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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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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

    “可以。”勋世奉淡淡的声音,“如果你愿意让这些人亲眼见证你的失败,我没有任何意见。”

    勋暮生,“无所谓,反正这是事实。再说,我又没有输给你。”

    勋世奉居然没有反驳他!

    我感觉气氛十分不对,于是扯着勋暮生的袖子回头对勋世奉说了一句,“excuseus.”

    后者没有阻拦我们离开,我把勋暮生扯到旁边的一个巨大的黄金盘子旁边,这里放着冰渣,上面用红色玛瑙碗盛放着里海鲟鱼子酱。

    我,“那首诗很奇怪,不要念,其他的什么诗歌都可以,哪怕是叶芝、王尔德什么的都可以。”

    勋暮生,“但是,那是真实的。”

    ……我曾经爱过你……

    我感觉手心变冷,那种温度骤降的感觉,很像是在冰封的园林中站立了很久。

    我,“真话,并不需要时时刻刻在人前展现。”

    他不说话。

    我,“你能来我很高兴。但是……我无法回应你的爱……”

    “我知道。”勋暮生的手指抚摸着一个红色玛瑙石的碗,手指苍白,就如同黄金盘中的冰渣,他,“所以我才说,这首诗最合适。我并没有输给arthur,我输给的人,是你。如果你又心,站在你身边的人,不会是他。”

    ……

    我回来的时候,勋世奉正在同一位老者说话,那位老者花白的头发,三件套西装让他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我知道他就是那位罹患神经病的诺贝尔获得者,也曾经是勋世奉在mit的教授。

    我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等了一会儿,就发现,他们的对话完全没有逻辑,或者说,即使有逻辑,也是他么那种人的逻辑,完全与我们凡人无关。

    ……

    老者,“伽罗瓦理论可以解释目前的四项多项式,但是,五项多项式是另外一个空间。”

    勋世奉,“是的。”

    老者,“arthur,你对数学有极高的天赋,你确定自己以后的人生都埋没在这片荒芜当中吗?每天计算着华尔街各种数值的高低,计算着一秒紧张的金钱?你不想再向前继续做一个’探险者’吗?”

    勋世奉,“证明了费马大定理的安德鲁·威尔士曾经用’探险者’这个隐喻来形容对数学的探索,但是,我不是这样的人。教授,……”

    说到这里,他回头看到了我,他向我伸出手,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指。

    “我向您介绍我的妻子,她就是。”

    那位老者向我伸出了手,我赶紧把右手递过去,让他亲吻我的手背,同时,我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他的腰间,发现他没有持|枪。……呃,周围是安全的。

    老者说,“arthur,这位就是你在给我的信中写道的上帝的恩赐吗?”

    勋世奉点头,“是。”

    老者,“,你好,我是rafa,你可以叫我rafael(拉斐尔),或者是博士,都可以。”

    我看着勋世奉,“你怎么称呼教授?”

    “教授。”他说。

    我,“那我跟着你也称呼博士为教授可以吗?”

    说着的时候,我看着,他点头,勋世奉说,“可以。”

    老者,“,其实刚开始我得到消息,arthur告诉我他要结婚并且结婚对象是你,我很意外。”

    我,“嗯,很多人都意外。现在甚至有博|彩公司为我们的婚姻开了赌盘。”

    教授只是笑,他虽然已经是花甲之年,头发花白,但是他笑的时候依然天真的像个孩子

    我,“您意外,是因为我们的身份天差地别吗?”

    教授摇头,“不是,我意外是因为arthur终于想要过一种正常的婚姻生活,而不是,之前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不知道要怎样的词语才能形容的恋情。”

    “教授!”

    勋世奉出言制止他,但是博士的那双灰绿的眼睛却荡|漾着笑意。

    博士柔和的声音告诉我,“,你的丈夫在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外号,iceboy,他完全不解风情。当时,他入学的时候因为口无遮拦并且对女性毫无尊重与怜悯的心态,这让他在读phd的第一年成功的变成mit所有女人的公敌,但是,当他读完phd参加毕业的晚宴的舞会上,那些女人为了和他跳一支舞而成为彼此的敌人。”

    我……很容易想象当时的场景。

    勋世奉的eq奇诡,如果他想要与一个女人调|情,他是最好的情人,他成熟,热情,深谙欲|望,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当然,当他不想耗费心思与别人好好相处的时候,他就是一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他说出的任何一句话都具有很强悍的攻击性,并且,他做过的地方,一定是寂静一片,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博士问我,“告诉我,你爱他哪一点?”

    我认真想了想,“他……,只是他就好。”

    博士点头,“arthur拥有上帝的恩赐!他有一颗出奇美丽的大脑,这是旁人无法企及的事情。当时他在mit读书,年纪很小,还不满14岁,我最小的儿子比他大一岁,当时正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

    他的能力出类拔萃。他喜欢我的课,我们经常在图书馆、实验室一起研究到深夜,然后我的妻子给我们送来番茄菠菜厚芝士pizza,还有啤酒,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喝酒。

    我记得曾经向他说过,如果以后他留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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