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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根,是以前秦起在曹康家做短工时,因为裤裆里老晃被人取的外号。
曹康不明所以,不然这会儿绝不会叫这个名。
秦起一路从山里拉过来,本就累得够呛,乘着这个档口喘口气,把上衣一拖,顺手擦了擦满身大汗。
可一听曹康这忽悠自己的理由,秦起顿时气得咧嘴一笑。
“曹村长这小日子过得不错啊,没少吃羊肉吧?”
曹康一脸莫名莫名其妙:“没有啊。”
这年头缺衣短食,他作为村里富户,也就堪堪混个温饱,哪儿有羊肉吃?
“没吃你在这里发什么羊癫疯?”
“滚!”
秦起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恶狠狠把衣服往肩膀上一搭,扭头拉车就走。
这年头村长并不是官职,一般都由村内富户担任,只要配合衙门干点组织点卯的杂事即可。
虽然前身娶了林若柔也有着曹康的一份功,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区区二钱银子就像换自己的鹿角,这不纯纯找抽吗?
曹康被训斥得呆愣在地,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却没注意到身后的曹夫人看着秦起坚实的背影,心里已经泛起涟漪。
这老曹不好使,又想抱儿子,实在不行找着秦大根借个种也不错啊!
不行,回头得跟当家的提提这事儿!
看着秦起远去的背影,曹夫人浑身已经是火热难耐,也不管曹康会怎么想,心里已经打定了这个主意!
不多时回家,见秦起又拉着一头大鹿回来,林若柔只是微微一讶,立刻便放下手里的活儿出门迎了上来。
虽然笨拙,但依旧努力地分担着,见她这份心,秦起也就没多说。
把鹿往家里一丢,秦起折身又去隔壁大河村郎中那里弄了点雄黄,路上回来时好像看到曹康在田埂上打夫人,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秦起也只是默默摇头。
春华楼出来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人?怕不是被曹康抓住在外偷腥,才能气成这样吧?
回了家,秦起拿出之前在县里淘来的酒,加入鹿血和雄黄,稍微一搅和,用指头蘸了一尝,一股辛辣的味道顿时直冲天灵盖。
哇!
够劲!
因为这时候的酒比较浑浊也很淡,秦起想着蒸馏成烈酒好卖钱,前日就顺手从县内带回来不少,如今再加上这两味料,这下它的身价就翻了十倍不止!
这不是又一条发家致富之路吗?
余下的鹿剥皮取肉,剔骨抽筋。
老规矩,皮筋、内脏留下自用,又割了三十斤鹿肉,余下就准备拿去县城卖了。
路上回来时,秦起陷阱里还落了只兔子,也一并提着了,这会正让林若柔去烤呢。
收拾完一切,午膳也好了,一边吃着兔肉喝着浓粥,看着满院子的鹿肉,鹿茸,鹿骨,还有几大坛鹿血雄黄酒,秦起顿时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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