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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五月初,京城比东北热的早,毛衣毛裤就穿不住了。
刚脱掉老太太织的厚毛裤,周扬一愣,和他媳妇认识二十左右天,确定关系也才眼巴前的事,可这大腿愣是粗了一圈不止。
看来这段时间自行车蹬的有点勤。
“老幺,瞅啥那?裤头上有花还是咋的?”
周扬嘿嘿笑着,也不解释,穿上秋裤,再套上军绿色的帆布裤子。
心疼得把那条黑色的确良裤子收起来,这条可是他媳妇给他买的,大腿根子都磨出线头了,可不能再穿了。
昨天跑了一趟人大,又跑了一趟理工,把他要请客的事给方家奇和王和平说了一遍。
方家奇瘦了一圈,胡子拉碴的,颇有点废寝忘食的意思。
还得把王爱红也叫上,可周扬突然就不好意思了,不知道咋开这个口。
虽然两人自始至终也没有过那意思,可周扬还是有一种背叛人家姑娘的罪恶感。
他是中午去的,王爱红也刚下课,正好准备到食堂吃饭。
“三娃子,你咋来了?”
王爱红有点惊讶,周扬可有一点时间没来找她了,上一次还是从老家回来给她捎东西。
“你没吃饭吧?走,今天请你吃食堂。”
周扬也没反对,拍着车子说道:“上车,爱红姐,我带你。”
“算了,就这两步道,人挤人的,可别折腾了。”
王爱红对自行车还是有一种天然的抗拒,她靠过来在旁边走着,话里带着几分埋怨,“三娃子,我还寻思你出啥事了,大半个月都不见你影儿。
说起来还得谢谢你,我寝室那个大姐搬走了。
对了,我上个月进了书法社,你报啥了没有?”
“我性子你也知道,能躺着就不坐着,可没心思掺和那玩意儿。”
他推着自行车,和王爱红聊着,对方这一年多的变化也大,大得让他惊讶。
口音不一样了,只是没坚持到底,也可能是遇着老乡的缘故,说着说着又自动切换成东北话模式。
活泼多了,身上透着一股自信,刚开学那会,和周扬挨近了,她都脸红,现在倒没那么拘束。
“你们华清有书法社没有,你应该报一个,你那蜘蛛爬一样的字儿,是该好好练练。”
在王爱红的观念里,自己也好,三娃子也罢,等毕业了肯定是要进机关坐办公室,字迹就顶顶重要,同样是在文件上签名,领导看见字迹秀美和难看的,肯定感官也不一样。
“算了吧,我可没那闲工夫。”
“那你一天都忙啥那?”
周扬扭头,嘿嘿笑着:“也不怕你笑话,反正今天找你来就是这事,我搞对象了,要过生日,我又买了个院子。
事都赶到一块,我就寻思请大伙吃一顿,也没有外人,我寝室几个,再加上家奇哥,和平哥。”
王爱红一怔,停一会,复杂的看了他一眼,“好事啊,也是咱老乡吗?”
“不是,本地人,北外的。”
王爱红问道:“你俩咋认识的?谁先追的谁?多大岁数?条件咋样?”
她一个问题接着一个,完全不给周扬反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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