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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些,究竟有什么用意?”
良久,慕容彻淡淡地问道。
清妃性情孤傲冷僻,以他对她的了解,这样的人,不可能无聊地将自己悲惨的过去坦露出来,博取别人的同情心。
那么,她说这些,必然别有用意。
清妃看着女儿沉寂的睡颜,苍白的手指轻抚着她的脸颊,泪水不期而落,道:“阿离这次昏迷,并不是身体疲劳,也不是受了惊吓,而是血液里的毒素发作了……”
慕容彻脸色遽变。
“毒素?什么毒素?”
他慌乱地道,“你把话说清楚!”
“蝶神的血脉,听上去令人艳羡,能够抵御百蛊,可是,获得这样的能力,同样也会遭到反噬。”
清妃轻抚着女儿的面颊,“你还记不记得,十五年前,我曾经离开上京,消失过一段时间?那时,就是因为我的身体遭到了反噬,所以回南疆去寻求解决办法。”
慕容彻松了一口气。
青离与她的母亲遭遇着同样的困境,既然清妃还活得好好的,那她一定是找到了解决之道。
他直截了当地问:“该怎么做?”
“蛊王。”
清妃道,“蝶神的血能够抵御百蛊,但蛊王是万蛊之王。
如果能得到蛊王,就能压制住血液里的毒素。”
慕容彻没有说话。
不用清妃说,他也知道,蛊王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南疆以蛊术奇绝闻名,虫谷之内,集齐了天下所有的蛊虫,但万蛊之王却只有那么一只。
“当年你是怎么找到蛊王的?”
慕容彻问。
清妃摇摇头,道:“当年我并没有找到蛊王。”
“那你……”
“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没有蛊王,我还能好好的活着吗?”
清妃瞥他一眼,道,“我自幼生活在南疆,自己也是一名蛊师,懂得炼蛊。
找不到蛊王,我就炼制奇毒的蛊虫,以毒攻毒,用蛊毒克制我血脉中天生带的毒素。
可是,即便如此,我的身体也早已经千疮百孔,一年不如一年了,今年我才刚满三十一岁,可我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
清妃伸出左臂,将白色的衣袖卷起一截。
雪白的藕臂上,除了青青紫紫的於痕,正中间还有一条紫红色的血筋,如同蜿蜒的藤蔓,一直从手腕延伸至衣袖中。
“看到了吗?”
清妃垂下衣袖,淡然地笑了笑,“这条毒筋,就是我的死亡预告。
十五岁的时候,它还只有一点点长,从我的手腕刚长出来,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它已经从手腕一路爬到了我的肩膀,等到哪一天,它蔓延到我的心口,那就是毒入五脏,回天乏术了。”
她的笑容很娴静,语气淡然得仿佛在谈论今天的天气。
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慕容彻心头大震,下意识地握住青离的手腕,捋起衣袖。
雪白的皓腕上,已经出现一点米粒大小的紫红斑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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