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另外,李坤从小就没离开过仙居镇,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寻找机缘灵气。
再者,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实力,就算真的找到了机缘灵气,估计也是被人家洗劫的份。
为此,李坤在心底苦笑了一下,暗道:“看来,我还是只有老老实实地靠自己修炼真气吧。”
谁知,那个声音却冷笑道:“小子,修炼从来都是际遇与风险并存。
风险越大,得到的回报也越大。
像你这种没背景,没资源支撑的穷小子,要靠自身修炼,估计到猴年马月也难修成正果。
别的不说,单是你现在修复元神所需要的真气,如果靠你自己修炼的话,估计至少得五年方有可能完全修复。”
五年?!
靠自己修复元神竟然需要五年时间!
这个信息让李坤颇为震惊,可是,对于此时的李坤来说,他别无选择。
风险越大,得到的回报也越大,这个道理他岂会不知?但冒风险也是需要实力的,没有实力,那便不是冒险,而是送命。
虽然他也想早日修复元神,但跟性命比起来,自然是保命更为重要。
丢了性命一切皆是枉然。
李坤心里这念头刚一动,那声音便立刻响起:“原来也是一个贪生怕死之徒,毫无冒险精神,难成大器!”
那声音听上去明显带着不悦。
李坤心里一动,忙在心里问道:“你是剑灵吗?”
那声音冷哼了一声,竟然感叹道:“想我堂堂天阶功法修成的剑灵,竟然认主了你这样一个窝囊废,真是悲哀啊。”
李坤毕竟是少年心性,最不喜欢别人看扁他,他很想不服气地顶回去,但想起自己目前的处境,竟无话可说,索性从修炼状态中退了出来。
此时,李坤心情颇为复杂,但他总算放心了,知道自己的元神并没有被毁,只是受了极重的伤,需要慢慢修复。
另外,李坤得知体内的剑灵还在,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底气。
虽然他现在并不知道剑灵究竟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但毕竟是天阶功法,又怎么可能没有好处?
当然了,他唯一不爽的就是,那剑灵极为自傲,似乎颇为看不起他这个宿主。
不过,对于这一点,李坤并不真的在意,反而在心里暗暗得意。
就算你再怎么牛,我也是你的主人,你还不是得乖乖地留在我的炼室之中?哼,我早晚有一天会让你见识我的厉害,到时候,让你心甘情愿地为我所用。
这么一想,李坤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索性暂时不去理会体内的剑灵。
因为,他知道修炼剑灵是需要真气的,他现在要修复元神,可没有真气去“喂养”
那剑灵。
说不得,只好先委屈它了。
是夜,再无别话。
这一段时间以来,李坤第一次彻底放松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洞外阳光射了进来,李坤终于醒了过来,没有看见商小蝶,却听见外面传来跳腾之声。
“这丫头在干什么呢?”
李坤颇为好奇地走出山洞,竟然看见商小蝶在练剑。
李坤还从未学习过武功。
以前,父亲对他说,武功是江湖武士才练的,那是凡尘末流之技,就算练习到极致,也脱不了凡人之流,在得道成仙之人面前,不值一提。
日后进了云门宗,云门宗弟子有专门的自保剑法,足够在凡夫武流之中横行无忌了。
所以,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修炼武功招式之上。
那时的李坤,因为无需为生命安全担心,自然觉得父亲说的有理。
可是,现在不同了。
江潮这个悲催玩意儿,玩个游戏都能把自己玩到座荒岛上去!别人飞天遁地,江潮却连个丹田都没有!他要如何在这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荒岛上,从其他999个修真者的手中保住性命?书友交流群368989417...
赵子阳曾经说过现在只要有人愿意付钱给我,我就会替他卖命。我不知道什么是错。我可以为布什效劳,同样可以为卡扎菲卖命。我们喜欢战争,我们是穿越火线中的最强战队,永远傲立在佣兵界的世界屋脊。...
江小荞重生了,重生在不知道的华国村庄,穷乡僻壤,家里人口众多,阴盛阳衰,三个妹妹,江小麦,江小米,江小谷,家里唯一一个男丁就是四岁的弟弟江小梁,一家子都是软柿子,被人家捏来揉去的欺负。好在江小荞来了,从今天起姐姐妹妹站起来,挺胸抬头吃饱饭,顺带过上幸福生活。那人邪邪一笑,是我早就看中的媳妇,怎么能便宜别人。媳妇儿,...
作为一个富二代,我很无奈。老婆是兵王,我压力大呀。...
只是在酒吧喝了一杯酒就穿越是什么鬼!?...
兵王回归都市,成为刁蛮二小姐的贴身保镖!什么?敢在我面前装逼?哥打得你变傻逼!一代兵王,独领风骚,没错,哥就是这么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