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间将会揭开少年刻意隐藏起来的身世秘密,现在,就让我们暂时先用野狼来称呼他吧。
“我有个建议,”
野狼拉下蒙着口鼻的薄布,露出精巧白皙的下巴——这块雪白的纱丽在出发后的第一个星期就彻底变成了灰黑色。
少年伸手指着头顶上盘旋的黑鸟,说,“我觉得我们可以试试跟着这只鸟,说不定能够走出去。”
“鸟?”
刀疤男顺着他的手仰天看了看,低头,一脸错愕地瞪着他,“什么鸟?”
若是放在平时,野狼一贯低调,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说出来。
但眼看就要活活被困死在这个沙漠了,他不得不抓住一切有可能的逃生机会,于是耐着性子解释:
“你看这只鸟,体型如此巨大,每日吃的肯定不少。
而我们自从进入亡灵沙漠以来,就很少看到其他的活物,更别说水或者植物了。
所以我猜测,它肯定在别处有特别的食物来源。
那么,我们只要尾随这只鸟的话——我不保证一定能够走出去——但肯定能弄到些吃的。”
野狼一番解说讲得有理有据,然而刀疤男却连连抬头,左右张顾,最后冷汗涔涔。
让他如此紧张的原因很简单——他根本就没有看到野狼口中所说的那只鸟。
刀疤男和野狼,二者之间,有一个人已经生病,产生了幻觉。
此时正午当头,恰是太阳最毒最辣的时候,汗水从刀疤脸的额头溢出,还来不及掉落在地,就已经半路蒸发。
如此高温,沙漠里的景象更是被太阳晒得发生了微妙的扭曲。
刀疤男怀疑野狼已经热晕了头,所以产生了幻觉,看到了并不存在的大鸟。
因为同样的情况已经在其他的人身上出现,刀疤男自己就亲手解决了五个。
他还记得自己割破那些人喉咙时,对喷涌而出的鲜血产生的无限渴望。
是的,他渴得就快发疯了,恨不得扑上去饮血。
可是他又绝对不能发疯。
因为在这个鬼地方,发疯的唯一下场,就是死亡。
但是,当刀疤男想要戳破野狼生病的事实时,他却犹豫了。
如果,如果产生幻觉的那个人,不是野狼,而是自己,怎么办?
这该死的佣兵团没有一点人性可言,其实看到幻觉并不算什么大病,驮在骆驼背上休息几天,及时补充足够的水和食物,甚至不需要吃药,都能够自动痊愈。
可那个傲慢的贵族少爷——佣兵团的雇主莱昂少爷,却坚持认为骆驼比人更加贵重,他坚持要保存这十多匹白骆驼的精力,以便将来逮到蝎子人后,能够一个不落地全部带出去。
所以团队里的人只要生病,那么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刀疤男忍不住回头,飞速的瞥了一眼处于队伍尾巴的莱昂少爷,他是整个队伍里唯一有坐骑的人。
当所有人都受苦受难的同时,他却懒洋洋地躺在白纱轻帐的阴影下,头枕美女大腿,仰头吃着葡萄。
有三匹骆驼专门拱其使用,骆驼身上驮着丰富的食物,美酒佳酿,瓜果菜肴。
队伍每天都有人饿死渴死,因中暑晕倒而被丢在沙漠中等死的人也数之不尽,可是,明明百米之外就有能够救命的食物,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敢扑过去。
为什么?
刀疤男视线前移,落在莱昂少爷身前的十来个穿着银色盔甲的高大骑士的身上,太阳反射着他们腰上的刀剑,寒芒粼粼,让人生畏。
一个来自异世的穿越者,如何掌握这个世界的法则?魔法,斗气。大陆帝国的没落与崛起,种族部落的腐朽与荣光。获得神族最终力量的唯一遗承者他,是选择趁势而起,颠覆众生还是,用毁灭来承启一个全新的时代?总有一天,即便是这片大陆,也将匍匐在我脚下!—帝国通史—乔瑟王传...
凡人流无系统山村娃娃无意捡到一只可以复制基础物资的黑罐,从此走上了修仙问道之路。五行灵根,天赋极差,一人宛若孤舟浮萍在动荡的修炼界闯荡。千般磨难,依旧未磨灭他问道长生之心。千万年过去,大道修成,蓦然回首,除自身永存外,皆为黄土。...
千澜上辈子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职场女青年,每天混吃等死领工资。莫名其妙穿成了一个女捕快,没想到竟还是个世家千金,很是来头大。身旁一大堆老祖宗,陪着她查疑案夺家产步步高升,可为什么总有些黑衣人步步相随,想着要她这么个内宅姑娘的命?没办法,脾气使然,一切想要对她不利的人,她一般都是直接上去踩,动手不动口的!...
张毅穿越成为张绣的族人,但是第一战上战场就阴差阳错将自己的老大张济给误杀了,从此开启了杀伐系统。自方势力杀对方知名武将可以得到这些武将们的能力,或者获得召唤假想史实的相似武将。最后张毅定下了借鸡生蛋的计策,以淮南为基础,最后和曹操脱离了关系,下江东,成就基业。...
一刻豪情千古,一刀问鼎天下,千古霸业论英雄。血雨腥风,人不倒挺身横刀,红颜手足,这一生,不弯腰。一个征战无数杀名赫赫的神秘少年重返都市,掀开万里千层浪。新书粉嫩上传,求包养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你们的支持是最大的动力血影V群150294702(进群主动截图验证,作者止步)...
女大学生秦小鱼被渣男害得死不瞑目。重生的她穿到25岁小寡妇身上,抑郁症带俩娃,重点是生活在八十年代。没享受过家庭温暖的秦小鱼被五岁儿子感化,她决定带两个娃好好活下去。她开启了彪悍人生开美容学校,开建材市场,开发楼盘,成功上市呃,这也叫女首富养成计划。她的人品和情商就是最好的金手指。身边的那些人,不管是奸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