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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意是指诗人在曾经共患难的妻子死后难以消逝的哀愁。
同贫困,却不能共富贵,如今睹物思人,更觉伤心。
而今表现丧偶悲痛的这句诗现在却多被解释为夫妻因为生活贫困,事事都不如意。
问题在于,严正浩到底知不知道这首诗。
三天前的博文他这个文学青年似乎是知道这首诗,引用正确,可三天后,他便又不知道这首诗,跟很多误用这首诗最后一句的人一样,以误解的意思引用最后一句。
吉时冒出了一个推测——严正浩有团队,他的微博小作文不是一个人写的。
也就是说,严正浩写这些东西不是,至少不全是有感而发,而是一种商人逐利的行为。
吉时特意去看微博最开始的博文,他猜测最初的博文应该是出自严正浩之手,到后面化妆品公司成立之前,才有其他写手介入,跟严正浩一起运营这个账号。
果不其然,一开始的博文都非常朴实,字里行间都是真情实感。
吉时推断严正浩是真的伤心过的,只不过当他意识到他的粉丝越来越多,话题越来越多,悲愤能够化为流量之后,他的初衷便渐渐发生了质变。
吉时不无感慨,人们常说人情凉薄,自诩自己不是那凉薄之人,可也许只是因为利益还不够大不够吸引人。
一个赤诚之人和一个凉薄之人之间隔着的,也许就是利益。
严正浩的公司一年前注册成立,而在大概15个月之前,他的微博便像插播广告的电视剧一样,广告越来越多,电视剧越来越少。
吉时又花费了一番功夫,成功从海量博文中找到了规律,至少可以筛选出哪些是出自严正浩之手,剩下的就都是出自于团队的写手。
严正浩还真是个文学青年,还是个严谨的文学青年,他的“的”
“地”
“得”
的使用绝对规范,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而其他写手就没有这种习惯,使用这三个字随意得很,不是所有都用白勺的,就是顺从于输入法,打出来什么是什么,或者是根本分不清什么时候用什么,随意乱用。
凌晨三点半,又有四篇博文引起了吉时的注意,他在这这些文字里窥到了凶手的踪迹。
第一篇:熙宝,今天是夏至,3年前的今天,我永远的失去了你。
你说你最喜欢夏天,要在你最喜欢的夏天成为我的新娘,可是我却没能陪你度过你人生中的最后一个夏天。
我永远欠你一个夏天,一个夏天的婚礼。
第二篇:凶手,最近天气闷热,七月流火,你一定烦躁的很。
我劝你干脆说出她的尸体所在,给你自己减轻一点点罪孽。
你有这个胆量吗?我想你没有,因为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敢做不敢当的窝囊废。
第三篇:熙宝,我总是在想,你到底看上我什么?我那么无能,那么懒惰,一无是处,为什么你会坚持选择我,甚至不惜为了我去跟父母吵架。
你真的太傻了,你可曾后悔?你一定是后悔的。
我不值得你如此,你对我的爱反而给你带来了灾难,我对不起你。
第四篇:凶手,我猜想你并不是个完全泯灭人性的坏人,你也有你的感情,你也有喜欢的人,你有家庭有亲人,有朋友有同事,你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芸芸众生。
你应该知道,失去最喜欢的人是什么感受,你应该能够体会到我有多痛苦。
设想一下,如果你父母得知你死了,尸骨无存,会是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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