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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良虽然是忠于清廷,但他对这家子却是毫不同情。
“我大清江山败落至此,就是这种人渣太多!”
这是张标统的想法。
在文总生活的原时空,在21世纪前期的一段时间,有些法律界的败类和纱布公知,为了满足自己廉价的道德优越感或为了出风头,完全无视最基本的伦理和公正,很是制订了一些专门保护犯罪分子“人权”
的脑残法律。
如果那个“闻大善人”
如果让那些二逼来审,他们肯定会说:“闻老太爷已经超过七十岁了,所以免于刑罚……”
云云,然后再自我吹嘘什么“人权”
、“人道主义关怀”
、“爱心”
等等啥的。
文德嗣是最反感这种东西的,“严刑峻法”
才是他最推崇的法律思想,他麾下的共同社制订的法律肯定不会有那种脑残型法律。
至于什么保护犯罪分子的人权,给老子滚一边儿去吧!
该杀就杀,该关就关,要是保护了罪犯的人权,受害者的人权该怎么办?
别说那个“闻大善人”
才七十岁,就算有三百岁,在共同社这里也是照杀不误!
同样的还有未成年犯罪,这家的纨绔恶少照样杀了不少,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免于处罚”
这种二逼的法律观点,在文总这里也是行不通的。
在共同社这里,完全法律责任年龄是12岁,凡是超过这个年龄的罪犯,通通按成年人算,该杀就杀。
“因为相同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并不会因为罪犯是未成年人或老年人而减轻,所以刑罚也不能减轻!”
只论结果不论人,这就是文德嗣的法律思想,这才是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
张标统当然不知道文德嗣的想法,也不会关心共同社的法律建设,他的任务就是这次剿匪行动的先锋。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早点儿赶到兀匪老巢,把他们堵在里面。
不过,他的部下这一路的表现,却让他头痛不已。
因为29标的中下级军官和士兵,大多数都是旗人。
这些旗人大爷们可不怎么把他这个小小的标统放在眼里。
他这个标统说的话,还没手下那些旗人管带、队官管用。
清廷一向不信任汉人,但旗人基本上都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废柴,又不得不用汉人。
编练新军的时候也一样,他们同样不放心全部由汉人组成的新军,就找了一批旗人大爷塞到新军里面,比如北洋的第一镇,湖北的29标,这些旗人部队是清廷控制新军的中坚部队。
清廷的想法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干。
这时候的旗人大爷们早就被铁杆庄稼养成猪了,要他们干点儿诸如遛遛狗,玩玩鸟,说说相声什么的还行,至于打仗嘛,就只有呵呵了。
29标也一样,遛狗玩鸟侃大山的时候个个牛叉无比,真要他们去打仗的时候就个个变成傻叉了。
旗人大爷们这次肯来当先锋,是因为觉得这次剿匪是个赚军功的大好机会,清廷对旗人的军功封赏历来是从优从重,而先锋的功劳是最大的。
因此个个眼热无比,就一致要求当先锋。
协统王得胜不好推脱,只好捏着鼻子安排他们当先锋。
这些大爷兵们这一路过来就没消停过,不是偷鸡摸狗,就是买东西不给钱,至于顺手牵羊、反手牵猪、打骂百姓啥的更是数不胜数,惹得路上的民众怨声载道,张景良为了新军的声誉,不得不天天给他们擦屁股,实在是烦不胜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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