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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樱花樱花,树下那只慵懒的猫

重要的不是人是景

一去500多公里的路程

看到沿途的花开的这样好,我怀疑我误会了这是个落英缤纷的四月.

我因为晕车跑到一楼借东西,这个旅车共分两层。

然后把我买的话梅奥利奥啥的全部推送给叔叔。

开始只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与这位慈祥朴实的司机叔叔聊天起来。

却没想到如此聊得来,就像是老顽童和黄蓉的组合。

我是属于那种,聊得来可以滔滔不绝,没有共同语言就一个字也不多说的人。

叔叔夸我有气质,一看就很有内涵。

萍水相逢,没什么好客套的,而且他每次都很真诚地注视着聊天对象,表示对别人充分的尊重。

他只是一个司机叔叔,可是他听出《dreamispossible》,说简洁翻译是“梦想成真”

,还能跟着哼,不出意料的话,是会英语的。

向我推荐我听过却叫不上名字的《安娜的橱窗》“传说黑夜施点魔法,能听见人偶说话”

还说起国外一个理财专家写给女儿的家书,他因着职业,去了中国大大小小许多城市。

我激动地想,“如果哪天我不念书,也要去见识世界。

就凭着所学的知识,应该也可以很好的生活下去吧。”

这简直给了我极大的信心。

我不禁赞叹到“见多识广的人果然不一般。”

读书,看世界,总要一个在路上。

首先,心态得摆正,做一件事,就要有所收获,反思和总结,能为别人带来什么,能给自己创造什么财富。

第一次跟团,有种一呼百应的感觉。

“拼车吗?去哪哪玩。”

“点外卖吗?吃啥和啥。”

第一次感觉到意外的团结。

沉迷于这种感觉。

和投机的朋友挤一张床,聊天到天亮。

没日没夜地疯玩。

三四个小时倒头就睡。

下去帮同学拿东西时,被深夜偷吃炸鸡的香味吸引得走不动路。

全是一些神奇的人,唯一的共同点是年轻、热血、活力四射。

这座城,连街边的绿植里栽种的都是樱花,可见对当地人对樱花的痴迷。

而我有次去L城,那里则沿途种满了月季花,不光如此,当地人爱花成魔,即使公园,空地全是花,下班路上,或者买菜,依然会买一束花。

花成了生活的必需品,对生活极其热爱而真实。

我们去的时候,一场雨把樱花摧残得不成样子。

樱花,是一种极为脆弱的花。

人人说虞美人,“花比纸薄”

而樱花的孱弱,纤纤玉质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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