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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王国经,三方离恨泪。
贪傲嫉淫暴,烽火何时熄
卧龙血契醒,百鬼魔纵生。
生啖活人肉,死噬亡者骨
英图帝国,亡灵沙漠。
滚滚黄沙,广袤无边,由远而近缓缓走来一支雇佣探险团。
这是他们迷路的第二十三天,向导死亡,存粮告尽,绝望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每一个人的头顶。
这只因高昂佣金而临时组成的百人佣兵团,已经因为劫杀、饥饿、沙尘暴、陷阱等多个原因,而迅速缩水成目前的三十来人。
想当初,安利克斯小镇,进入沙漠前的最后一晚,他们说的那些话是多么可笑。
为了讨好雇主,各个儿都大放厥词,将自己的本领夸得天花乱坠,仿佛亡灵森林是他们家的后花园,随随便便逛几圈,就能一麻袋一麻袋地扛回蝎子人。
可他们也不想想,如果亡灵沙漠是这么简单容易的地方的话,那雇主为何会愿意付那多得惊人的冤枉钱来买他们的贱命呢。
所谓亡灵沙漠,便是活人的墓地,死者的殿堂,多变的天气与复杂的地形,荒凉不毛,惊险恐怖,活人除非变成亡灵,否则是绝对无法离开的。
一只黑色巨鸟蓦地从头顶飞过,如死亡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头上。
队伍中一个少年停了下来,仰头若有所思的凝视着这只大得惊人的巨鸟。
少年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鸟,当它的羽翼张开时,霸气得甚至连整个太阳都能遮盖住。
羽翼边缘锐利如刀锋,但整个身体的弧线却圆滑充满了美感。
更为甚者,漆黑羽翼宛如能吸收光芒的黑曜石般,当它从头顶快速划过时,虽隔了千里之遥,却带来一股阴凉爽快的凉风。
少年被这只神秘的大鸟深深吸引,不由驻步不前,仰天凝视。
队伍里的其他人垂头丧脑,如行尸走肉般经过他的身边,而少年始终站立笔挺如标枪,显得格外突兀。
“野狼,发什么呆!
不要停下你的脚步。”
训话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彪悍巨汉,刀疤脸,虎腰熊背,左刀右鞭,看上去十分不好惹。
如果有熟悉米亚拉斯帝国的通缉榜单的人在的话,看到他的脸,恐怕会惊恐的尖叫起来。
不过在这支队伍里,他却是由雇主高价买来的拳头,唯一的责任就是叫这些贪婪的恶徒们听话。
“妈的,你在看什么呢?”
刀疤脸骂骂咧咧地朝野狼走去。
和高大威武的刀疤男相比,一米七的野狼瘦小得简直就跟小竹竿差不多。
而从年龄的角度来讲,野狼还差两个月才算成年。
所有人都认为,连胡子都还没长的野狼,是绝对没法儿和正处人生巅峰的刀疤男相比。
可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家伙,在应聘的那天,一刀划破刀疤男密密实实的拳网,将冰冷的刀刃抵在他的喉咙上,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野狼的武力值之高,让所有人都充满了好奇。
一路纷纷有人猜测,这个刻意将自己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手时刻藏在袖子里,连眼睛都要用刘海挡住,恨不得不露出一丝皮肤,低调的过分的小少年,究竟背后有什么故事。
名字,代表着身份。
野狼的真实姓名是西蒙·霍兰德,象征的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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