再经过一些列的推理判断,在所有人都还在云里雾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却已经敏锐的,捕捉到了凶手的信息。
福尔摩斯两次设计,终于让凶手自投罗网,他亲手抓住了凶手,一位名叫做候波的,来自米国的车夫。
之后,侯波讲述了他杀人的原因。
他深爱着,也深爱着他的女人露茜,以及露茜的养父约翰,曾经在沙漠中被摩门教救起,从此在摩门教生活。
一天,摩门教的首领来通知约翰,命令他的女儿露茜,在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挑选一个做丈夫,并给她一个月的考虑时间。
锥伯和斯坦节逊都已经有了好几个妻子,约翰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为妾,便托人带信给侯波,让侯波回来营救他们。
侯波从远方赶回,他悄悄救走了约翰和露茜。
然而,在一天之后,侯波去打猎回来,却发现摩门教人已经追上了他们,并且杀死了约翰,抢走了露茜。
侯波悲痛欲绝,后来又打听到,露茜被锥伯抢去强行成了亲,只过了一个月就忧郁而死。
从此,侯波踏上了复仇之路。
侯波和他的两个仇人,锥伯和斯坦节逊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追逐复仇游戏。
最后,在浪敦城里,侯波终于先后成功的,杀死了锥伯和斯坦节逊。
而此时的侯波也已经身患重病,在被抓不久之后,就因为死在了监狱里。
……
一众书迷们彻底的,沉入了整个案件之中。
他们脸上的表情不停的变换着,有疑惑、不解、皱眉深思、惊讶、不敢相信、恍然大悟等等,相当的丰富多彩。
过了好久好久之后,他们终于将整个案件看完,也看完了这一部叫做《血字的研究》的作品。
而看完之后,所有的书迷们都完全沉浸在惊喜、兴奋与震撼当中。
整个案件繁琐复杂,扑朔迷离,当凶手中了福尔摩斯的计,从而自投罗网,被福尔摩斯亲手抓住的时候,所有人都还处在迷雾当中。
不明白福尔摩斯抓住的那个人,为什么会是凶手?福尔摩斯到底是如何知道,他就是凶手的?
这里的“所有人”,既包括作品中出现的,除了福尔摩斯之外的所有人物角色,也包括所有看书的书迷们。
随后,福尔摩斯将自己的推理过程,一一详细的向着众人解释,众人听完之后才恍然大悟。
这个时候,众人才明白,那些在他们看来,都是非常正常的微不足道的痕迹,在福尔摩斯的眼里,却往往是发现凶手犯罪手段的关键。
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在案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所有的书迷们,在明白了整个案件的真相,以及见识了福尔摩斯那些精妙细微的观察,精彩至极的推理之后,对于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十分的喜欢和崇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