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你们两倍,那么,你们战斗力至少要强过对方三倍,才好打,这里有个理论说法,叫做罗氏马太效应。”
对面众人露出迷惑的表情,表示没有听懂。
齐莽耸耸肩,说道:“管他娘的什么效应,把那帮恶徒杀光,了事!”
岑牧问道:“你之前也说过了,他们流窜作案,你们怎么找得到他们?”
齐莽耐心解释:“情报显示,他们最近在黑石山和黑水沼泽之间的地带有一个老巢,你也看到了,昨晚黑石山突然爆发了,事先毫无征兆,这一带都不适合人长期居住,我们现在赶过去,说不定能碰上。再说,指不定它什么时候会再度爆发,所以,趁着环境还行的时候,多做几把生意。”
岑牧没想到自己在黑石山做的一番事情,会牵动到周边的局势,从而影响到很多人的决策。
“那除了他们,最近还有哪些流民武装?”
齐莽看他一眼,假意嘀咕,“看岑先生你,不像是本地人。”
不过,他还是继续为岑牧解惑。
“其实,你这个问题问得不对,你应该问这附近有哪些专业的流匪。趁火打劫这事儿,赏金镇的一些雇佣兵团多多少少都干过,周边小镇的队伍也干过,毕竟不是在赏金镇,没有那么多规矩,在荒原上,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基本规则,你如果没自保的能力,被别人吃掉,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岑牧顺着这话往下说:“这么说,你们也干过这类事情咯?!”
白发青年像是看着白痴一样,看着岑牧,眼里满是嘲弄的神色。
话音刚落,气氛突然变得诡异起来,不知什么时候,jeep车上的人随意散开,形成半个包围圈,围住岑牧,他们随意握住自己的武器,也不吭声,似乎在等待某个指令。
这看似随意的动作,在岑牧的目光下,却崩得紧紧的,他们已经做好的战斗准备,杀意外泄,根本藏不住自己的意图。这群人和齐莽相比,还是嫩了点,至少人家腋窝里藏了一把枪,好几次他都摸到枪把了,却没让人看出异常,当然,岑牧除外。
齐莽哈哈一笑,说道:“这怎么会呢?我是正规的佣兵,再说,你要想在赏金镇扬名立万,就得走正途。弗兰克林警告过小镇的佣兵团,任何企图走歪门邪道的雇佣兵团,只要被他掌握到证据,他会亲手把这些人送去见上帝,我可不想被凯瑟琳全城通缉。”
齐莽这么一说,气氛缓和下来,其他人都悄悄松了口气。
岑牧没见过弗兰克林,也没有听说过这条规矩,毕竟他是赏金镇的新人,但他相信齐莽没有说谎,因为站在弗兰克林的立场上,他也会做出类似的决断,这大概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不过,他说的凯瑟琳又是谁?
岑牧问道:“凯瑟琳是谁?”
此问一出,其他人露出惊讶的表情。
有人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有没有去过赏金镇?!”
齐莽还没回应,他的小弟插言道:“凯瑟琳是弗兰克林的养女,赏金之花,是赏金镇最漂亮的女人,头儿就迷她,那娘们使得一手好狙击,枪法准得嘞!据说是这附近百里内最强的狙击手!”
见岑牧露出不置信的表情。
那个小弟补充道:“对了!她也用的雷神!不过是由弗兰克林亲手改装的特别版!”
岑牧笑道:“这附近百里最强的狙击手,难道不是命中眼吗?”
齐莽颔首道:“命中眼算一个,除了他,还有祭魂鸦、蝎尾钉、红枪、赏金之花和黑暗狂徒,这附近几个有名的狙击手没较量过,不好比较。”
岑牧摇头道:“命中眼和祭魂鸦要从中除名了。”
岑牧早就有这个计划,他要迅速打出名气,要为三大小镇造势,那么借助一下这两个人名声就成了必然之选。
“为什么?”
岑牧摩挲手里的枪,笑道:“因为他们都死在我的手里,这把枪就是命中眼的枪。”
话音一落,岑牧的拇指拂过枪把一侧,一只被镂刻金属枪托上的眼睛露了出来。
这帮人脸色剧变,露出负责的神色,常识上来说,他们都知道命中眼用的武器是一把雷神,但从来没有人近距离见过他的枪,也不知道这把枪的枪托上刻了一只眼睛,但他们觉得这应该是真的,因为最近在赏金镇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就是铁罡镇和周边三个小镇发动战争的事情。
四个小镇,两方阵营,一场混战之后,竟然被一个瘸子捡了便宜,一人独享战争的果实,并且,外界传言就是他亲手葬送了命中眼、祭魂鸦和铁罡。
齐莽看着岑牧,惊疑不定,难怪他如此笃定,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人!幸亏自己没动心!直觉简直太他妈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