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骆老爷心里害怕极了,但是他又不想在女儿面前表现的那么无能。他只能整天围着骆明月长吁短叹,“这可怎么办啊,你说你为什么非要去找你哥哥的晦气。”
“爹,那你现在是怪我?”
骆老爷也不好把话说绝,只能哄着她说:“那你现在快想办法啊!”
骆明月一咬牙,“把我们所有走私路线关闭,账目全部销毁。”
骆老爷忙说:“对对,说得对。”
骆老爷连夜搬来成箱的项目,把所有账目一应销毁。火光中,骆老爷的心在滴血,烧的是纸,但其实都是他的钱。骆老爷视财如命,现在断他的财路如同杀他老母,直接要了他半条命。骆明月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她还留了一本账在自己的身边,她要靠这一本账起死回生。她暗自打定主意。
没过几天,就是这个世界乞巧节,也就是人们熟知的七夕。
乞巧节之盛大,方云修只在书本里面看过,但是当他真的被赵鸿熙带着去到集市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惊呆。
乞巧节这一天无数的年轻男女可以在这里挑选自己未来的夫婿或者是中意的娘子,这一天很重要的活动就是斗巧,未婚的姑娘们聚在一起,展示自己精心设计制作的巧果或是形态各异的果雕。这样一年一度的活动几乎聚集了人们所有的热情,四处都是高高悬挂的彩灯,各式各样,争奇斗艳,摩肩擦踵之间要不是赵鸿熙牢牢搂住方云修的腰,方云修真怕自己被人群冲散。
自从发生了骆家的那件事,赵鸿熙就换掉了方云修身边的丫鬟,给方云修安排了一个武艺不俗的丫头,叫巧琪。不仅如此,方云修后面还时时刻刻都赶着暗卫保护,无比要保证方云修毫发无损。
方云修心想这也太夸张了,但还是接受了赵鸿熙的安排。
毕竟这个待遇,不是每个世界都能享受。
赵鸿熙搂着方云修,方云修抱着怀里的狗。
没错,就是他的团团。
团团现在张开了不少,已经从一个毛都没有多少的小奶狗,渐渐能看出它父母的样子,毛发又密又长。但是对方云修的依赖与日俱增,赵鸿熙想要带着方云修单独出门,团团一旁哀嚎,撕心裂肺。方云修假装没听见想走,结果团团真的留下两行绝望的泪水……
方云修心里一痛,抱着狗,忧伤地看着赵鸿熙。
这只狗,在赵鸿熙靠近方云修的时候,恨不得长出尖锐的狼牙咬断赵鸿熙的脖子。
赵鸿熙就纳闷了,他们好歹也是公用过一个狗身的战友,至于这么大的仇恨吗?
现在的狗也是不得了,为了争宠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在赵鸿熙连番恐吓和方云修的耐心安抚之下,团团才勉强和赵鸿熙和平共处,有了眼前两人一狗共游集市的景象。
只是方云修忘了,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他和赵鸿熙并肩走在街上,就像是两个发光体,所到之处,在他们面前无不黯然失色。
赵鸿熙的出色,是因为他精装魁梧的身体,还有鬼斧神工俊朗的脸,他的每一寸肌肉都充满诱惑和力量。赵鸿熙虽然恶名在外,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脸还真是好看得令人无法嫉妒,与他的眼神对视,似乎陷进星云一般的漩涡,不能自拔。而他这样充满侵略性和野性的气质,奇异的被身边的方云修中和了。
方云修的气质柔和似水,他的天赋值越来越高,每一个世界随着他的融合样貌也就越来越惊艳。
更别说他身上还带着特殊作用的称号。
两者叠加,方云修的样貌在外人看来,越发的充满吸引力。这种吸引,难以形容,像是天上的明月对于潮汐,就像是燃烧的火焰对于飞蛾,是一种难以抵御的吸引,想要追逐,想要膜拜,想要叹息。
所以这一路走着,方云修莫名收到了许多男男女女送给他的瓜果。他终于只管感受到这个世界的古代社会是多么的热情奔放……他快要被各色瓜果淹没。
那里的姑娘,你的媚眼快要抛到天上了。
方云修低头看看自己,今天穿的是女装没错,姑娘的媚眼是不是抛错方向了没瞄准?
看了一眼面如黑炭的赵鸿熙,方云修把这个疑惑吞回自己的肚子里。
这时候拉着金盏的三小姐赵杜若远远瞧见他们,兴奋地挥手,招呼他们快过去。
三小姐迫不及待地凑到他们的身边,惊叹地看着方云修,又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赵鸿熙,“嫂嫂,你是喝了仙露吗?”
三小姐快口直言,想什么说什么,惹得赵鸿熙难得一笑。
夸他媳妇比他还管用。
不错,三妹会说话。
这时候,方云修才注意到三小姐的后面除了金盏,还跟着一群人,为首的就是风度翩翩的瑞王,后面还有一人,似乎有点眼熟……
眼熟其实是对的。
这人就是害得骆夜白当初差点断腿的表少爷。
但是表少爷当初也很无辜,他只是去骆府做客,却没想到马会受惊。
表少爷如今一表人才,唇红齿白,锦衣玉服,富贵少爷的模样煞是好看。
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瑞王,还有书院第一的赵公子……真是翩翩少年郎。”
这一群人都安静地看着方云修,画中美人,不过如此。就是美人怀中一只血统不怎么高贵的狗,破坏了美。
方云修不安地动了动,这个世界还真是粗暴毫不掩饰地——看脸啊。
团团:再看,咬你们了!
赵鸿熙有那么一瞬间,懂得了团团想要咬人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