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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入华夏则为华夏(第2页)

“拜见郎君。”

虽说咬字仍旧不怎么清晰,但福卡斯这句问候说得还是颇为像样,这让沈光暗自点头,只要这个福卡斯愿意主动学习唐言就好,夷狄入华夏则华夏之,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唐文化,沈光有着强烈的自信。

宾主落座后,沈光再次审视起福卡斯来,在回转城主府前,薛珍珠已将福卡斯这一路上的表现全都讲给了他听,这个拜占庭的二世祖显然是打算把全部身家都压到他身上了。

“郎君,我愿意为您效力。”

福卡斯很光棍地说出了来意,他手上除了奥卢斯那二十个罗马老兵,还有十余万贯的货物外,便再没有什么资本和这位大唐的贵族谈条件,与其到最后自取其辱,倒还不如开始就坦诚些。

听着通译那纨绔子的话,沈光意识到眼前的拜占庭二世祖是个聪明人,清楚自己的处境,遇到机会敢于放手一搏。

虽说这其中有着他故意营造出来的误会,可是这个罗马人确实有些气魄,起码这份果决值得赞赏。

“大唐包容四海八荒,你愿意为某效力,某自然不会拒绝。”

得到沈光的答复,福卡斯莫名松了口气,他虽然自称是贵族,可是在君士坦丁堡,像他这样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可算不得真正的贵族。

因为语言的关系,沈光也没急着和福卡斯继续交流,既然这个拜占庭二世祖有意投效自己,那就先让他好好感受下汉语的博大精深。

“六郎,你好好教他,他学得越快越好,自算成你的功劳。”

沈光朝那担任通译的纨绔子吩咐道,说起来乌鸦他们这群人,也不是非得从军上阵才算报效大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才是正道么!

“郎君放心,我必定好好教这番人。”

康六郎满脸兴奋地说道,他在郎君跟前总算也是有名有姓,能被记住的人了。

他不似乌鸦那般知耻而后勇,这些日子和那些汉儿们那般发了疯似的练习刀枪,和那些马贼交过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安安稳稳地当他的纨绔子挺好。

要不是有了通译这身份,康六郎估摸着自个就得灰溜溜地逃回延城去,不过如今得了郎君的吩咐,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干这差事,不怕同伴们嘲笑了。

等康六郎和福卡斯离开后,沈光方看向白孝德道,“白校尉,辛苦了。”

“一家人,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

白孝德摆了摆手,大大咧咧地说道,自家那位侄女什么心思,他可是一清二楚,再说这位沈郎也确实是阿妮的良配,反正其余三国王室里可没有沈郎这般俊俏英武的子弟。

“这回某没有赶上平叛之战,真是甚为遗憾啊!”

长吁短叹间,白孝德朝沈光望了眼,当初可是说好的,他来这儿是能和大唐天兵并肩作战的,结果就是在铁门关外那戈壁滩里杀了些蠢蠹的蟊贼,后面他可是一直都跟着商队当护卫,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白校尉,某已经派人去延城催促封兄,想来你的校尉告身很快便能下来。”

沈光这句话,顿时便让白孝德忘却了那点不快,虽说只是行客营的校尉,可那已是他多年求而不得的东西,不由他不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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