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及待的带着小丫头和夏侯铁来了香江。
“今天晚上会有一场香江名流之间的酒会,相信那位喜爱热闹的公爵阁下也会前往。”
在宁清华来香江之前,苏天坤早就已经派人全程二十四小时的跟着那位英格兰大公,以便随时随地都能获知对方的行踪,方便宁清华问起的时候能够回答得上来。
不得不说,对于苏天坤这种在商场上搏杀了一辈子,最后成为豪商富翁的人而言,在办事情方面,的确很是周全,几乎就是滴水不漏。
“酒会吗?呵呵,之前只是在电视上瞧见过,不知道真正的酒会是什么样的?”
虽说宁清华现在已经是金丹境界的修道者,不过就本人的阅历来看,还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土豹子,同小丫头相比,还真是五十步笑百步,谁也强不到哪里去。
听到宁清华这般说,苏天坤也是微微笑了笑道:“其实同普通人聚会也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去参加的人都是有钱人罢了!”
苏天坤自是清楚,这一类所谓的酒会,不过是为了方便豪商富翁们交流商业信息,彼此间拉拉关系。只不过,同小范围的打高尔夫不同,这种酒会往往能够让这些富豪们跳出平时结交的小圈子,去认识更多行业的精英,从中或许也能获得一些不错的商机以及生意上可能的合作伙伴。
不过,宁清华若是去参加这种酒会,除了去见一见那位好赌成性的英格兰公爵外,也就是长个见识,瞧个热闹罢了。对于他来说,所谓的人脉关系抑或是商业机会,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以他现如今的“地位”,诸葛大师的“前辈”。在整个香江,估计想要同他搭上关系的富商巨贾,肯定是数不胜数,根本就不需要他主动去经营什么人脉关系。
约好了晚上由苏天坤亲自来接他去酒会,之后又很是随意的聊了几句后,苏天坤主动告辞离去。
没想到,这参加酒会还需要准备专门的礼服,还真是有够麻烦的。
宁清华之前虽然也在电视上瞧见过一些所谓的豪门酒会,与会的人都是身着礼服,每个人都是一副人模狗样的,原本以为不过是电视里的夸张而已,却不想还真是那么回事。
在香江。高级成衣业可是相当的发达,为了迎合香江那些为数众多的富豪们的需求,香江有许多小的私人成衣作坊。这种小作坊里面的每一件衣服,其价格可不比那些所谓的世界名牌来的便宜,甚至在价格方面要远超对方。
当然,那些世界知名品牌的服装店,也会提供成衣制作服务,只不过相对于香江本地的私人成衣作坊来说。在时间上难免要耽误一些。毕竟,那是面向全世界的富人阶层,流程方面自然要麻烦一些。
在离去之前,苏天坤有同宁清华提及这方面的事情。
千算万算,怎么也没想到,宁清华来香江的第一天就要参加酒会,苏天坤自是清楚。排除其“小神仙”的身份外,宁清华也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内陆年轻人。自然不可能拥有自己的礼服。
想要在半天时间内制作一件贴合身材的礼服。这个实在是过于困难。那些私人成衣坊的成衣师傅们,对于衣服的手工质量,那简直是到了苛求甚至是变态的地步,不可能在半天时间内就完成所有的工序。即便富豪们愿意花再多的钱,他们也不会接这样的活,毕竟,对于他们而言。这完全就是再砸自己的招牌。
不过宁清华也不奢求一定要穿着这样量体裁衣,精心制作而成的礼服。即便现在的他身家过亿,可思想里。还是一个普通的内陆乡下年轻人。
不过,依着宁清华现在的气质,不论是穿什么样的衣服,都会给人一种飘逸离尘的韵味。修道者所谓的仙风道骨,也就是如此。
“睡醒了没?”
大概一个多小时以后,宁清华估摸着小丫头应该睡醒了,方才敲门进了小丫头的卧室,果然瞧见曹小晴正双手揉着眼睛,正准备从床上起来。
“这床实在是太舒服了!”
伸了一个懒腰,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倒是让刚进门的宁清华有些愣怔。
这小丫头,长大以后铁定就是一个祸水级别的美女,这才几岁,竟然就有了那么一丝媚惑之感,真不知道自己家的那个傻小子,有没有这个艳福。
“舒服的话,要不要多睡一会儿?”
对于小丫头,经过这些天的朝夕相处,宁清华几乎都快将其当成自己的女儿了,虽然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宠溺,可是这般懂事乖巧的漂亮丫头,搁在谁家里,那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肯定是宝贝的很。
“不用了,这就起来,叔叔,是有什么事情吗?”
小丫头的机灵,宁清华已经不是第一次领教了,自己这边还没有开口,小丫头就已经猜的**不离十,想来真的等她长大了,不知道这世界上会有多少男人被其耍得团团转,至少,自己的那个侄子,现在已经让其“教育”的很好了。
“你也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吃晚饭以后,叔叔带你去买衣服!”
宁清华晚上去参加酒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把小丫头一块带去,即便是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现在的宁清华,几乎做任何的事情,都会将小丫头带在身边,并不仅仅是因为小丫头的病症缘故。
曹小晴自从离了老家,跟着宁清华来到石河村,除了最近去过一趟湘南县城以外,就从来没出过门,衣服也都是以前在老家的那些旧衣服。唯一的一套新衣服,还是今年过年的时候,宁清华的大嫂何娟给张罗的。
不得不说,在这种生活细节方面,宁清华这个大老爷们的确不是那么适合带小孩,若不是因为小丫头比之其他同龄孩子成熟的太多,只怕宁清华有的是苦头吃了。
香江虽然也处于亚热带,不过这个时候,白天外面的温度也在二十多度上下,曹小晴那身唯一的新衣服却是穿不了啦,而其他的衣服,尽皆都是乡下农村那种布衣裳,实在是有些穿不出去。
女人,即便是年龄再小,也懂得打扮自己,这本就是天性,只不过之前的小丫头,见到宁清华不提,她也就从来没有提起过。现在突然听到叔叔要带自己去买新衣服,纵然曹小晴再懂事成熟,可也还是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自然是开心的不得了。
“好的,我马上就好了!”
瞧见小丫头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宁清华这才发觉,自己对于这小丫头,的确有些太放手了。或许正是因为小丫头的懂事,宁清华几乎很少会将其当成小孩子看待,特别是疏通经络过程中的那种非人疼痛,小丫头都能咬着牙坚持下来,宁清华根本就是将其当作大人来看,甚至将曹浪留下的百万巨资也交由其亲自保管。
关上门走了出来,把小丫头留在房间里换衣服,宁清华则是走到了夏侯铁的卧室门前。
夏侯铁却是不愿意出门,心里还惦记着自己的那双儿女。
“叔叔,好了!”
从夏侯铁的房间退出来,曹小晴在其身后脆生生的喊了一声。
回头一瞧,小丫头身上还真就是一套农村孩子夏天穿的粗布衣裳,不过穿在小丫头身上,却依旧难掩其丽色,反而给人一种纯真质朴的美感。
还成,穿着这样的出门,在香江这个国际级大都市,相信别人还以为小丫头是个潮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