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九林大少的胜利
在鸦片的作用下,林玄濮高视睨步器宇轩昂的来到那个挑战的年轻人面前!一边是前呼后拥锦缎华服的大少,一边是形单影只布衣俭朴的年轻人,任谁一看都会觉得两个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不用斗法就胜负已分。年轻人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一行人来到一处偏僻之地,准备开始斗法。年轻人问:“文斗还是武斗?斗术还是斗法?”林大少有点迷糊!因为他并不知道这么里面的区别。不过他很聪明,脑子一转,就摆出一副宽容大度的样子对年轻人说:“远来是客,你说比啥子就比啥子,我绝无二话!”
听林玄濮这样说,年轻人做了一个让自己很后悔的决定:“那我们就来斗请神之术吧!”年轻人以为,敢自称三清临世的人自然有一定的法力,所以他上来就直接上术法中比较高级的请神之术。如果他要是知道我们的林大少其实啥也不是,只是跟了几个江湖混混学了几招三脚猫的功夫就自认天下无敌的话,恐怕他连跟大少多说一句话的兴趣都没有了!
林大少笑了!请神,自己最在行啊!只是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貌不惊人的年轻人居然也会请神术。看来江湖之大,人才济济呀!!!哈哈哈,请允许我为大少的内心独白大笑三声!什么叫井底之蛙,什么叫以管窥天,什么叫夜郎自大!林大少已经做了很好的诠释。
其实,林玄濮并不会请神术,甚至连根本不知道请神是个啥概念。他所认为的请神术其实是一个因心术不正而被道观赶出来流落江湖的前道人所教的招鬼之术,也是道法中最低级的几种术法之一。有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鬼与神的区别。但是那个前道人把低级的请鬼改成高级的请神,一字之差,让林大少觉得自己用一千大洋的友情价学会了道家最顶级的法术,真是超值又超值!再加上周围这些趋炎附势阿谀奉承的人一忽悠,林大少就更目空一切了!
他不会知道,之所以有几个鬼物(他所认为的神仙)可以随叫随到,是因为那个骗了他一千大洋的前道士弄了几个鬼魂放在他的身上,骗他日常供养,自然也会听他驱使,受他召唤!
看林玄濮满脸自信的点头,年轻人不敢怠慢,直接就掐诀念咒,努力的与各路神仙沟通,希望自己能请来高等级的神仙助阵。
相比年轻人稍有紧张的神态,林大少要轻松得多,随意捏了一个手诀,在冥想状态中把那个道人放在他身上的鬼魂全部召唤了出来。稍微有点道行的鬼物都有一项本领,那就是他想让你看到什么形象,在你的眼中他就是什么形象!这几个鬼物在那个道人的授意下,让林玄濮看到的全部是一副须发飘飘仙风道骨的飘逸之姿。
因为是养在自身的供养之物,所以来的速度是比较快的,几乎是转瞬之间就出现在林玄濮的脑海中。之所以是脑海中而不是眼前是因为林大少还没有那个本事能用肉眼看到鬼物的形象!
比较起来,年轻人就慢了很多。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年轻人才放开手诀。冲林玄濮说了一句:“开始吧!”林自信的点点头,让自己的“仙人”出来战斗!
可是他看不到的是,年轻人那里请来的是十二仙君里以脾气暴躁著称的黄龙真人!看着被请来的真人因为被打扰而吹胡子瞪眼的怒态,年轻人有些怯怯的说明了自己为什么胆敢惊扰仙人,请真人见谅!听说有人居然自称三清临世,黄龙真人先是楞,紧接着暴跳如雷,须发皆竖!难怪真人暴怒,三清之一的元始天尊是黄龙真人的恩师。一个小小凡人说自己是三清临世,这分明是有辱亲师,让身为弟子的他如何能忍得!没等年轻人说什么,转身就朝林玄濮怒气冲冲的飘了过来。在林的号令下,几个鬼物纷纷扑出迎战。可是当他们看清来人的时候,虽然并不知道这位仙人是谁,但是这位神仙身后现出的道道金光让他们知道如果与他为敌的话自己的鬼命是肯定不保的,所以转身就逃!黄龙真人看到胆敢自称三清临世的人请来的原来就是这么几个低级的鬼物,更是气的怒发冲冠,哪里会给他们逃走的机会,双臂一伸就延长了十多米,凌空把他们死死的捏在手里,让他们几个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随手一卷,又揉了几下。把几个鬼魂像面团一样的捏成了很小的一团塞进了自己宽大的袍袖中。
处理完了这几个鬼物,黄龙真人看了看一旁仍然得意洋洋丝毫不知道发什么了什么事情的林玄濮,知道他几乎没有任何修为,就凭着几个小小的低级鬼物就敢如此狂妄,估计绝非脑筋智力正常之人,所以一点惩罚他的兴趣都没有了。转身回到年轻人身边,告诉他走吧,不要和这样的人一般见识了。年轻人点点头,他已经把刚才的一幕看得清楚明白。想到自己居然跟这样的一个人斗法还用上请神术,心里感到十分懊恼。什么大少爷什么三清临世,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啥也不懂狂徒痴汉,自己怎么会跟这种人认真呢?想到这里,他深施一礼拜谢黄龙真人不责怪之德。真人摆了摆手,飘然隐去了。
可是林大少那边却响起一片欢呼之声。
原来,刚才年轻人给黄龙真人施礼,看在那些凡夫俗子的眼里就是年轻人在给林玄濮施礼,因为他们自然是看不到黄龙真人的,根本也不会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他们唯一能看到的就是年轻人朝着林大少方向施礼认输,怎么不得意?怎能不欢呼?
看对方欣喜若狂,年轻人不禁叹了口气:这世界上还有如此无耻之徒,真是让他这出师不久的道家之人开了眼界了。,满心无奈的年轻人一句话也不想多说,转身离开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