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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对我来说特别新鲜,我不能不尽情享受,乐此不疲。
我对乡村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爱,这种爱永远也不能扑灭。
在我此后的岁月中,每当我想起在那儿度过的幸福时刻时,我便对在乡村的逗留及其乐趣感到留恋,直到我重又回到那里去为止。
朗贝尔西埃先生是一位极其通情达理的人,他既不忽略对我们的教育,又不用过多的作业来压我们。
尽管我憎恶受人管束,但每每回想起以往学习的情景时,我从未感到过厌恶,而且,诚然,我并没从他那儿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并没花多大工夫便学会了我所学的东西,而且丝毫没忘,这足以证明他的善于教学。
这种乡村生活的质朴给了我一个无价之宝,使我敞开心扉寻求友谊。
此前,我只有一些高贵但却是想象的情感。
共同生活在一种平和的氛围中的习惯,使我与表哥贝尔纳情投意合。
不久,我对他便产生了远胜于对我哥哥的感情,而且从未磨灭。
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纤细瘦削的小伙子,性情之温柔一如其身体的孱弱,而且,并不因为自己是我监护人之子,在家中受人偏爱,便任性撒娇。
我俩的功课、消遣、爱好都相同;我们都没有朋友;我们年岁相同;双方都需要有个伴儿;我俩若是分开,可以说都承受不起。
尽管我俩很少有机会表达我们的难舍难分,但我们从未想到过可能终有一别。
我俩都心慈面善,只要别人不强逼,我们总是乖巧听话的。
我俩在一切事情上都意见一致。
如果由于管我们的人的偏爱,他在他们的眼里高我一筹的话,私下里,我便占一次他的上风,双方摆平。
课上,当他背不上来时,我便给他提词儿;当我做完作业时,我便帮着他做,而在游戏时,我的兴趣比他浓,总是我带着他玩。
总之,我俩的性格如此协调一致,维系着我俩的友谊如此真诚,以至于在我们几乎形影不离的五年多中,不管是在博赛还是在日内瓦,我承认,我们是打过架,但从未要人劝解,我们每次争吵从未超过一刻钟,双方都从未告过对方的状。
尽管有人会认为这都是小孩子的事,但从中却产生了一个榜样,这也许是自从有孩子时起便独一无二的。
我在博赛的生活方式对我极其合适,如果能待得更长些,我的性格就彻底形成了。
这种生活方式的基调是温柔、亲切、恬静的情感。
我认为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比我的虚荣心要小。
我常因为冲动而心高气傲,但随即便重又萎靡颓丧。
我最强烈的愿望是受到接近我的所有人的喜爱。
我很温柔,我表哥也一样,连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如此。
在整整两年里,我既没看见也没受到过粗暴的对待。
一切都在我心中培育了受之自然的禀性。
看见大家对我和一切事情都很满意,我真是快活极了。
我总也忘不了,在教堂里回答教理问答时,当我一时语塞,朗贝尔西埃小姐面露焦急不安时,我真是无地自容。
就此一点已比我当众出丑更使我难受不已的了,但却让我极其感动,因为,尽管我对赞扬很少动心,但我对羞愧始终是十分敏感的,而且,我可以在此说一句,我并不怕受到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呵斥,反倒是担心让她痛苦难受。
不过,必要时,她同她哥哥一样,也是很严厉的。
然而,由于这种严厉几乎总是事出有因的,而且从不过分,所以我虽挺难过,但却心悦诚服。
我若是讨人嫌比我受罚还要让我难受,而且难看的脸色比受到体罚更使我痛苦不堪。
更明确地解释是挺难堪的,但却必须这么做。
如果大家更清楚地看到总是不加区别地,而且常常是心直口快地对待年轻人的那种方法的长远后果,那就改变一下对待他们的方法吧!
人们可以从一个既普遍又有害的例子中吸取的巨大教益使我决心把这事和盘托出。
由于朗贝尔西埃小姐对我们有着一种母爱,对我们也就有了权威,有时当我们有了过错,竟至对我们像对子女似的进行处罚。
她总威胁要处罚我们,而这种对我来说挺新鲜的威胁比处罚本身更加可怕,但真的处罚过后,我反倒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而且,更加滑稽的是,这一处罚使我更加热爱处罚我的人。
是我对她的全部真挚的爱以及我全部的善良天性阻止了我再犯应该受到同样处罚的过错,因为我感到在疼痛之中,甚至在羞惭之中,夹杂着一种快感,使我更加盼望而不是害怕今后再挨她的玉手的责打。
的确,这其中想必是夹带着某种性早熟的缘故,所以她哥哥的责罚我觉得就一点也不带劲儿了。
不过,由于他的脾气好,所以他打我也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如果说我约束自己,免遭处罚的话,那完全是出于害怕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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