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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四当家登时一声惨叫,昏死过去。
明月浑身发颤,吸了口气:“我本来只打算杀了华丰,毕竟这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不大好接近……他会死的,对吧?他们杀了建平哥哥,他们该死。”
方若华还未开口,明月眼睛一红:“我向来吝惜性命,也爱护姐妹们的命,为了活着,我曾经觉得我能屈能伸,什么都能做。”
“可是我发现我错了,就算我知道,我一旦动手,可能会害得姐妹们处境艰难,我还会死,可是我还是不想他活着。”
她委曲求全,虚与委蛇,耗费精神讨好仇人,只为了能有机会一击必杀。
“姐妹们心中怪我,我也认。”
跟在夜姑身边的教坊司的那些姑娘们,听着明月的话,也忍不住落泪。
“明月妹妹,我们不怪你。”
十三个女孩子,有的十四五岁,有的年近二十,身形纤弱,神色惶恐,充满忧惧。
置身贼窝这些日子,大家都很害怕,非常害怕,心中有说不出的恐惧,每时每刻都徘徊在死与生不如死之间。
生而为人,哪有不贪生的?但是此时此刻,明月一句话,道尽了她们所有人的心声。
她们也想有勇气,拿着匕首拼死一搏,杀人报仇。
她们在崇岛上弹琴,唱曲,拍戏,貌似过着和以前相同的生活,可是她们自己心里知道,其实是不同的。
就在半年前,她们教坊司的头牌花魁,阿离小姐病了,病得起不来床,可是贵人过来,她就得强撑着病体,画好妆容,前去卖笑陪客。
那些贵人明面上捧着她,给她作诗,夸赞她的美貌和才情,可是,她说到底也只是贵人们握于掌心玩耍的一个物件而已。
当年南安第一名妓,一笑值千金的曦月小姐,连亲妹妹病死当天,不想出台笑给人看,都会被王家家主羞辱,骂她一个千人枕万人骑的玩意,贵人垂青,还敢拿乔?
别说是死了妹妹,就是死了亲爹,贵人想看她笑,她也要笑。
这样的日子,大家一直过,虽说偶尔自伤自怜,到也将就着能过得去。
她们虽苦,可世间谁人不苦,就是外头那些有丁点自由的百姓,难道就能过得比她们要好?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命如草芥一般,没有挨过饿的人,永远不明白饿肚子的滋味,在生命都难保全的时候,人们其实不会怎么顾忌礼义廉耻。
她们这些教坊司的使女们,其实也是认命的。
可那一段在崇岛上的时光,明明并不长久,不过月余而已,却让她们一下子变得贪心起来,头抬得更高,站得更直,从一个物件,变成了一个人。
事实上,她们过得日子,似乎也说不出和以前有哪里不同。
在崇岛上,她们同样是要跳舞,要唱曲,同样很累,甚至比以前更累。
因为她们除了跳舞,还要读书,还要练字,要完成功课,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
但是,即便再苦再累,她们竟有一种愿意长驻在崇岛,就这么在这个地方跳一辈子的舞,唱一辈子的歌,哪怕给人梳头化妆,整理衣服,她们也愿意做上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