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就像面对的不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是一个投契的闺蜜。
回门那日,罗乐听她母亲说了一大堆不动听的话,居然还是心平气和,没像以前那般不痛快,或许是人过得好了,就会自然而然变得宽容。
其实父母对她也不算特别差了,那两口子都是面团一样的软性子,固然容易受外人挑唆,私心里更偏疼儿子,时常闹出事端,气得她胸闷,气闷之余还得去给他们收拾烂摊子,但总归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做生意,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把女儿当心头肉,疼爱如掌上明珠的有,不把女儿当人,只想着‘卖’出去的也不是没有。
她父母这般算是寻常!
舒坦平静的生活没过几日,方若华的假期结束,他该回京城了,翰林院的工作再清闲,也不能让他休假休起来没完没了。
这次回京和上次赶考不同,不说是安家落户,却也要常住,方奶奶简直恨不得把整个家都给方若华带上,行李整理了一回又一回,怎么也不放心。
可是让她老人家一家子都跟去京城,她却又不肯。
“我们都这么一大把年纪,等我乖孙安顿好,接我去住几日便心满意足,真要待在京城,怕是连话都不会说,路也不会走,不自在。”
方若华也是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恐怕去京城会水土不服,而且那等地处,说是天下第一等的繁华所在,可论起宜居来,真比不上碧水。
只看西山那些妖精也知道,如果不是环境特别好,哪里养得了这么多天地灵物。
再者说,虽然自方若华至此,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传闻在诸城学木匠的大哥,可原主的确有一个大哥在。
嫡出长孙是原主的大哥,按道理讲,父母长辈跟着大哥生活才恰当。他把父母都接到京城去,小住几日还好,时间长了怕是家里人也不自在,两个儿子在他们心中同样重要,更疼爱小儿子些,可对大儿子同样会挂念。
本来男子出外做官,妻子该留下来尽孝,不过方家谁也没提这一茬。
罗乐到是有心留下,但她自己给自己的定位是方公子的管家,哪有管家不跟着的道理?
至于方奶奶她们,一想到乖孙一个人孤零零在京城,哪里还舍得留下他媳妇?
连收拾东西再加上各处道别,就又耽误了四五日的工夫,好在路上顺风顺水,半点也没耽误,总算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回了京。
孙风雷照旧指派小儿子孙岩去接人,孙岩骑着马来的,见过罗乐笑道:“没成想到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师叔最先成亲,走吧,师侄带师叔去参观下住宅。”
那是一座并不算多么豪奢的住宅,朝廷规矩森严,方若华既然入朝为官,有些宅子再好,他也不能住。
但是,这一座宅子却比很多深宅大院还要让人喜欢,位于御街东侧,毗邻翰林院,如果在后院开一小门,方若华溜达过去用不了半刻。
“我爹特意给你选的,以前是朱师叔留给他家儿子用,后来朱世兄不是外放到诸城了,看样子十年八年不打算回京,正好就给你用。”
方若华很满意。
罗乐:“……”话说,她这一路上花费三分之二的时间盘点能用的钱,还跟京城客商们打听京城好地段的宅子,想要尽快安家的小心思,是不是显得挺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