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新帝国(1)
龙纪四年九月,唐都长安。
刘鼎等人很快来到了大明宫。
李杰的确死了。
服毒自杀。
随后,李思妍也从洛阳赶到了大明宫。
对于李杰的死,李思妍的确有些想不通。
李思妍曾经明确的告诉过李杰,刘鼎是不会杀他的,他在禅让以后,就会变成普通人,然后被送到勃泥国去。尽管勃泥国远离中原,那里的地方民俗也有些落后,可是,在那里,李杰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李杰依然还是自杀了。
他不应该生在帝王家。
李杰的旧思想实在是太严重了,他熟悉历史,熟悉任何一个末代皇帝的命运,所以根本不会相信刘鼎的善意。与其被动的等死,他还不如主动的解脱。当然,也有可能是不愿意离开中原,前往勃泥国。毕竟,作为大唐帝国的末代皇帝,李杰觉得自己对不起祖先,只有自杀谢罪。
有关他的后事处理,自然有朱有泪负责,刘鼎完全不需要操心。
替代李杰出席一些活动的人物,朱有泪也已经提前选好,只要不是凑近了看,外人是看不出来的。
当然,谁都知道,这件事不能隐瞒太久。
因此,新帝国的建立,已经是迫在眉睫。
幸好,艾飞雨之前已经一直在构思相关的事项,现在提出来,只要刘鼎拍板即可。
刘鼎现在必须确定几项事宜:
新帝国的政治架构;
新帝国的行政规划;
新帝国的地方统治体系;
新帝国的俸禄体系;
新帝国的武装力量体系。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袭隋制。
典籍记载:“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
现在新帝国即将建立,自然要参照唐朝的官制。
本来,新帝国就是大唐帝国的延续。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新帝国依然采用类似的方式,但是在正式官员的范围之外,设立了“公务员”的概念。主要是由于唐朝的官员很少很少,一个县甚至可能既有三四个人是正式官员。显然,这样是无法运作。因此,各个县又有自己的“吏”,“吏”的数量是没有定死的,有的县多,有的县很少。
刘鼎建议,将所谓的“吏 ”,都改成公务员,同时制定相应的人员编制,免得有些县的“吏”多达数十人甚至是上百人,而有的县,“吏”的数量,只有寥寥数人。公务员同样是吃皇粮的。他们尽管没有品级,但是享受的待遇,和正式的官员,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朱红),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新帝国采用同样的方式。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事实上,这项制度并没有任何的激励作用。
新帝国决定取消所谓的勋。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相关典籍记载: 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这套制度在当时来说,还是比较先进的,新帝国决定继续采用。
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使职差遣”逐渐侵夺了原来职官的权力,新出现的一些使职,使得原来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紊乱。他们占据了中央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当时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国史补》所说的“为使则重,为官则轻”。
这个不规范的制度,给帝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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