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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
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
,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
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
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
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
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
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
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
。
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
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
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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