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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一个用的上的熟人(第1页)

曹操觉得和刘备的相处非常愉快。

他俨然已经把刘备当作了自己的好朋友,可以说知心话的好朋友,并为此感到由衷的愉快。

但是……

刘备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和曹操终究难以成为一路人。

不管对于曹操身上的闪光点他是如何的欣赏,但是曹操并没有如他一般的底层视野。

曹操从来没有真正的把视野投放到那些艰难挣扎的人们的身上,否则他绝对干不出一边屠城一边写诗的事情。

他聪明,他睿智,他隐忍,他顽强。

可他唯独不得人心。

刘备看着兴奋的和自己交流着文学方面看法的曹操,内心毫无波澜。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你曹孟德如果真的感到悲伤,为什么又对徐州生灵痛下杀手呢?

你写这首诗的时候,有没有想起过这百分之九十九死掉的人里,有多少是因为你的残暴而死的?

一定没有吧?

你写这首诗只是为了赶上五言诗的潮流,炫一把文采,表现一下自己的仁义之心,对吧?

汉末游侠儿为了扞卫父母师长的尊严,会和出言不逊者决斗并且杀死对方,这是公羊春秋理论指导下的当时东汉王朝的普遍潮流。

曹操为报父仇向陶谦复仇是符合当时的价值观的。

那你杀陶谦不就行了?

最多诛他九族,够你泄愤了吧?

你屠徐州是几个意思?

实力不济杀不了陶谦,就冲他治下民众下手,觉得这样可以惩罚陶谦吗?

刘备无声的嘲讽着那个炫技的曹操。

这首诗出自曹操之手,就和悯农出自李绅之手是一个意思。

道理他们都懂,他们比谁都懂,懂得不能再懂,一个个的都是懂哥、懂王、懂太师。

但仅仅只是懂。

懂,不代表要去做。

他们知道怎么做是对的,他们知道怎么做可以救人,于是他们果断选择了让自己和后代更加舒服。

说和做,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回事,如果操作的再好一点,那就干脆是平行线,永不相交。

他们和底层之间有着堪比银河那般宽广无垠的鸿沟,除了少数几个奇葩,他们永远不可能真正共情底层。

很显然,曹操不是奇葩。

他只会怀着漫无边际的高傲情绪写下一两首诗标榜自己的仁义和情怀,象征性的抹几滴眼泪,表示今天的份我已经难受过了,可以了吧?

曹操出身官宦之家,是个官三代,自幼锦衣玉食,享尽富贵,从未有生存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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