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四章 夜叉选择(第1页)

待陈皋买回符纸、朱砂、盐米、干粮等补给,吴奇收拾后离了浮云观。

从成都府到雅州有两百多里,他没走陆路,选在珉水支流里走水道,避水兽在水中脚程快。

吴奇想象中是跨了避水兽劈水斩浪。

人结丹修士空中御剑,他好歹水中御个兽。

现实情况却是避水兽一口将他吞进肚子,阔口微张,让他在里头待着。

这样避水兽才能潜水而行,提高航速。

避水兽腹中,也就是三爪奁内部空间,本不能装纳活物,但此时化作器灵,不闭口不散灵,却能短暂包容。

吴奇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是包厢,也还行了。

出行任务,不宜高调。

从实用性来讲,在避水兽体内坐着,倒比站在它身上耍帅要好。

湔堋龙女所备法宝,本就是给女儿李宓量身打造,李宓不会水,赶水路时,坐在法宝内更安全。

好在里面不暗。

避水兽的两只眼睛所见,能清晰传入里面,水下空气也不急不缓被吸入体内,让里面不至于空气稀薄。

当然,由于内部空间高长均一丈,宽五尺,所以吴奇、夜叉一前一后盘膝而坐,绝不宽敞就是了。

闲着也是闲着,吴奇主动开口:“四郎,夜叉生存现状如何?”

黄四郎想了想:“回尊者,夜叉内部也划分很多支脉,最简单的划分是飞天夜叉、陆行夜叉、海夜叉。”

“三类夜叉里,飞天夜叉最厉害,生有双翅,天生就能翱翔千里。”

“海夜叉其次,因为生存海湖江河里,他们不怎么缺鱼,很少上岸,大多被编入各路妖帅妖将麾下。”

“陆行夜叉最弱,在人世间讨生活,但大多人又讨厌夜叉,夜叉面目凶恶又不强,遇到厉害的武者都要吃瘪……小妖属于陆行夜叉。”

黄四郎隔着斗笠挠了挠头:“海夜叉看不起陆行夜叉,飞天夜叉又看不起海夜叉、陆行夜叉。”

“陆行夜叉不能到水里去,否则就会被海夜叉攻击,明明是一个种族,互相厮打起来却比对外族还狠。”

吴奇静静听着。

“小妖想,是因为彼此派系不同。”

“飞天夜叉一族经常担任各神只的神将天兵,海夜叉则是海里妖帅妖将的部曲,就咱们陆行夜叉没有靠山,既没修士愿意接纳,陆地妖帅妖将也看不上。

看似数量不少,实则都是散兵游勇。”

黄四郎戴了斗笠,脸部蒙布,吴奇也无法分辨他此时表情。

“尊者,其实陆行夜叉数量最多,而且脾气相对其他两夜叉更温和。

可就是因为没靠山,讨生活都得谨小慎微,到处都被欺负。”

黄四郎叹了口气:“明明咱们言行上是最像人的,但偏偏活得最困难。”

吴奇道:“那你们就没考虑过,为大唐朝廷效力?”

“尊者,当然想啊,可大唐根本不需要咱们。”

黄四郎闷闷道:“要成为舍人,也得妖将去了,可真正日子过不下去的都是下面小妖。”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九龙夺嫡

九龙夺嫡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人生在世,自当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且看穿越成了老三家长子的弘晴,如何在康熙年间的九龙夺嫡中玩转朝纲,夺鼎天下!...

极品红包

极品红包

孟小本误进神仙群,疯抢大红包,得到多种能力!行医捎带撩妹。修仙兼打怪,基本无敌!心术精绝,超多整人手段,暗藏美女必杀技,于是,校花女博影星村妇如醉如痴向他狠狠扑去他是一个极品幸运儿,名车豪宅千亿商业帝国通通向他砸来!...

贼入江湖

贼入江湖

俩个小毛贼行窃无意中误入武林纠纷,徘徊于生死,行走于尖刀。九死一生后却发现了一个关乎江湖生死的重大秘密,贼行天下是该冷眼天下还是盗亦有道。...

勾魂儿

勾魂儿

目前最邪的一部小说。不可琢磨,难以想象,悬疑恐怖到令人窒息。朋友玩了一个很恐怖的游戏,结果惹祸上身奔放程序员的最新力作。老约定把悬念和恐怖进行到极致!本人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3930136275第一个官方群出炉110165607...

左手好运右手厄运

左手好运右手厄运

他的左手掌握着好运!他的右手控制着厄运!占卜术和占星术,则是他的特长!明星和政客,富豪和强者,家族和企业,都把他视为座上之宾,没有人敢怠慢!...

天才弃少

天才弃少

星云穿越到了一个叫地球的地方后,发觉自己成了一个被父母抛弃不管的纨绔少爷,是众人眼中的流氓恶棍。不过同时发觉自己依然能修炼,吸收能力依然超强,他简直成了天才。于是,在敌人眼中,这个可以任人鱼肉的富二代变了,他变得让人觉得害怕。在亲人眼里,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也变了,他总是能带给大家惊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