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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莲庆见过尸体无数,仍不免感到一阵头皮发麻。
不仅如此,她还注意到,少女的颈部,胸口,手上,小腹,皆可以看到很明显的,大块大块,生前被残忍虐待过的痕迹。
烫伤跟利刃割裂的痕迹,一道道,一块块,纵横交错,青青紫紫,红的黑的。
触目惊心!
哪怕,此时臭水沟子里头,那乌黑肮脏的泥水,已经将她赤—裸的身体遮掩了大半。
却依然遮掩不住,她半边乳—房被利器剜掉后,残留下来的,那个丑陋而硕—大的疤痕!
以及,下—体处,那一截,被人强行扯出来的肠子!
……
……
莲庆眼瞳微缩,越看的细致,脸色,就越是铁青的厉害!
这些特征,她曾在一封信上,见过,完全相同的犯案手法!
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
莲庆两只眼睛,死死盯着臭水沟子里,静静躺着的,这名死状无比凄惨的少女。
捂在口鼻处的手,渐渐,松开了,都恍然未觉……
忘了,是从哪里,听过这样一句话。
人与人之间,此生,每一次相遇。
皆是,久别重逢。
虽然少女的脸孔,完全被折磨得变了模样。
但此刻,莲庆到底还是认出了……她是谁!
这并不是说她有着过目不忘的神奇本领。
也绝非,少女曾经跟她打过交道,有过任何牵扯。
而是,眼前的这具女尸,是莲庆刚上牛车那阵,曾经给她留下印象特别深的那一位。
明明只能算清秀的容貌,却偏偏,叫人一眼见了,完全移不开眼。
一看,就跟他们这些打小需要干活的农家子弟,有云泥之别!
……
……
常言道,烈酒壮人胆。
恰逢,有天晚上,向来似块榆木疙瘩,常年一副痴呆表情的赶车壮汉,不晓得哪根筋不对,多喝了两壶马尿。
壮汉喝多了,酒气上脸,黑红黑红的,许是被这平凡琐碎压抑的生活禁锢太久,亦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迫切,需要发泄一番。
直接从一干小童里头,粗暴地,将最抢眼的那名少女,单独拎了出来……
近乎歇斯底里的尖锐哭喊声,两条细瘦的小腿拼命扑打声,当时,强烈刺痛着在场每一个人的耳膜!
具体细节,莲庆并没有记得太清楚,那时候,她只顾着把某个欲要冲出去救人双目通红的傻子,强行压制住!
再后来,第二天,发生的事——
就都知道了……
那名少女,被壮汉拖进林子里活活糟蹋后当场发了疯!
没过多久,被牙婆贱价,卖进了离东门大街最近的那间妓寨里头!
……
……
原以为,此生,永远不会再见。
莲庆没想到,居然会在这样一处破院后边的臭水沟子里,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遇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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