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起来。
跟我出去一趟。”
庞尊突然闪现在植歌身边,看着呼呼大睡的植歌,嫌弃的戳了她一下。
植歌转个身子继续睡,不搭理庞尊。
庞尊满脸通红的大叫:“植歌,你好歹是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注意一点。”
植歌迷迷糊糊的醒来,面无表情的看着庞尊,把自己快蹭到胸部的裙子拉下来。
“你,不要想着勾引我,我不会喜欢你的。”
庞尊疯狂脑补,心脏却是又发病了,想要亲自感受一下她的皮肤,不对,什么鬼。
植歌平静的看着庞尊发疯,微微皱眉:“我不喜欢比我小的,下次不要随意进我房间,很讨厌。”
庞尊手颤抖的指着植歌:“你,你,我很大。”
随意开黄腔的男人真讨厌。
植歌不搭理庞尊,施法换了一身绿色蓬蓬裙,露出了纤细白嫩的双腿。
统统发花痴:今天的小歌儿是可爱的公主呢。
植歌略过庞尊,向外走去。
看着庞尊没有跟上,疑惑的回头看他。
庞尊:“你……”
一瞬间天色变暗,一丝光线都透露不出来。
庞尊暗想:不好,白光莹,出世了。
庞尊一把搂过植歌的腰,化为一道闪电冲向光影祭坛。
这一世,我要眼睁睁看着你沦为别人的工具,我放你自由,倒要看看你能混出什么狗样子。
植歌白嫩小巧的手抵在庞尊胸口,想要挣开他。
庞尊感觉到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放开植歌。
可能是因为自己心情很好,也可能单纯就是植歌柔软的身体很好抱。
这一次庞尊没有高调出场,默默搂着植歌,带着披风,在角落里落下。
植歌知道这个剧情是光仙子白光莹要苏醒了的情节,真是贪心的仙子。
小声的说道:“放开我,讨厌鬼。”
庞尊这时候心情很好的样子,从身后搂住植歌,在植歌耳边吐气:“我又是讨厌鬼了,你还怪会给人起外号的。
可是我就是不放,你能怎么办呢?”
植歌小声的呸了一声“我们说好的只是合作关系,你没有权利限制我的自由。”
自由?不知道触怒了身后这疯批哪跟神经,紧紧的箍着植歌的腰,植歌的腰很疼。
委屈的跟统统抱怨:“统统,你明明说庞尊是高傲自大,没有脑子的人设的。
为什么这个人完全不一样,说发疯就发疯。”
统统也很心疼:“哎呦,我也没想到庞尊现在这么疯啊。
我书里说当男人发疯时,亲一口就好了,要不你试试。”
植歌泪目了,“统统以后多看点正常的书吧。”
霸总文学已经不流行很久了。
植歌用手用力拍打庞尊的胳膊,庞尊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的看着植歌。
到底发生什么了,让庞尊能被偃住。
植歌心里暗暗无语住,我的腰都快要断了,我不应该靠近他的,拯救世界的方法多了去了。
庞尊:想要自由的人都该死。
这已经成了庞尊的心魔,没办法抹去。
“叶罗丽魔法,莹韵清幽,唤醒他的意识。”
植歌小声的唤出法术,唤醒庞尊的神识。
庞尊从魔怔里清醒过来,双目无神。
植歌趁机挣开,一巴掌扇在庞尊脸上。
盘古开天辟地之后,共创造了天地人三界,天界之人掌管人地两界,然有能人异士偶遇神族之人,获得机缘,历经劫雷,也可飞升至天界,我们的故事就在这片修真的大陆上展开步归想象中的师傅是这样的青衫隐,踏剑行,纵情山水间然而现实中的师傅是这样的小步归,师傅饿了说完还露出一副求投喂的表情...
天地鸿蒙,宇宙初开。诞生第一批神魔,以及三千圣灵人族从来不是天之骄子,从来不是食物链的最顶端,面对神族,魔族,以及大千万族。白夜,一名普通的人...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
穿越成农家女,家徒四壁,吃了上顿没下顿。弟妹幼小,娘亲病弱,顾九九表示扶额!不过,好在姐姐会医术会赚钱。卖药,经商,种田,日子过的一日比一日好。只是这越来越大的肚子是怎么回事?...
混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混沌之外是什么?洪荒天道是什么?混沌大道是什么?不能够威压诸天万界,说什么洪荒至尊。一个穿越少年的无限洪荒之路。ps本书偏设定党和嘴炮流,洪荒流+无限流。主角配角反派龙套智商正常。...
前生的死,铸造今生的她,无盐容貌之下藏着惊为天人的资本,她浴火重生,准备给害死她的人点颜色看看。什么小三,什么后妈,什么渣男,统统闪一边去,诶?你是谁家的傻子,敢拦我的路?他,当朝最受宠的王爷,却不料一夜之间成为傻子,变成帝都的笑柄,可是傻子样貌的背后,却藏着一颗狠辣的心,一直到遇到她,他发誓,此生非亲不娶。你问傻子干嘛?傻子找媳妇,相中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