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家里面走出来,进入未知的世界,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何方。我想了想,还是去奶奶所说的新疆去看看,至少先把这额头符印掩盖掉,要不朱厌再来一次我可是没有这么好运了。
想着前方的路线,忽然我才发现还有两个东西还在我体内,不过不管我怎么去呼唤,都没有任何回应。这虎魄还情有可原,毕竟这犊子已经被封印了。不过,那老鬼到底去哪里了,难道前天趁我睡觉的时候偷偷溜走了。但那老家伙确实很厉害,在修为跌落的情况下还能和朱厌打个平手,如果有他在身边的话,估计这一路能少走些歪路。这老鬼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我心里隐隐推测有可能是应龙魂魄,这只是直觉,到底是什么还不清楚?
想着想着,前面正好有一家人赶着马车。小跑过去,在我的询问之下,正好他们是要去省城的,本来我心里想着也是要去省城。毕竟,新疆那么远的地方走路去的话,估计在半路上我就要饿死了。想着先去省城坐上火车,然后直奔新疆(因为家里人只给了我十元钱,这也是全家上下给我好不容易凑齐的,在当时十元钱也相当于一般普通人家三个月的生活费了)。这家人也是很热情,听说我也要去,便顺便让我坐上马车一起去。
万分感谢之下,我便上了车。后面是高高的草垛,我在草垛上闲着无聊,便翻开了二叔交给我的《太凶镇怪十手印》,翻开第一页只有是十个大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下款写着姜成子,估计写着书的人也是我们老姜家的祖宗。先随便翻了翻,发现这书后面有明显被撕毁的迹象。少了十多页页,这被撕掉的部位,发黑泛黄,估计不是二叔撕的,看这样子估计也有几十年了吧。
因为我现在没有任何的谋生手段,这本书也许能在以后的日子里面帮助我不少,毕竟以后还是要面对朱厌。于是我正襟危坐,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出现了一个人盘子而坐,身上画满了各种身体穴位,旁边还有每代人看过书后在上面的注解。本来我也看不懂,有了这些注解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第二页,上面画了一个人,双手合十,然后大拇指紧贴食指,这也是我所学的第一个手印白泽印十分简单,不过心神一定要能够沟通白泽,现在我才知道奶奶为什么要在我手上纹了两个白泽。这白泽手印,看似简单,但却最为实用,手印结成之后,便能知晓所看到的鬼神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内力深厚者,还能看到其弱点。
我尝试了很多遍,都没办法成功。上面注解说,如果沟通手印,眼能视鬼物。哎,我还是太笨了,没办法学会,还需要多多练习。不过后面一页的手印我倒是学会了,我发现在后面有道家常用的手印“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临:也是不动明王印,双手食,中二指伸出,右手握于左手手心。如果结印成功,能让人临事不惊,能保持不动不惑的意志。
在我研习的时候,不断的听到这两夫妻聊天,旁边的大婶对我说道“小兄弟,你不知道,最近,在省城发生好多起怪事。好多人平时都好好的,突然之间就会发生哽咽,哆嗦,严重的倒地不起,口吐白沫。不过一刻钟过后又跟没事人一样,是不是撞邪了哦。你一个小娃娃,一个人去可要小心了。“
“大婶,别听那些人瞎白活,这世上哪里有鬼哦。城里人就是瞎编乱造,骗我们农村的。不想让我们进城,这些人都嫌弃我们农村人哩!”
我虽然口中这么说,只是希望这对好心的夫妻能一生平安,不要总是疑神疑鬼,弄的家里面都不安宁。这世界没鬼,笑话,我可是真实看过的。
这马车走的很慢,当我们到达省城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了。看着时间,我下了车,挥手告别这对夫妇。便匆匆忙忙的赶去火车站,询问过好多人之后,终于到了。不过这车站的售票站早就关门了。“哎,只能明天再来了,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吧!”我心里想着。
这时对面一个长的很胖的中年妇女向我走了过来.”小兄弟,要住旅店吗,去我们那里吧,这大冷天儿的,我们那里便宜还有热水。洗个澡舒舒服服的睡觉多好,你说是不,走吧去我们那。”着大婶看着很是热情,不过大家都知道,一般在火车站都有很多这种拉客的人,有让你坐车的,有让你住旅店的,有让你去他们馆子吃饭了等等。
不过这里面大多数都是骗人的,把你拉到没人的胡同,后面来个人敲你一闷棍,把身上的钱财全部拿走后就逃掉,谁还会管你死活。
当时我才有十岁,虽然长得有点着急,不过还是能够从外表看出我是个雏儿。我也没有什么心眼儿,看着这个大婶不像个坏人,便和她一起去他所说的旅店。
这大婶带我走了有十分钟左右,便来到一条胡同。只见胡同墙上全部都贴着小广告,左右两边的路灯昏暗无比,几乎就跟没开灯一样。这条胡同仔细一看全部都是旅店,不过在里面好多穿着暴露的女人,打扮的花枝招展,不断的向过往的客人卖弄风骚。我看到有好多男人都环顾左右,小心翼翼的看过后,才随这些女人进屋,就像小偷一样。
“小兄弟,这些个色鬼,又想去偷腥,还没有那个贼胆。总想着家里红旗飘飘,外面彩旗不到。就这胆子还想来踩野花,就怕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喽。”这大婶笑眯眯的看着我对我说道。
我看她看我的眼神,可是有点怪怪的。没有太多理会,便跟着她继续走,也不说话。这大婶见我无趣,也不再多说,带着我直奔胡同深处。没过多久,便停了下来。我抬头看门上写着‘闲来旅店’,好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